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乞丐 鞋匠与小偷----漫游之四
[楼主] 作者:草叶晨露  发表时间:2006/10/26 17:28
点击:306次

乞丐 鞋匠与小偷----漫游之四

 

关于乞丐,我观察过许多,小的、老的,男的、女的,健康的、残疾的,在不同的城市都会观察他们,之所以观察,一是他们的普遍存在而进入视线,二是自己的同情心常常不自觉地被利用,三是对脏乱的厌恶,你可以破衣滥衫,不一定非要把脸和手弄得脏兮兮,四是观察中分析下这乞丐是没有生存能力还是被子女遗弃还是在行骗,总之因为自己的大脑一刻也不曾闲着,就会乱七八糟地想些事情。

思考的结果有时候会很矛盾,对于职业乞丐,给予他们小钱,是纵容好逸恶劳、支持行骗,表面施与的是同情,实质是践踏了善良与诚信,这点上很多人可以产生共鸣的,记得有一次在上海火车站,先后有三个乞丐走到我的面前就跪下,我给钱以后他们就直接走了,明知这是丐帮行乞,想看看他们良知的底线,便佯装不知,当第四个乞丐又径直走到我面前的时候,两排候车的人全都一起大笑,我说你不用下跪。第五个乞丐又过来的时候,我说我没有钱了,你把我吃的饭拿走吧。然后没有人再过来。这些人可能习惯了被人鄙视已近麻木,变成了只识得钱的人,无精神价值可言,不过是表明生命的存在而已。或许在他们眼里自以为遇到了一个白痴并躲在一起嘲笑呢。另一次在张家界和凤凰古城遇到的小乞丐则让我沉闷了许久,沉闷的理由有二,一是韩国人对国人表现出的轻蔑,二是国人表现出的让人羞耻的行为。当你给了一个孩子零钱,立马出来一群,给光了手上的零钱并把同行的男士腰包的零钱掏空了,那些小孩子还跟在你后面追着喊“阿姨再给点吧”。不给他们的人呢反倒相安无事。想想人性中的弱点是多么地可卑可悲。更有些小乞丐才四五岁的小模样却似乎特善于识别人,只追着韩国人要钱,抱着韩国人的腿不放,被韩人厌恶地掰开手后一路追赶着跑,而有些小青年则拿着个相机专拍韩国人,那些被拍的韩人一路走过时便用手挡住脸,或者用背对着这些拍照的人退着走,若被拍下来了,便强行给予对方相片并索要对方给钱,

游苏州,遇到一个民营企业家与之同行一程。他遇到残疾乞丐都会施与十元钱,其他的乞丐无论老人还是孩子一分不给。问之何故,他说不论是真行乞还是真行骗,被子女遗弃者虽值得同情,但责任不应由社会承担,应该问问那些人自己是如何为人父母的。至于小孩子,没有尊严的伸手则会一辈子也活不出尊严来。那个民营企业家讲他创业的艰难,有一年春节的时候漂泊异乡收款,找不到一个人,天降大雪,夜里找不到车,那天正是过小年,他一个人在雪地里走了半夜,又冷又饿,分不清方向,他咬着牙流着泪想家,后来有个农民收留了他,他一辈子都记得。他说对于四肢健全的人,不自己劳动,他是不会有一点同情心的。这点我很是赞同。社会保障制度不健全,让人流浪街头,甚至于以流浪作为手段来骗取钱财,固然是和谐社会的耻辱,但是四肢健全的人若想找点事做还是可以养活自己的,哪怕没有任何技能,比如捡破烂、到小餐馆洗碗、到街道扫地、去卖小报、给广告宣传发传单、提篮子卖花、或者到家政公司接受免费培训去做家务等等,这些事情虽然微小,至少可以保障生存并让自己尊严地生活。

在公交车站台或者一些天桥附近,是乞丐最多的地方,而且早上人们赶着上班的时候出现得最多,他们会伸出脏手拉着你的袖子,迫使你给钱,我常会在他们手伸过前快点掏出二元来。有一次正等着车,同一个乞丐转了一圈回来,从我面前走过去的时候用脏手突然拉住了我的衣袖,我生气地问刚才不是给你钱了吗?乞丐连忙放手说对不起对不起。另一次在天桥上,看到一个乞丐安静地坐着,不伸手也不说话,一直低着头,我放了两枚硬币在他面前,他抬起头来很虔诚地说了句:谢谢!原来行乞者也是知晓社会文明的,为什么不去用双手获得劳动报酬呢?

与人论及乞丐,是否应给予他们一点同情,结论是:不给,与钱的多少无关,与同情心无关,与是不是真需要帮助有关。有个从部队高位退职的军人说,他可以一次给扶贫机构捐出一笔钱,但是决不给乞丐钱,因为他做过跟踪调查,那些乞丐无论多么可怜都是伪装的,如果我不信,他可以任由我指定一个乞丐,然后一起跟踪观察。另一个做舆论导向的信息总监则说,如果你给予路遇的每一个乞丐自以为的帮助,那么某一天你只能自己去行乞了,这是一种国民劣根性的恶性循环。

或许他们是对的。

 

脚上的白凉鞋穿了数月未曾换过,走了好几个省市在雨水中浸泡了不知多少天,也依然很新,只是后跟的鞋钉有点不正常了,便决定出去找鞋匠修修,换一双新的鞋钉。逛了好几条大街找不到修鞋的人,便穿行于小巷,却不意中发现居住地附近的小巷就有一个修鞋人。

修鞋人四十多岁的模样,长得黑黑的,也算壮实,我在他面前坐下的时候,正有两小媳妇和一个男人拿已经补好的鞋子,我看了看,那些鞋子比我过去丢掉的任何一双都陈旧,而且有的补过多次了。我说这么破的鞋子还修什么,不如扔掉了再买一双。一个小媳妇说,补补还可以穿,为什么要扔掉呢?似乎不待鞋子穿坏,只要款式过时或者有点陈旧,我便不再穿,送予老家乡下的人或者交给收破烂的,除了给极少的特别喜欢的鞋子换换鞋钉,就没有想过自己也是一个农家的孩子,什么时候变得如此铺张与虚荣。所以对于缝补后再穿的人当表示敬意才对。但是自我批评归自我批评,若真的要自己把一双鞋子补了又补,会不会穿呢?回答是不会穿,还是会扔掉。喜新厌旧是人的共性,它刺激着社会物质与精神的同时进步。爱好时装和鞋帽是女人的通病,若有条件,一天一换大概也不会有多少女人觉得难为情,反而会倍儿地自豪领先时尚潮流。我可以穿上很简洁而价廉的布衣布鞋,哪怕是重新穿上小时候奶奶和母亲用手纺线而织成的粗布衣服和手纳的鞋子,走上今天的闹市,且能做到旁若无人、自在而坦然,倘若衣着破乱和缝补之类则是另一回事了。

鞋匠低着头用手钳拉着鞋后钉,却怎么也拔不出来,似乎那一截是用不锈钢制成的,他便用火烧,再拉,还是拔不出来,我担心他会不会修不好我的鞋子,反而会把它毁坏了,如果不好装,我就不修。他说你放心,什么鞋子我都有办法的,只是时间要长点。我告诉他我的鞋子是定做的,就算是不能穿了,我也不会扔掉,所以请他务必帮我装好。

这双精致而小巧的白凉鞋鞋号三十四码,它与另一双红色的三十五码的高腰皮靴,是一家国内的知名鞋业集团专门定制寄到公司送与我的,若说是沾有受贿的嫌疑,也不为过,只因我们拒收他们给予私人的回扣,以公开的回点打入公司的帐号,仅一笔买卖的讨价还价便为公司节约了几十万元资金,同时我们选一些礼品送与朋友时都是坚持自己付款。这本是做人最基本的准则不值得称道,但是谁都清楚当公司与公司业务往来中的潜规则把做人的底限降到极致时,很正常的事情便反而不正常了。所以当他们以自己的审美眼光和专业判断的标准特制了两双大小合适且让我喜欢的鞋子寄到公司并由公司交给我后,我欣然接受的同时,很感谢他们的信任与尊重。因此这两双鞋子我会保存着。

鞋匠修补两个鞋钉花了近三个小时的时间,其间有一只鞋的后跟被他烧断了一截,又粘连在一起,我耐心地坐着等,却担心那粘连的地方会不会在我走路的时候突然断了,因为我走路的重心都在后跟上。他不停地说放心好了,我补的鞋子都很结实,不会出差错的。然后他告诉我他补鞋补了十多年,他似乎想以此来证明他补鞋的质量不容置疑。我便问他一个月收入有多少,他说通常是六七百元,生意好的时候可近一千元。我问这么点钱在城里生活是不是很难,他说也不难,一个月房租二百元,生活费一家人三百元左右,还可以节余点。

我沉默了,如果家人病了呢?孩子上学呢?穿衣呢?外出看看街市的交通费呢?这些问题都是不可回避的现实,但是生活在贫困线的流动人口只求满足于温饱,多数人是没有也不敢想望自己将来能过上富有的日子的,由于出生的差异和从小生存的教育环境决定了他们一辈子只能居于人下生活,若能改变子女未来生活的目标,则可算功劳显著没有白费一辈子的辛苦。对于这些人,在他们的心目中,惟能寄希望的只是社会人多一些悲悯的关注、少一点歧视的眼光。

不知朱门终有一天意识到酒肉臭并非荣耀时,会不会把那些巧取豪夺的不义之财散出来兴办社会公益事业呢?概因天方夜谭中什么奇迹都可能会发生的,聚财无论难易想要守财都会难持几代人的。姑妄想之。

巷道的周围有一家很小的商店标牌是某某大超市、有间不足十平米的药店标明是某某大药房、一间估计只有七八平米的小诊所门前写着名医诊断、专业人流等东倒西歪的汉字。勾着手腕吸着拖鞋的年青男女来来往往。小小孩子在地上滚着球或者用电控玩着跑车……

天快黑的时候,我的鞋子终于修好了,问之收费多少,答六元,我递给鞋匠十元说不用找了,鞋匠坚持说只收六元。我收回我的十元钱,从包里拿出来六元再次递给他。以示平等与尊重。我并不比他高贵,只是父辈的慈爱与坚韧让自己多念了几天书,又赖上天的关照闯进了一些较好的单位工作,仅此而已。

 

周日的阳光晕晕地,有点雨雾的样子,但是空中并没有落雨,适宜出去走走。

随着前面的人排着队上车,突然车上的人一下子往车下挤出来,我不自觉地倒退几步。

从车上下来走在最前的一个小伙子长得很帅,而且很白,只在我面前晃了一眼就过去了,随后的两人一人用手捂住自己的布袋说啊手机还在,另一人拿出钱包说我的也在。我问怎么了呢?拿出手机的人说,小偷偷东西。我很吃惊地问:在车上?那人说是啊,边说边用手比划着指着那个年青人的背影说他如何偷东西被发现了,我看着那个远去的背影,穿着白色的运动短袖、蓝色的运动裤、白色的运动鞋,他正快步走,并没有跑,他后背上的背包也象运动员背的。我不敢相信这真是个小偷,却又不能不相信。司机催促大家上车,两个虚惊一场的人快步上去了。我还在想这人有什么理由要去偷东西呢?

步行几条街,看车流人流,空中有小雨滴飘落而下,思绪也随之纷飞。

 

或许人蜗居在狭小的生活圈子时间久了,就不知外面的世界有多么辽阔,也不晓得红尘处处藏有玄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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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征: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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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楼]  作者:飘飘而负  发表时间: 2006/10/27 13:03 

回复:引申的问题太多了
几乎每一个都隐藏着社会问题和弊端
我不太同意把问题归到个人头上,比如乞丐
那是失去公平和尊严平等的社会造成的怪胎,必然的。

 [3楼]  作者:舞黛纤纤  发表时间: 2006/10/27 16:22 

回复:这是一种社会现象
宁可当乞丐而不去工作劳动,说明一个人的思想、观念和行为的堕落。
真乞丐也还是有的,只因假乞丐的混淆,让人们失去了真假的判断能力,仿佛缺少了同情心。
假乞丐就不说了。

※※※※※※
来看看啦!
 [4楼]  作者:野地牧风  发表时间: 2006/10/27 18:57 

回复:你这观察够细致了
有一回俺在武汉街上,给一小乞丐钱后,一大帮围上来,俺一时不知咋处理好,不由大怒。不过事后总觉得自己过火了。现在的乞丐可真是太多了,真假莫辩

小偷只怕当作职业做事了,与人样无关。外表是最靠不住的

只是那些靠劳动的低收入的人群最值得人同情和尊重



[楼主]  [5楼]  作者:草叶晨露  发表时间: 2006/10/27 19:08 

回复:想换职业了
去做社会调查,但是呢若没有人开工资,我也是绝对不干的

※※※※※※
特征:无
[楼主]  [6楼]  作者:草叶晨露  发表时间: 2006/10/27 19:10 

回复:太多的社会现会
让人时常分不清东西,概自己的心智真是出问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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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征:无
[楼主]  [7楼]  作者:草叶晨露  发表时间: 2006/10/27 19:15 

回复:均社会问题
但是可以区别思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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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征:无
 [8楼]  作者:我在花丛笑  发表时间: 2006/10/27 20:12 

回复:鞋码那么小啊?
呵呵,小巧可爱的女人。关于乞丐,我的观点和你同:不给,与钱的多少无关,与同情心无关,与是不是真需要帮助有关。
今天羊城晚报登了个良心未泯的小偷,瞒着同伴把失主的手机卡证件什么的寄回来了。他向失主侄女要地址的时候,姑娘根本就不相信他有那好心。
乞丐与小偷,一言难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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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足常乐,助人为乐,自得其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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