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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我们相互允许(ZT)
[楼主] 作者:静静吐芬芳  发表时间:2006/02/05 20:57
点击:185次

许(ZT

         静静吐芬芳,转自《读者》2006年第3

 

“我承认我是俗人!我是凡人!我是小人!也正因为如此,我才觉得自己活得真实!我这样认为,你能把我怎么样?”

有人天天在你耳边这么说,你会怎么反应?

 

我建议听者都应这样回答:

“允许!”一个人是俗人而不是奸人,是凡人而不是坏人,是小人而不是恶人,我看就不妨允许他存在。不必天天追着他说些“是可忍孰不可忍”之类的痛斥之言。不允许这样的人存在,非但不现实,而且也会使多元化的社会和人生显得单调而乏味。希望人人都是君子,都是英雄豪杰,从来都是奢望,也违背辩证法。世上没有众多的俗人、凡人、小人,哪里会显出真正的雅人、卓人、君子?

但是俗人、凡人、小人也得允许确实德才兼备的人物的存在,而且最好对这样的人物多给一点尊重,甚至崇敬。切不要以为自己是俗人、凡人、小人,就彻底否定德才兼备的存在,而且天天追着人家喊:“你虚伪!你骗人!你假正经!”这样子也违背辩证法。世上的人若都是庸俗透了的人,没有任何君子存在,世界便很难维持,连俗人、凡人、小人本身也会活得朝不保夕。有人成了君子或只是想当君子,非君子式的人也应该发自内心地高喊:“允许!”若是再进一步说:“虽然我本人是庸俗之辈,但我尊敬你这样的真君子!”那就更显得有起码的品位了。

 

有人一心想做官、发财,几乎没有任何其他心思,只要不贪污腐败,人们就不妨说:“允许!”但是遇到毫无官瘾也无财瘾的人,人家确实一心为民、一心为公,并实实在在立志做个有真德实绩的人,对方也应当高呼:“允许!而且我们敬重你!”切不可向那样的人时时作嘲讽状,认为人家不是伪君子就是傻瓜。

 

同样,有人结了五次婚离了四次婚,只要不违法,又无什么名副其实的缺德之举,我看也应允许。另有人恪守忠贞不贰、从一而终的信条,我的意思是多次再婚者也应齐声对从一而终之人说:“允许!我不反对!”切不要认为一切从一而终主义都愚蠢,都僵化,都陈旧。

再例如,年老丧偶者、离异者希望再婚,或搞些黄昏恋,人们应毫无非议地说:“允许!同意!”切不要骂人家:“老不正经!”但另外的老年失偶者毫无再婚意愿,一心以助子、抚孙为乐,我看也应允许,不要天天弄些媒人纠缠或骚扰人家。

 

有人聚到一起便专谈天下大事,对此外的话题都不感兴趣,要允许;有人则相反,对各类“大事”毫无兴趣,惟喜欢侃些琐琐碎碎的小事,我看也要毫不勉强地允许。文人也如此。有人只乐于写男女之事、枕席之欢,只要不污不秽,就应当允许;而另外的某些作家则对此不甚热衷,动笔便写些与时政、民生有关的“硬文”,也应当允许!

允许度的扩大,是时代进步的重要标志。人世间,尤其是多姿多彩且又多元化的今天,人们之间的相互“允许度”理应大些。但这一切,都应建立在这样的基础上:提倡有益之事,允许无害之事,反对有害之事。至于各式各样、乌七八糟的丑行恶事,正常人对此则应斩钉截铁地说:“不允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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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楼]  作者:舞黛纤纤  发表时间: 2006/02/05 23:15 

回复:此篇比较适合论坛
我们允许一切凡人、俗人、小人的存在,决不允许乌七八糟的丑行恶事以及人生攻击的所有言论。

※※※※※※
来看看啦!
[楼主]  [3楼]  作者:静静吐芬芳  发表时间: 2006/02/06 09:32 

回复:就是这个意思,来,握一下手
让我们相互允许(ZT)
 [4楼]  作者:蓝色羽衣  发表时间: 2006/02/06 10:48 

回复:在《读者》上看过这篇文章
说得挺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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