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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做“娼妓”——难!(勿推荐)
[楼主] 作者:天国雪莲  发表时间:2006/04/20 17:10
点击:487次

 

紫雪君先生前些日子写了一篇《谁将雪莲逼良为娼的?》,这篇文章发表前,我和他聊过我的苦恼,主要就是对纯文学现状的思考,于是就有了他的这篇稿子。之后,我试着写写情感类的故事小说,因为我的小说还是比较擅长的。买来一大堆杂志研究,揣摩编辑的口味,准备投其所好。

   昨天,终于完成了《我玩你老婆》,就发在了银杏。为什么发,而没有直接投到杂志?我想叫论坛的朋友看看,给我评评,毕竟是我的“第一次”。板友们是万箭齐发,一时间,银杏热闹了。

今天早晨起来,我看朋友的回复,都说不错的故事。有的也进行了善意的“拍”,我还是非常高兴,因为有人注意你,就是关心你。今天是周日,上网的人也多,我就和几个论坛朋友聊天,聊着聊着,我明显感到他们和我说话的口气与往日不同,竟或多或少地带有暧昧的口气。我立即警惕起来,我这个人在网络和现实中,都是中性人,就是男人喜欢女人爱的那种,我是不是吧有点吹了。有时,我也和他们开玩笑,都是哥们,我们东北人也大大咧咧惯了。今天,聊了没多久就有朋友说喜欢我,要和我网恋。什么呀?还有一个半真半假地问我:出轨是什么感觉?他妈个奔头的!

瞬间,我终于明白了,就是我发的文章惹的祸,他们原来把我当成不正经的女人了,把小说当记实了。我刚刚发出帖子是时候,正好有个孩子在线,估计他是第一个看见的,非常不理解我怎么写出了这样的文章来,问:怎么回事?我说,是小说,编的。他最后说了一句:为什么?就连声招呼也没打就走了。其实文章里没有什么恶心的性描写,这个小孩子这样问我,说真的,我当时真有点无地自容了。就好像自己做了出轨的事,被孩子看见了一样。这是个孩子,他不理解,是对的。叫我不明白的是他们这些个大人为什么也不理解?

我生气,是相当的生气了。去年自己掏钱出了一部书,是我10年文学创作的作品集,作协给买的书号,自己花了几千块的印刷费。然后就和宋丹丹的小品一样,敲锣打鼓地送人了。现在老公看着我的书还直瞪我哪:败家娘们!

出书是每一个作家的心愿,我还想出一部书,无奈,出纯文学的书太难了,出版社重视的是经济效益,还得自己出钱,于是,我就试着写这类的东西,想能卖个好价。大家不知道,我们写小说的,尤其是写长篇的,用心血写出来的稿子叫人退回来,就像养大的女儿嫁不出去一样,特别的痛苦。所以,我是想以“娼”养“良”,出此下策。

结果,被人误会了。我今天写这个帖子,不是为自己辩解,既然已经为“娼”,还害怕别人误会吗?我只是不明白:为什么当个“娼妓”我还这么清高?我总不能坐在“妓院”门前大喊:我是良家妇女!那人们肯定认为我是一个连嫖客都不要的疯子啦。

不说了,反正眼泪哗哗的,唉,做个“娼妓”也这么难啊!

我想,我还是尽快从良吧。从良了,我还是担心,因为一朝为娼,终身是妓啊!

死了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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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楼]  作者:咖啡媚酒  发表时间: 2006/04/20 18:28 

回复:卖给我一本你的书给我~~
不知道如何联系您?

※※※※※※
人生总难都如意,何不大笑而前行:0)
[楼主]  [3楼]  作者:天国雪莲  发表时间: 2006/04/20 18:52 

回复:呵呵
我的QQ 532196703 不过,姐姐是不卖书的啊!

※※※※※※
 [4楼]  作者:潜水都相同  发表时间: 2006/04/20 18:55 

你的名字是[天国雪莲],那为何还在人间?

哈哈镜里的你是不是真实的?
水里的月是不是从天上跑下来洗澡??
……
有些孩子们大声叫的伯伯、叔叔、……是不是他们的至亲???
那些叫“鸡”的是不是人????
……
还有电影里的一切是不是演员重现自己命运的写照?????


我看是[天国雪莲]到了要结果的时候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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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楼]  作者:舞黛纤纤  发表时间: 2006/04/20 20:28 

回复:别想那么多
想怎么写就怎么写,只要不是低糜随落的文章。
不同的手法和写法,能提高你的写作能力。

※※※※※※
来看看啦!
[楼主]  [6楼]  作者:天国雪莲  发表时间: 2006/04/20 20:46 

回复:我是白狐
我只是在人间只是做短暂的停留。天国是我永久的居住地。
哈哈,你真有趣!

※※※※※※
[楼主]  [7楼]  作者:天国雪莲  发表时间: 2006/04/20 20:49 

回复:理解
我早就练成厚脸皮了。不在乎别人说什么了。
呵呵,问好!


※※※※※※
 [8楼]  作者:草叶晨露  发表时间: 2006/04/20 21:27 

回复:别介意
其实网上的人也是生活中的人
很多的眼光还是不会改变对生活中看人的眼光.
看过你好几篇文章了,你把自己工作做的好事诙谐的写出来,我相信那全是真的,或许你还有自己做过的更多的好事没有写,因为纪实类易被人说成吹嘘,小说类的却又易被当作了真实.
这是没法去左右别人思想的事情.
我在论坛的认识的第一个朋友,看我发在论坛的爱情诗,也说过很伤我的话.我没有解释,更没有告诉他我那些爱情诗全是看别人的网恋文章时跟着别人的心情而写出来的,有时在语音听歌体会歌者的情绪就写成一篇文章,然后我与那个朋友从此陌路了,我的理解是:朋友不是用来伤害的.
网上网下皆如此.朋友之间有误会是很正常的事情,如果是故意的伤害,就已经没有朋友的成份,远离是最好的办法.
希望多看到你的小说.


※※※※※※
特征:无
 [9楼]  作者:我在花丛笑  发表时间: 2006/04/21 11:02 

回复:走自己的路,让别人说去
我想起了西陆另外一个职业写手,他的小说被封了。喜欢看姐姐的文字, 呵呵, 你出了书,我也想要一本,送不?
 [10楼]  作者:草叶晨露  发表时间: 2006/04/21 11:49 

回复:走自己的路,说别人去
让别人说太被动了
说别人去掌握说的主动权
呵呵

※※※※※※
特征:无
 [11楼]  作者:蓝色羽衣  发表时间: 2006/04/21 13:29 

回复:教你一个过激的办法
凡是乱怀疑你的人,一律请进黑名单。
我觉得稍微有点文字基础的人,应该都能看出你那篇是虚构。
 [12楼]  作者:飘飘而负  发表时间: 2006/04/21 17:20 

回复:一时不网恋是容易的,难得是一辈子不网恋
这是篡改的,
以为然!!
 [13楼]  作者:静静吐芬芳  发表时间: 2006/04/21 18:46 

回复:洗自己的澡,让别人搓去------
重要的是,自己爱自己
 [14楼]  作者:我在花丛笑  发表时间: 2006/04/21 19:32 

回复:呵呵,一般我不说别人
自有天理在,何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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