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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上看,向下看 人的头脑天生的功能,即使原地不动也能作平面360度、左右180度转动。若是在行进或运动中,则能眼观六路、耳听八方,左顾右盼,上仰望天,俯首观地,平视见人、睹物、审事。 当然,这一切关键还在于人的大脑起着核心作用。正因为人有思维功能,才区别于飞禽走兽;因为具有思维能力,才没沦为行尸走肉。 人们总是在渴求大同平等的民主社会,然而现实的差异又不得不让人接受多层次、多元化的社会。生活在这样的社会大多数人,通常喜欢向上看、向下看,比中间,怀着“比上不足、比下有余”的心态。所以看待思考问题时,难免就喜欢自上往下看,又从下向上看。既是度量轻重权衡利弊,亦是避难就易避害向利。 人其实就是这样矛盾着的动物,骨子里总想着要成为人上人。当不能成为人上人时,对人上人就怀着极其复杂的心态。或是唯唯诺诺俯首听命,装孙子、扮戏子、当奴才,尽其吹拍阿谀奉承之能事;或是敬而远之淡泊名利,一隐了之。也有不信天命不畏权势,敢于抗争,舍得一身刮,敢把皇帝拉下马的。屈屈伸伸进进退退上上下下左左右右,林林总总,各取姿态,难一言以尽。也所以就有了所谓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此处的观应是看而思、思而行,行而果的概括。 都说如今的中国正处在一处转型时期,因而人们的思想多少会有些混乱。按辩证法的说法,内因是决定因素,外因反作用于内因。也就是说,如果“三观”发生了变化,肯定与内外因都有关。只是就某个体而言,所受的影响是有区别的。在此,且忽略内因因素,只就外因因素来说说向上看、向下看。 央视有一个栏目叫焦点访谈。因敢于揭露社会弊端、针砭时事,为民鼓与呼而名噪一时。但观之久了,便瞧出了一些端倪,那镜头多是往下看,而且还从不照自己。于是,有人站出来责问:为何曝光的都是县市以下的问题,而很少有此以上的?如此,那就由不得人们不去作下梁歪而上梁不正的瞎猜了。 去年的北京密云迎春灯展,密云彩虹桥上发生踩踏造成37人死亡、37人受伤的特大伤亡事故,处理结果出来了,负责当地治安的派出所所长和政委承担主要责任,被判有期徒刑3年。而那些个书记和带长的政要居然只是落个党纪行政处分,而轻松过关。如此重大事故,却如此轻轻打板,别说这派出所所长和指导员的家属们不服要上诉,只怕那些因之伤亡的游客及他们的家属亦是不满。就连我这局外公民也瞧得出来,这玩的还是官场惯使的“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把戏。 还有对贪官污吏的新闻报道或警示教育片,文字镜头表现的多是该罪犯如何大肆索贿受贿、收刮民财、侵占公款,却不知为何将他如何向上行贿买官之事隐去。按说常理及逻辑推理,既有买,必有卖。人称“王大胆”的安徽原副省长王怀忠能平安度过十八劫而愈查愈升,难道仅仅只因为他的运气特好、胆子大,亦或是该犯太狡猾?盖因都未作全面报道,吾等平民也只好胡思了。 再就是歌颂和宣传的英雄模范,早已让我们习惯于脸谱化的形象认知。虽说时代是大大地跃进了许多,但只要一树立而为典型,便皆为高大全的楷模。仿佛一个个都成了鞠躬尽瘁、大公无私、舍己为人、天下为公等等完美无缺的人物。是以,往往为其事迹而感动,却难再有行动,甚至难免有些质疑。 最近的湖北京山县“杀妻”者佘祥林错案浮出水面,细看来,各执一词。湖北高院不以为耻,反以为“功”,辩白得似有几分道理,可人命关天的事,毕竟不是好玩的。该县法院在公开开庭审理之前召开了一全系统大会,临开时把入场的记者悉数请出,说是会议的主题与此案无关。而负责侦破此案的公安局有关负责人,在回答媒体问时,十分嘴硬态度坚决地说他们决没有行刑逼供,却对佘祥林当初入狱时定案,为何有4种作案动机5种作案方式时,支支吾吾说不清楚。而当时众多的参案人员干脆都来过“人间蒸发”,均以上级指示为由,拒不接受采访。可官方报道四平八稳,使的是惯用的就事论事,不作多说。 凡此种种,这人一生的向上看、向下看,多是以眼见为实为基准的。尤其是起步于启蒙,告别了蒙昧,中国人也已经明白了信息只有全面才可信,美德基于人情才值得感动。人们在观察社会时,不会只鼠目寸光地只看到眼近前的事,也不会如聚光灯只看的到那么一点物。此外,还会联想,还会思考。如果说某个背景与逻辑不存在,或者不成立,稍有判断能力的人自会拒绝接受,从而还可能产生质疑,甚至反感、厌恶。 向上看,向下看乃人之天性。若本着诚意取信于民的话,还是遵循其道,尊重事实、尊重民众知情权的好。切不可以少数权势的利益而断章取义,留一半、掩一半,使得公众都留一半清醒留一半醉。那样,便永无睛朗朗的天了。 2005/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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