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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啊,你显显灵吧! 前不久,儿子两个晚上没去学校上晚自习,被判为旷课六节(一晚上三节自习),班主任打电话给我,说要罚款30元,我听罢很是惊讶,先前只是听说许多的班级对违纪的学生进行罚款处理,没想是真的;接下来是有些愤然:这样做的意义何在?然后才是接受这个处罚,因为儿子的班主任是我的同学和同事,我得支持她的工作。心里尽管很不是滋味,这不明摆着是在处罚我吗!思前想后,当时是二月初,二月份的零用钱(我每月给儿子30元零用钱,用于买些零嘴和文具或者用于人际交往)还没给儿子,于是就把这钱扣下,叫儿子拿去交了罚款。算是处罚了儿子的违纪行为了。 我来不及去想象:如果我没有每月给儿子零用钱的例规?罚款对他有没有触动?以后他会不会再违纪?也想将这事淡忘了。可是不巧得很,我在某某班的墙壁上看见了一份白纸黑字、十分赫然的一份《班规班约》,全文是这的 : 班规班约 1. 早操迟到2元/人次,缺席4元/人次。 2. 早读迟到2元/人次,缺席3元/人次。 3. 课间操、眼保健操无故缺席2元/人次。 4. 上午下午上课、晚上晚自习迟到2元/人次,旷课5元/人次。 5. 缺交作业2元/科次,上课讲闲话2元/人次。 6. 无理取闹、顶撞老师、严重干扰课堂纪律5元/人次。 7. 踢门打门5元/人次。 8. 卫生值日检查被扣分按扣一罚二论处,不擦黑板2元/人次。 9. 先动手打人、喝酒、抽烟10元/人次。 10. 夜不归宿20元/人次。 11. 寝室卫生检查低于6分(满分10分)2元/人,黄牌寝室5元/人。 12. 不佩带校牌扣班级分数1元/人次。 某校某年级某班制订 看着这份无一不和金钱连在一起的班规班约,怎么也想象不出它是对一个十五六岁孩子的约束,怎么看也更像工厂或作坊对员工帮工的制约。违纪的是学生是孩子,但真正处罚的又是谁呢?这要交的罚款由谁来付呢?我猛然想起,我扣下了儿子一个月的零用钱,拿它交了罚款,他以后想要买个零食、买支笔什么的,我给还是不给呢?我茫然了:30元的罚款真正处罚到了我的孩子了吗?30元的罚款能让我的孩子认识到他的错在哪吗?30元的罚款真正触动了他的灵魂了吗?30元的罚款就能让他以后不迟到不旷课了吗?学生违反了纪律,老师罚他的钱,敢承认的,向家长要了钱交给老师了事,孩子不痛不痒的;不敢承认的,就想方设法骗得家长的钱,交了息事消灾,孩子魔高一丈。我以为学校的职能是教育、引导和塑造,而不是管教、处罚和改造。钱啊,你若万能,就在学校也显显灵吧! 2006.3.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