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歌手易丹起诉上海泓博商业欺骗 法院受理并宣布开庭 重庆原创歌手易丹于2006年5月与上海泓博文化传播公司签定了一份为期5年的专属艺人合约。但这个合同根本就是上海泓博唱片的一个陷阱。公司完全不按合约上签定的要求去做,让易丹自己投资的个人专辑《一千个轮回》(歌曲的词、曲、编曲、制作)录制完后,以各种的借口拖延不让《一千个轮回》出版发行,随后还以着各种理由来阻止易丹的一切宣传以及演出活动。并将易丹拥有合法著作权的《一千个轮回》等音乐作品私自授权给他人演唱。后又以"易丹经纪公司"名义通告各网站及报社等媒体,不得对易丹进行推广,封锁易丹的一切宣传和新闻。易丹由此损失的不仅仅是制作专辑所投入的几十万,还失去了演出的自由。 唱片界内部高层表示: 正所谓唱片行业,公司靠歌手赚钱,歌手靠公司来宣传自己。这完全属于一个互助互利的一个环节。谁也离不开谁。这是铁证的道理。但这也就只是一个道理、一个规则而已。更多的唱片公司他偏偏违反这一个规则,利用歌手想要出名的心态,把歌手签约于其公司。让歌手投资歌曲制作、出版发行、等费用,一把歌手的歌曲版权拿到手,就把歌手"一脚踹开"。这些"肮脏"的公司完全表现出了唱片界里的某些文化人真实的丑态。 部分网友发表: 据了解,网络上对唱片行业欺骗歌手行为的评价可以说是分为几方面,有些网友则表示着半信半疑的态度,有些则是表示反对,而大部分网友则表示支持。评论有太多的唱片公司为了自己的私利,完全不顾歌手的感受、自由。他们认为歌手就只是一个"欺骗"的对象,让歌手自己掏钱制作歌曲,然后拿到歌手歌曲版权之后,就把歌手放在一旁,不再理他。自己又重新 "重演旧路"招聘新的歌手进行"欺骗"。这种唱片行业的内幕让很多期望成名的歌手们渐渐对这个充满黑幕的娱乐圈感到畏惧,甚至讨厌。 律师发表: 上海泓博公司对易丹所做一切已无合作诚意,这完全属于一种欺骗的行为,已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应当受到应有的惩罚。 2006年11月16日易丹正式向公司提出了解约申请书,并于2007年3月16日在重庆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开向媒体宣布与上海泓博公司解除合约。但公司依然以经纪公司的身份对易丹进行封杀。 2007年5月16日,易丹在多方面的鼓励下正式向上海闸北区法院提交起诉书,通过法律手段来解解除合约。近日,易丹已收到上海闸北区法院立案通知书,7月30日正式开庭审理,法院现已正式立案调查此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