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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终止申请 服务终止申请 中共重庆市团委: 我是西部计划志愿者刘先志,现向你处提出服务终止申请。 从2004年7月中旬到2005年9月下旬,我在在合川市清平中学从事志愿服务工作,在岗位上,我以什么样的态度工作,我做了什么工作(我已经向你们递交了服务汇报),都是有目共睹的,我相信当地学生可以为证,学生家长可以为证,敢于说真话的教职工也可以为证。但结果是2005年9月下旬,我被迫离开了清平中学,到底孰是孰非,社会自有公论。 2005年9月下旬,我被分配到中共重庆南岸区弹子石街道办事处从事杂务工作,事实上这里有着非常不错的和谐气氛,但是,由于我志向于教育事业,即使如此友善的工作环境,依然不能让我从工作本身去体会快乐,没有快乐,没有生活,所以我提出服务终止申请要求。 在此要求中,我附带以下几条原因。 1.从5月开始,我多次就清平中学经济制度问题向重庆和合川教育纪检多个部门递交书面信访材料,至今没有收到任何反馈,根据信访条例第二十二条,我至少应该在递交材料15日内收到书面答复材料,但是我没有收到任何答复;根据信访条例第三十条,清平中学领导应该在调查时回避,但他们不仅没有回避,还亲自参与指点协助调查的群众名单,而在当地纪委调查期间,居然一起公款吃喝;根据信访条例第三十三条,我应该最迟在7月中旬收到上级的信访事件调查处理意见,但自今没有任何结果,也没有被告知延长办理期限。 2.在2005年6月24日,第二节课课间,我被清平中学负校长艾亿合两次殴打,甚至被卡脖子,并被威胁要消灭我,就此我也向重庆和合川多个部门进行汇报,但奇怪的是至今没有任何人正面调查取证,而校长杨建国居然多次在公开仅仅是相互拉扯,事实上整个过程中,我没有丝毫接触对方,何来相互,而如果卡脖子和生命威胁也可以用拉扯来淡化,还有什么算暴力行为。在我求助媒体之后,重庆电视台天天630节目组播放了此事,重庆和合川各相关部门依旧没有就此事进行调查取证。奇怪的是,艾亿合居然在7月中旬将我告上法庭,而此后上级部门就以司法介入为理由,回避调查责任,试问即使是司法介入,也仅仅是在事发后近一个月,之前他们在干什么。 3.艾亿合将我告上法庭,并确定开庭时间为8月30日,当我从南京回到重庆,请好律师,做好足够的取证时,居然被告知延期开庭,而且多次找当事法官,在没有充足理由下被回绝,每次得到的答复就是“等通知”,先不管这样是否合法,但是任何人都可以看出这是非常不合理的,无论怎样,当事法官都给不出拖延开庭的恰当理由。 如果志愿者的向地方政府的举报,得不到回应,志愿者身份还有何用! 如果正义在地方得不到伸张,志愿者人生合法权利得不到保护,国威法纪何存,志愿者身份何存! 志愿者: 2005年9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