单位需要增设一个法律岗,三年来分配至单位总共5名学法律的,三男两女,其中只有一名女生现在基层从事兼职法律工作(岗位设在综合办),干得不错,工作热情,敬业精神倒都具备。老板发话:1、尽量不要女生;2、上手就能用,没有再培养的时间了;3、如内部不行就外聘。一个小小问题,我等竟感到很困难。 分析:1、女士就业很困难,上升更困难,婚产两个时期,让用人单位望而却步,现在劳动法的相关条款,在中国现在劳动力非常充裕的前提下,显得过于保护劳动者,对就业,特别是女士就业有产生反作用的可能。 2、现在的大学生素质有待提高。五名法律本科学生,居然没有1人持有律师资格证或司法证。 3、用人单位对大学生的培养教育随意性太大。五名毕业生中,目前只有一人兼职从事法律工作,其他人都在基层从事其他方面工作,与此同时,基层法律工作却是最欠缺开展的工作之一,有两个单位目前还官司缠身。 4、真正适用人才难以寻觅。社会上上手就能用的人才大多已相对稳定,单位能给出的待遇未必能够满足需要,即使短时间聘用到单位,在劳动市场如此活泛的今天,也难以保证过一段时间他不开溜。 哈哈,够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