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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思我"处心积虑"的生活,其中罪状之一就是说话难听,其次就是总拿太监说事儿,一边说还一边往围观或者偷 窥的人群里比划,这就很歹毒,估计有些人因此愤愤不平,觉得食指其心可诛吧。 北京有条胡同,在清朝时专为伺候太监们休闲娱乐的,洗头房、桑拿浴、专卖店、鸦片馆一应俱全,据说里面的waiter统统都是阉人,特别是桑拿中心的,因为公公们很忌讳旁人看到他们的缺憾。 不许旁人看,那也别老盯着人家看。小孩子吵架完毕互不理睬,忽而一方气势汹汹道:你看我干吗?对方回应:你不看我,焉知我看你?! 人都有遮羞护短的本性,既为阉人,有点忌讳本也无可厚非,但古语云 " 跛者不忘其行,哑者不忘其言,聋者偏欲听声,盲者偏欲窥光"。身为没把儿大茶壶,偏偏喜欢乜斜着眼睛往健全爷们的下身瞅,瞅来瞅去,瞅得血压升高,气不打一处来,恨其不死。话说阿桂自己秃,恨不能全世界都是和尚尼姑,武大郎开店也绝不会聘用姚明,呵呵,所为何来?一言以蔽之:阉人心态。 我这女人说话不中听,既不可能哥哥妹妹吊膀子扯淡闷骚,也不会把哪个老梆子的臭脚捧在心口连亲带爱,彩衣娱亲,在我觉得万分肉麻。 古人云"情欲信,而辞欲巧",遇上有脸面的阉人用没把儿的茶壶倒茶给你喝,你不仅要接过来千恩万谢,还要面不改色心不跳地对着那只茶壶,看到没尾巴的狗狗,也务必要称作"鹿尾巴犬"。凡此种种,都是讨巧卖乖的人最擅长的,可我好像总是个不和谐音符,人家端给我茶喝,没准我兜头就朝他脸上泼去,也许只为他端茶的洋洋自得的兰花指在我眼中分外肉麻,分外可恶。也许可恶的恰恰是我,呵呵,如果这世上有"可恶罪",趁现在我还在冷静反思,拉出去枪毙五分钟先。 本应当痛定思痛,反求诸己,没想到一不留神又捎带着说事儿了,真是该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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