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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一个男人不如遛一条狗!
[楼主] 作者:小巫婆儿  发表时间:2005/04/23 11:06
点击:297次

 

朋友妍妍最近被一个男人甩了。失恋使人哲学,妍妍语不惊人死不休:爱一个男人不如遛一条狗!




从众生平等的角度来说,这其实是对狗的一种歧视。同理,我们也不适合把男人比作海龟、屎壳郎或是大尾巴狼。其实我们完全可以用一个很干脆的否定句来表达我们的愤怒,比如:男人没有一个好东西!




陶晶莹在歌里唱:十个男人七个傻,八个呆,九个坏,还有一个很可爱。──混至今日,我终于觉得这种唱词也是傻女人的乐观。现在的问题是,那一个品德良好的到底在哪儿呀?



我当然希望那一个恰好是我老公。可是他已经有了在QQ上和初恋女友偷偷摸摸聊天被我发现后又试图百般抵赖的不良记录。然后紧着“肥水不流外人田”的原则,我又希望那一个是妍妍的男友。因为……妍妍的男友实在是太胖了,一米七,一百七十斤,基本是个正方体。本身的肉身就是个重负,想来每动一步都消耗了他大量的能量,怎么还有力气花心?




我真不知妍妍开始的时候是怎么想的。就算是对胖子这样的弱势群体献爱心也不用以身相许把自己搭进去。怀疑她和他在一起时,半夜醒来会不会以为自己是在猪圈里。伸出手去,摸到一堆人肉,想来也够恐怖。当然,如果妍妍喜欢别致一点的席梦想床垫那又另当别论。




我曾经一直认为妍妍是个比较保守的女孩子。她甚至一度对婚前性行为很抵触。所以她在刚和胖子接触的时候小心翼翼。可是她没有选对约会地点。她愚蠢地在自己的住处和胖子见面。殊不知,登堂和入室,只是一念之差一步之遥。孤男寡女,从生理学的角度讲,叫做干柴烈火。果然,没多久,学艺术的妍妍就把艺术行为带到了床上。




爱到你浓我浓蜜里调油的时候,妍妍甚至想到要去隆胸。我骂她你疯了吗他怎么不去做减肥抽脂术。那段时间她为自己的这个想法走火入魔。我告诉她,胸不在高,有型则灵。挺起你的胸膛,一切都会很完美。




她最后没有做手术。可她变得不快乐。她说,自从她们“那个”以后,他就没说过“我爱你”。我奇怪她怎么这么想不开呢?男女之间一旦打开情欲的大门,性爱就会一发不可收拾成为主题。这时的男人,说“我要你”时生猛有力,讲“我爱你”时有气无力。



后来他终于赞美她一次。他说,你的皮肤真光滑。她为这句话乐不可支,觉得他还是爱她的。其实她怎么那么傻呢,在我看来,这只不过是一个裸体动物对一个裸体动物的最直观的表象陈述。




分手的直接原因是她的小手和他的脸做了一次亲密接触。他暴跳如雷,说她是野蛮女友。她不服,以前我也这样啊,那时你怎么说“打是亲骂是爱,爱不够用脚踹”呢?是啊,我这个旁观者也觉得奇怪。试想,如果你找一个瘦骨嶙峋的家伙做男友,你当然总想着给他做排骨汤。可是找这样的一个胖东西,在传情达意的时候,你当然首选按摩。难道使劲儿用手去拍他的脸,不是按摩的一种吗?




一切在妍妍撞到胖子和别的女人在床上之后都似乎有了答案。这个体积宠大内心弱小的家伙,是妍妍帮他成长给他自信。这下好了,在完成了从奴隶到将军的转变过程之后,他忽然觉得自己充满了力量。他甚至认为男欢女爱也是征服的一种,于是他想去别的女人那里试一试。──就是这么简单。



分手如失足落水,情爱凭空坠落无所寄托。空虚总是难免的。而男人,如鱼,总是漏网的那尾最好。我很想像彪哥那样告诉妍妍:论成败,人生豪迈,大不了,从头再来!如果仅仅把男人当成我们视觉听觉或触觉上的耐用消费品……,当然,他们确实没有一个好东西,可是我们不能因噎废食。公正地说,爱一个男人和遛一只狗,各有利弊各有千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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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2楼]  作者:小巫婆儿  发表时间: 2005/04/23 11:08 

回复:看到海盗的兽型类比,我咋这么生气呢?

没有那么麻烦,我本着明朗化的原则,只把男人比作一种动物:狗。

旧贴一篇,不成敬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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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楼]  作者:天山双贱  发表时间: 2005/04/23 11:41 

回复:你导弹的方向错了
不是海盗是野风!哈哈
 [4楼]  作者:徐小坏  发表时间: 2005/04/23 12:08 

回复:巨喜欢这样的比喻!

能同时爱一个男人并遛一条狗狗不?俺喜欢看狗狗追着汽车汪汪叫着跑的样子,也喜欢看男人花心被抓住时撒谎又被拆穿的尴尬。

好玩死了!可爱死了!喜欢死了!

可俺没狗。

昨晚去买书,蹲着逗店主的加菲猫,摸它头它做陶醉状,于是顺藤摸瓜抚摩它的尾巴梢梢和小爪子,它与我互逗,初始心内欢喜,手益多动,渐渐感觉它非逗而斗也!

勾起它的脑袋端详,灯光下凶神已露,赶紧逃窜。

想来若狗狗必不如此!

 

小小巫婆的文风、性情未改哦。

巨欢喜!

加班完毕,回家去也,狗的摆摆——————开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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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生伤感,又快乐如风
 [5楼]  作者:风吹哪页读哪页  发表时间: 2005/04/23 12:32 

回复:跟徐小坏一样,调皮捣蛋惹人爱~~

小巫婆,别具一格!名符其实!

喜欢你的文章!

 

[楼主]  [6楼]  作者:小巫婆儿  发表时间: 2005/04/23 13:57 

回复:不是一个人吗?
晕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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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7楼]  作者:小巫婆儿  发表时间: 2005/04/23 13:59 

回复:坏坏,反之也成立
爱一个狗,遛一个男人,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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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8楼]  作者:小巫婆儿  发表时间: 2005/04/23 14:00 

回复:如果你喜欢

那我可就挨这儿混了。

总有你烦我的时候,我是个烦人精,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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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楼]  作者:狮子和狐狸  发表时间: 2005/04/23 14:34 

回复:小心自己成为狗不理,猫不闻
在小心大男子主义存在的同时,看来也要警惕大女子主义了!可怕
 [10楼]  作者:客游陆西  发表时间: 2005/04/23 19:31 

回复:那肯定是一条公狗

可,爱上不如狗的女人本身又是什么呢?

唉,伤人不利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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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得常联系哦!
 [11楼]  作者:野地牧风  发表时间: 2005/04/24 08:00 

回复:欢迎进入长空皇后大道

在这里可以尽情地虚张女权的声势

还有助长膨胀这些气势的貌似男子汉的志愿者。他们的宗旨就是完全彻底地为女主人服务的,一丝不苟地当好“公仆”。

男人和女人都有长有短,结合本就是为了取长补短。可有的走到一走来,就不能将这一目的作为远大理想而奋斗。却都想着成为实际意义上的国王或王后式的主人,急功近利地不时地挑起了战争。其结果必然导致这样的愤慨——如题所示!

小巫用事实来说话,而且是身边的典型人和事,很有说服力。只是易让人产生错觉和误解,这是以点带面立论的致使伤。

俺不必用事实来说什么,因为只作理论探讨。相信看时,会联想到自己和自己所结识的人和事。这样最大的好处就在于,俺说俺的,你信你的,万一有什么闪失,那也是你学的不全面不专业。与俺无关:)

哈哈,见到这样的嚣张而生动活泼的文字,这般尖酸辛而不可思议的文风,俺也是很喜欢。

没事就走几个回合?

 

 

 

[楼主]  [12楼]  作者:小巫婆儿  发表时间: 2005/04/24 08:30 

回复:哈哈,从形式到内容
谁让它披着人的皮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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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13楼]  作者:小巫婆儿  发表时间: 2005/04/24 08:31 

回复:哦,主家。
且喜华堂宽,便盘恒数日又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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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楼]  作者:蓝调和弦  发表时间: 2005/04/24 12:25 

回复:男人与狗不得入内?
啊哈哈!这样滴口水仗,好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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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沟流月去无声,杏花疏影里,吹笛到天明。
[楼主]  [15楼]  作者:小巫婆儿  发表时间: 2005/04/24 15:07 

回复:调皮

看热闹的不怕事儿大,是吧?

嘻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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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楼]  作者:因醉杀名马  发表时间: 2005/04/25 1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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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醉║ ╠═杀═╣ ║名║马║ ┗═╩═┛
 [17楼]  作者:淡淡的颜色  发表时间: 2005/04/26 03:24 

回复:看这标题
估计男同志要提意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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