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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看下面一则资料: “联合国《艾滋病新疫情》年度报告估计,在2004年中,有310万人死于艾滋病,比2003年增加了20万人,并创下了单年死亡人数的最高记录。HIV病毒感染者总数上升至3940万人,比前一年增加了160万人,也是历史最高记录。新增490万HIV病毒感染者,超过了2003年480万新增HIV病毒感染者的记录。………… “在东亚:有110万人感染了HIV病毒,这一数字在过去两年中猛增56%。 “在南亚和东南亚:HIV病毒感染人数呈螺旋上升趋势,从2002年的640万上升到了2004年的710万。 “东欧和中亚:约140万人感染了HIV病毒,而两年前只有100万。 “在南非:有530万人被感染,并且没有任何下降迹象。2003年,该国有27.9%的孕妇感染了艾滋病,2004年这一比例仍在上升…………” 看了上面这些数字,不免触目惊心。看来艾滋病的确成了人类面临的一场瘟疫。要消灭它,恐非易事,耗时费力已是在所难免,提倡全民防御显得尤其重要。 据悉,艾滋病的传播途径主要有三种:一种是血液传播,一种是性传播,还有一种是母婴传播。 就血液传播而言,真正在医院里通过输血而染上艾滋病的并不多见(通过卖血而染病的只能算作个案,况且卖血是违法的。河南上蔡县的例子已经给大多数人敲响了警钟)。在现代医疗条件不断完善的今天,到正规的医院里打个针输个血一般是不会被染上艾滋病的。那些通过血液传播而染上艾滋病的人更多的是由于吸毒,他们因为共用一个注射器注射毒品而造成了交叉感染。吸毒如今已经成了一大社会公害,有资料表明,在那些吸毒现象严重的地区,艾滋病的发病率也相对较高。 笔者是个连烟也抽不好的人,除了从电视上见过什么“白粉”之类,现实生活中还真没见过真正的毒品。我总是在想,你说一个人有了钱干点儿什么不好,非得要去注射毒品?说到此处,我还必须得说上一句:千万别归罪于蚊子。蚊子虽然令人厌恶,但医学界早已做出论断,蚊叮虫咬是不会传染上艾滋病的。 如此看来,要预防艾滋病,首先还得自爱,要彻底远离毒品! 再说说性传播。近二十年来,随着人们思想的逐渐开放,从某个角度来说,“性”也跟着解放了。在一部分人的思想观念中,根本就没把混乱的性行为当回事儿,拥有多个性伴侣甚至还成了炫耀的资本。无知啊! 二十年前,艾滋病这个词儿对大多数人来说还很陌生,艾滋病一度被戏谑地称为“爱滋病”或“爱死病”,那意思看起来好象是因为爱而滋生或致死的病,听上去还很有一点儿为爱而不顾牺牲的悲壮感。可现在,人们已经是谈“艾”色变了。 艾滋病如此迅猛地来到了我们身边,很值得我们每个人好好地检点一下自己的私生活。你是应该去洁身自好、守身如玉呢?还是去荒淫无度、纵情滥交?我想,任何一个有家庭归宿感和社会责任心的人都会选择前者。 几年前,南方有城市在公共场所安装了专门的自动售货机,你只要把一个钢蹦儿投进去,便有一个安全套自动弹出来。如今又听说在一些大学里也已经开始给学生发放安全套了。我不反对这种做法,因为这毕竟是一种防范措施。我只是觉得,意识才是真正支配一个人行为的本源,要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还是应该大力加强人们的思想道德建设,充分发挥政府和宣传部门的教化作用。否则,只靠几个安全套来抵御艾滋病,那只能是下策,螳臂当车,蚂蚁撼树,能量到底有限。再说了,安全套就能百分百的安全? 母婴传播是最好理解的。任何一个物种,它的母体不健康,后代也必然病病歪歪的,更何况艾滋病这种可以通过血液传播的病种了。据说,母婴传播艾滋病的几率几乎是百分之百。 关于这一途径,笔者就不多说了。试想,如果一对夫妇都不是吸毒者,都不是乱性者,一个母亲从哪儿弄个艾滋病来传给她的孩子?只是有一点我颇感困惑,新的《婚姻法》为何就偏偏把强制婚检这一项给改了呢? 艾滋病是一场瘟疫,也是一场灾难,它是大自然对人类不良行为的一种惩罚。如果大家都不从思想上重视,不从行为上检点自己,那么,将来有一天人类要遭受灭顶之灾的说法就不是危言耸听了。 一家之言,望君三思。 (2004.1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