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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看湖北京山冤案的报道,看的时候看得想哭。没想到还有人这么冤的,时间这么长,性质这么严重。真惨。 真不知道当时经办案件的那些人,心为什么那么麻木。没有确凿的证据就可以把人投入监狱这么多年。有人提供证据,反而可以把提供证据的人关起来。 世风,就是这么坏下来的。试想,面对这样一些人,经历这样一些事,人心如何会不古?很多时候,现实是最好的教材。 法制啊法制,这就是我们所谓的法制。而我们的法制,又是被一些什么人在操纵?有这样的执法队伍,即使法制再完善,又如何?执法系统的清理和整顿,任重而道远。
另: 昨天看《的哥撞死劫匪,反成故意侵害》一案,不知此案的判定是否能完全成立?于情于理,此案都有些令人气愤之处。
想那抢匪如此可恶,的哥撞死劫匪后,不但被定故意侵害,还负民事赔偿责任三万多元。而此案背后是不是另有内幕操作?
一个案子的定论,有时候原因是太复杂了。试想湖北京山的冤案,如若没有当时女方家人的吵闹,没有领导定的硬指标,没有人力私心之因素,冤案又何以会成?法律,有时就成了如此不严肃的事情。
法律本复杂,更因了诸多法律以外的因素而复杂。很多时候,人理远比事理复杂。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