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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谁败坏了警察的形象?!
[楼主] 作者:拜托里木错  发表时间:2005/06/29 07:55
点击:212次

 

是谁败坏了警察的形象?!

 

前些天和一位同事去理发。在享受泰式洗发时,大概是因为我们聊到了一个案子,洗发的服务员小心翼翼地询问我们是不是公安的。我当即就表示:我可不是那帮流氓。该服务员也立即附和:我最讨厌警察了。此时此刻,我又不由地联想到前不久去钓鱼,鱼池是一位老同学承包的。同池垂钓的还有另一伙人,老同学跑前跑后为他们张罗着,显得极是殷勤。当我问及他们是谁时,他附耳低声告诉我是当地派出所的人带来的,接着就狠狠地骂上一句:他妈的简直就是流氓,钓了多回一个子也不给。

 

警察的社会形象一直不咋地,这已是不争的现实。现实中凡跟警察打过交道的,都会有这样和那样不爽的感觉。就是读报看电视上网浏览,也常常会被那些警察打死警察、因行刑逼供导致冤假错案、开枪滥杀无辜、侮辱女服务员撕钞票、警察小偷勾结捞外快等等报道,让你对警察顿生恶感。如此,不由生问:是谁败坏了警察的形象?

舆论媒体?要说这些年舆论媒体的监督作用得到了很好地发挥,对公安系统的一些丑恶现象不时予以频频曝光。不象以往,信息传递不畅且有限制,出了什么搂子好隐瞒,群众的知情权申诉权几乎为零。一切都是少数掌权的说了算,民主法制体系不很完善。但这并不等于说,就是舆论媒体败坏了警察的形象。一则是老百姓要相信媒体报道,否则等于说党和国家创办的各宣传媒体机构是代表人民的心声和喉舌,只是形式上的摆设。老百姓要是这都不信,信谁?二则是舆论媒体是对已发生的事实进行报道的,特别是批评揭丑的报道,更是慎之又慎,大多应是如实客观公正的。

公安系统一小撮害群之马?这倒是肯定的,一粒老鼠屎就能弄坏一锅粥,何况是一小撮。但问题好象没这么简单,有一些冤假错案非一两个人就能炮制,更多的则是内外上下窜通才形成的,佘祥林案就是明证。有些地方公安系统内部出了纰漏,为了维护所谓的声誉,会一致对外,想方设法掩盖问题,护短遮丑。这已是公开的秘密,处理类似问题的惯用手法,而且至今都还有一定市场。因而完全归咎于公安系统少数败类,似有失公允。

社会不宽容或公民不能正确理解?凭心而论,作为警察这一特殊的职业,肩负着保一方平安的重要职责,有着极大的职业风险,时常有牺牲负伤之虑,就是他们的家属也会承担着极大的心理负担。因此,理当受到社会和群众的尊重和关心爱戴。但现实却充满了这般的无奈和种种不尽人意的矛盾冲突,警察的形象总难以好转。其实,中国的民众最为善良,为他们做一件好事会感激涕零,而做一二件坏事也是能忍就忍,可是坏事做得太多太恶了,自然就会反感以至憎恨。如今破一个案,想发动群众都难,这说明了什么?

 

警察的黑幕究竟有多黑有多深,似我等局外人自是难以明了。但仅从一些所获的信息或迹象来看,就其腐败的程度和现象,决非个别人所为,也决非个别现象。新近从中国青年报2005年6月16日读到一篇报道:一位保险员因公安局违法留置,后坠楼而亡,警方的解释是其畏罪自杀。经过死者家属历时4年的上诉,今年5月才得到终审判决,当地公安局负主要责任,并承担22万余元的赔偿。报道没有说警方那些人应对此承担责任,只是赔钱了事。这怕是中国式处理类似问题的主要方法之一,凡事能以集体责任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就由公家拿钱得了。而相关人员依然是该干嘛干嘛,想干嘛干嘛。这些官员可能在嘴上没少说过要为人民服务,可一到利益攸关时,却很少站在人民群众的利益上。维护的只是本部门小圈子少数人的利益。不曾或懒得去想这样做的后果,不仅极大地损害了公安机关的公信度和警察的声誉,而且还损害了党和国家的形象。

究竟是谁败坏了警察的形象?其实,众人包括警察们都心知肚明自知之明的。这里想作些说明的是国家赋予了警察太多的特权太高的礼遇,却没有设置相应的监督和管理机制。即使有《警察法》,也如其他法律一样,大多象俺们单位的墙上挂着的装饰不错的系列规章制度,真正能落实的,现实已在印证,最多也就十中有二。另外就是舆论引导。不少有关反映警察题材的文学作品、新闻报道、社会活动,把警察渲染粉饰得太过完美、无度拔高,跟一些商家做的广告一样。这样做表面看好象是褒奖警察,而实际的效果是人们的期望值过高,已难以经得起自己的亲身经历和目睹耳闻的检验,从而失望的反感更大。再就是更加滋长了警察的特权意识,使其渐渐地不知不觉或有意识地,将法律神圣不可侵犯的光环转移而戴在部门或个人的头上。一旦名利受挫,不管是来自正面的还是反面的,都动用特权进行反击。长期以往,这就使越来越多的警察涉足社会各方面的违法乱纪,不作为或乱作为,自毁声誉败坏形象。

 

前几年春节,因外婆突然病逝,我和家人急忙赶去奔丧。因为走的匆忙,除我以外都没带身份证,在郑州夜宿时,住不了旅社。当时,我正好看了一则有关郑州警方如何开展亲民便民助民活动的报道,说得极具亲和力很是暖人心。于是,充满信心地去向车站广场上的值班警察求助。然而感到失望的是,他们依然是冷漠地踢皮球式地将我这异乡人打发。而我能庆幸的只有他们还算客气,没将我们抓起来送收容站,去步孙志刚们的后尘。

其实,说到底警察也只是社会分工而生成的一个行业,从事这行业的人员也和我们一样,只是些普通的人。因职业需要国家和法律赋予其一些权力,配备了一些装备。因此,没有必要运用国家手段为其虚造声势,使其高人一等要特别关照,并无度地美化成时代最可爱的人。当然,为鼓舞其士气、昂扬斗志、振奋精神,适度且贴近警察实际作些宣传,是可以接受和理解的。既然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为何又要如此去划分区别对待?人格的魅力和显赫的社会地位以及英雄的称谓,必须应是个人经过努力奋斗和奉献、自身完善而得到的。决不应是天生就该坐享其成,一朝入了某个行当就理所当然地不劳而获的!

 

某日行车遇红灯停车时,见对面有一辆警车也停车待行。当时心中不由地赞叹,看来警察队伍中也还是有遵纪守法的。职业道德的贞操就在这里,作为法律的执行者或代言人,首先就得要自身过硬。而这过硬的表现最忌于靠水吃水、靠山吃山式的靠法吃法,而且还要在日常那些点滴细节上有良好示范,这样聚沙成山,丰碑自然会立,声誉亦自然会鹤起。

是谁败坏了警察的形象?依我看,先还得从内因找起,从自身找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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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楼]  作者:野地牧风  发表时间: 2005/06/29 09:29 

回复:应该还有比警察更流氓的
俺以为是那些行政官员,只是更善于伪装。一些地方将行政官员调入公检法,同时也把那些行政上不良的作风带入,使得这原本就不太干净的地方,更肮脏。 有些问题还得从上正起
 [3楼]  作者:舞黛纤纤  发表时间: 2005/06/29 18:00 

回复:好警察还是很多的
"有困难请找人民警察".几年前,看见这口号心里着实感动过.

※※※※※※
来看看啦!
 [4楼]  作者:zr__002  发表时间: 2005/06/29 18:29 

说的好:事事皆应从自身找起,人应该时时的开悟!!



※※※※※※
笑看云卷云舒,静观花开花落!自然而然,荣辱不惊!去留无意!不失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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