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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主题:又想起民主和其它的话题 下一主题:交出你的密电码
朝夕相处的孩子就这样走了......
[楼主] 作者:如皋明成  发表时间:2007/04/20 09:05
点击:1013次

读帖时,帖子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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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主题:又想起民主和其它的话题 下一主题:交出你的密电码
 [2楼]  作者:柳桂林  发表时间: 2007/04/20 09:14 

谁是凶手?
 

杀人凶手!我心中一遍遍惊呼。

执法者的黑暗

令人吃惊的是,责任的认定竟然是同等责任. 交警赵某的到场让相关现场人员感到困惑,现场叫车的姜老汉陈述,当时交警到场很晚,先后三拨警察到来,交警是第三批.交警到场后与先后到的派出所民警和巡警以及司机讲话好一会,第一时间既不保护现场,也不划线拍照.好长时间,直到围观者散去.而最后交警认为撞击点无法确定,只评一个"目击证人"前后矛盾、破绽百出的孤证证言定了责任.

我们从医院回来路过现场没有看到任何标志痕迹,事后,我们拍了血迹的照片,撞击点的血迹非常清晰,根据车辆的撞击程度,撞击点肯定留有碎片。交警对我们提供的重要证据置之不理,我把赵某叫到现场,指认路上新鲜的血迹,赵某摇头否决。我委托律师找到唯一的这个证人,证人不能自圆其说,并且说明赵某在录口供时,常常否决他说的,认为不可能,应该怎样怎样,笔录做完之后,证人没有看就让他签字,事后证人电话通知赵某更正重要事项,赵某说"不重要,不用改"。

一切就这样稀里糊涂朝着对司机有利的方向推断,而推断就成了确定责任的唯一依据,赵某亲口说"我们处理交通事故主要靠推断,如果人人都象你们这样搞清每一个细节,那我们不要工作了"。理直气壮地草菅人命!我们怀疑司机可能报警前先通知他的警察朋友到场,要求调司机和他老婆的手机通话纪录,赵某说"你们认为有必要调就调吗?"我儿子都死了,我认为要调还不可以调?!

旁观者的冷漠

 我象个幽灵一样每天在出事现场转悠,老婆象疯子一样日夜在家里失声痛哭。随着旁观者的七嘴八舌,渐渐地,我对事实真相有了了解,然而竟然没有一个人肯出来作证。人情冷漠到了这样的地步吗?有一个韩阿姨,事后我找到了她的家,她亲眼看到小孩被撞飞老远,双脚拼命搓掉了两只鞋带搏紧的运动鞋,而车子拉把方向再次碾向小孩,车速不是老快的。我不下十次请她作证,一开始她说不敢,后来干脆不说什么了。

和谐的创造不是息事宁人,同情的天平应该向谁倾斜?

我国的交通法规对肇事处罚之轻是令人无法接受的,最重的处罚是3-7年,而且一般都是缓期执行,事实上都在监外.再看我国的交通现状,驾驶员已经习惯在路口踩油门、习惯见到行人加速抢行,人员素质是一个方面,而有恃无恐或许更为贴近实际。

对一般交通事故处理上,车辆通行权是处于首位的,许多驾驶员有这样的牢骚"看到小孩窜马路恨死了,压死拉倒",现在驾驶员多为一夜暴富或不富也瞧不起穷人的附富族,当然认为走路的该。而中国老百姓帮富不帮穷的劣根性纵容了驾驶员的骄脾气。

试问:就算撞了活该,碾了难道白碾吗?

姑不论这孩子是不是你撞的,就算别的车撞了小孩,你有权利再碾上去吗?新刑法的无罪推定要求故意杀人举证责任落在公诉方,不管客观上你是否有合理时间作出避让或制动措施,而能够证明驾驶员主观上是否有故意只能听驾驶员自己的证言。

再来看看故意碾压的动机是否存在,交通事故的良好愿望出发点在于驾驶员与受害人无仇无怨,辟开故意的可能性不说,有仇杀人尚且可恕,无怨杀人就更为可恨了,滥杀无辜,天理不容。而交通事故死亡率上升隐含着许多不该发生的死亡,简言之就是多次碾压。中国每年交通事故造成死亡人数是全世界第一,高出第二位两倍多,还不包括中国息事宁人文化造成的大量私了的死亡。许多驾驶员认为撞残比撞死付出的代价更大,撞残付出100万,撞死20万一次了断,很大比例的警察都知道这种弊端的存在。为了80万杀人,这样的动机不可谓不成立,更何况这样的杀人不要承担额外的风险,中国的法律就这样维护。

去过国外的人都深有体会,再国外,机动车看到行人停车让行,还会礼貌地示意你先行,因为这个简单的法则:生命权大于通行权!而我国的立法者为何对此视而不见!

说到这里,我不知道谁是真凶。也正因为如此我辈更感到责任之重大,改变现状,挽救正在以同样方式葬身于滚滚车轮下的千千万万如花生命已经刻不容缓!

 

[本帖已被柳桂林于2007年4月20日9时13分55秒修改过]

 [3楼]  作者:添美翼  发表时间: 2007/04/20 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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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楼]  作者:飘飘而负  发表时间: 2007/04/20 23:24 

才看到新闻

一官员酒后驾车,碾死两人

对斯人的惩罚,,,,,,,职务升了一级,更加官运畅通

 [5楼]  作者:佬陈  发表时间: 2007/04/21 07: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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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楼]  作者:忘情声色  发表时间: 2007/04/21 14:23 

屋漏偏逢连阴雨

当国*家掌控了一切资源,把持绝对的权*力,失去了有效的监督,造成的如楼主叙述的恶果其实每天都在发生,每个人都在遭受它的侵*害,只不过是时间远近\后果大小的问题.

虚伪\恶毒的政*治孵化同样的民风人情,或许忘情声色才是最后的解脱.作个橡皮人,麻木了神经--



※※※※※※
行到水穷处,坐看云起时.
[楼主]  [7楼]  作者:如皋明成  发表时间: 2007/04/22 1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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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楼]  作者:柳桂林  发表时间: 2007/04/23 0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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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楼]  作者:爱小坏  发表时间: 2007/04/23 16:37 

可以控告他谋杀!

我忽然无法平静。

我相信“恶有恶报”!

先生少年时代遭遇过类似的事。

车祸,酒后开车的司机撞人后拖行10米远。

事后,交警居然也是鉴定同等责任。

好在人还没有死,休学两年,然后连续跳级。

7年后,司机死于肝癌。

儿童看到一辆行驶的汽车需要四秒钟,成人只需四分之一秒。

所以我们一直是陪儿子过马路。

写不下去了,无语......



※※※※※※
拈起一枝月色,入我浪漫诗行。
 [10楼]  作者:柳桂林  发表时间: 2007/04/23 1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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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11楼]  作者:如皋明成  发表时间: 2007/04/23 1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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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12楼]  作者:如皋明成  发表时间: 2007/04/24 21:05 

为了我们自己能够坚强地活下去不得不放弃

我们只得流浪......



※※※※※※
谋事在己,成事在人
 [13楼]  作者:原来南柯一梦  发表时间: 2007/04/25 23:08 

大家齐努力呀

救救孩子

珍爱生命

杀一儆百

净化环境



※※※※※※
吾名也十一,家住东南第一山,本无通天之才,全靠因人成事,然而之所以败者,皆惰于思考而误信小人之言也......
 [14楼]  作者:磕巴司机  发表时间: 2007/04/27 1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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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15楼]  作者:如皋明成  发表时间: 2007/04/27 12:54 

回复:"立法苍白,执法黑暗,旁观者冷漠,刽子手无情"为了活下去的一点希望我们还在流浪......

回复:

孩子已经走了,难道追究所有人吗?

"立法苍白,执法黑暗,旁观者冷漠,刽子手无情"

为了活下去的一点希望我们还在流浪......



※※※※※※
前半夜想想别人,后半夜想想自己

[本帖已被如皋明成于2007年4月27日13时2分18秒修改过]

[楼主]  [16楼]  作者:如皋明成  发表时间: 2007/04/30 2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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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7楼]  作者:柳桂林  发表时间: 2007/05/06 0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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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楼]  作者:柳桂林  发表时间: 2007/05/06 02:14 

呼吁
希望能者鼎力相帮
[楼主]  [19楼]  作者:如皋明成  发表时间: 2007/05/12 2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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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20楼]  作者:如皋明成  发表时间: 2007/05/12 2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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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楼]  作者:柳桂林  发表时间: 2007/05/13 00:20 

回复:长此以往,国将不国!
有这么明显的迹象还要靠证人?中国的法律太教条还是执法太腐败???
if(0==1) document.write("[精华][精华][置顶][置顶]

什么无罪推定?难道事实不能定罪唯有语言才算证据??

人命关天大案,草草了事.长此以往,国将不国!!!


 [22楼]  作者:柳桂林  发表时间: 2007/05/13 0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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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楼]  作者:柳桂林  发表时间: 2007/05/13 00:33 

回复:执法黑暗,官场腐败,呼唤公道,呼唤正义,向北京求救

执法黑暗,官场腐败,呼唤公道,呼唤正义,向北京求救

请中央首长主持公道

 [24楼]  作者:柳桂林  发表时间: 2007/05/13 0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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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5楼]  作者:柳桂林  发表时间: 2007/05/13 0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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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26楼]  作者:如皋明成  发表时间: 2007/06/09 13:01 

回复:永远的爱——给儿子石昊南的一份信

生命逝去,灵魂永生;

为你加油,为你喝彩。

 

你没有离去,你永远活在我们心中;

你是生命的过客,你是永远的期待。

 

等到那不久的将来,你再次横空出世;

用你的智慧和爱心,来拯救整个世界。

 

孩子啊......

你是我心中永远的爱!

 

 

同同:见信如晤!

  孩子,你曾经问过我灵魂的有无,我回答说,只要你坚信他有就一定会有。在你问过这个问题之后,2007年2月10日(农历腊月廿三星期六)下午六点不到,无情的车祸夺走了你的性命,我庆幸在你走之前让你知道了灵魂有无的答案,因为你的坚信,你的灵魂得以永生。

  我曾经跟你说过亲见灵魂的存在,你问我是什么样子,我无法描述。我看到他总在我眼前不到一米的地方,飘飘忽忽,我转身,他又到我的眼前,我盯着他看,他会冉冉上升,我随着他抬头,抬到一定程度低下头来,他又下来回到我的视线中。我不能确定是我自己的灵魂还是死去亲人的,我曾想验证离去一个亲人后,灵魂会不会不一样,我无法确信,因为我每次看到的灵魂本就无形,于是根本无法比较是否一样。

  我唯一感到安慰的是我并没有对你瞎说,我期待能见到你的灵魂,然而灵魂当前我却无法识别,我只能这样希望,希望你的灵魂我能感知到,希望你的灵魂得以安宁、快乐、永生!我曾经跟你解释,为什么有时人会精神抖擞,有时却会萎靡不振,这就是灵魂在起作用,有时不经意间获得成功,有时竭尽全力去争取却不能如愿以偿,这不也是灵魂的作用吗?你曾经跟我讲过兔子和狼的故事,寓意说要竭尽全力做事,而我却颇有不同看法,我认为人不能总是竭尽全力去争取,且不说结果不一定尽如人意,就算得到想要的结果又能有多少快乐呢?我想告诉你人生最高境界是游刃有余,在放松的心态下人往往会有超常发挥,不必强求乃是一种幸福。

  让灵魂自由,灵魂就会迸发出力量。你是否认同我的见解呢?我曾经跟你说过心理暗示的超强作用,我曾经举例纽约市长童年时的邻居老奶奶的一句话改变他一生,还有校长在一年级新生点名册随便做记号最后这些学生终身成就卓著的故事。而这些在你我的实际中得到验证。比如说我在你进入三年级分班时跟你说陈同临会跟你成为班级最好的,学期结束时,一直名列前矛的吴幻掉队了。

  我知道这是我跟你说过之后,你深信我的话于是言行就会不自觉流露,而这就能改变学校排名,这何尝不是灵魂的作用呢?当时我跟你还说过你们到四年级又会并班,你以为我乃神人,其实是你的作用,你是一班之长,你的反应会影响同学老师乃至家长校长,而这些都是不经意的,这是灵魂的作用。我曾经有过多次预言的实现在说的当时别人皆以为狂妄,而我自己也不免没把握,这些不可能最终成为可能我认为也是灵魂的作用。

  你在音乐、绘画、写作、体育等方面有超乎常人的天赋,倪校长评价你说在他四十年的执教生涯中,象你这样能力之全面、心智之高、组织能力之强、又善于照顾人宽容人、一身正气的孩子是一生仅见!我相信你走了带给学校老师同学的伤痛是何等之激烈,而带给亲人的痛苦又怎能估量?你走后在妈妈生日那天,你的《我的三大法宝》刊登在浦东教育网上了,你的国画作品我想在有生之年为你办个画展,这也算我聊以尽点心意罢了,再者说埋没这些作品对世界不公平,我想会有人来正确评价你的作品的。伟大的艺术家总是在身后成名的,只可惜你年龄还这么小,5月25日才是你10周岁的生日啊!

  我坚信天堂秩序许是乱了,上帝急招天兵天将回天听令,你当然首当其冲了。你一定会成功平定天乱,我永远与你同在,随时给你支持,放心地去吧,孩子。世间有我即可,天堂却不可无你!愿你在天堂快乐无限!

 

                                                  父亲:石明成 2007年6月9日凌晨



※※※※※※
前半夜想想别人,后半夜想想自己
 [27楼]  作者:柳桂林  发表时间: 2007/06/09 1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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