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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官为本”还要走多远? 在大力提倡“以人为本”的今天,人们切实感受到的只怕还是“以官为本”的多。何以有此说?还是随手先拿些眼跟前的例子来说一说。 去年11月21日,东航云南公司由包头飞往上海的Mu5210航班在机场附近坠毁,机上54名人员全部遇难,令人悲痛。然而,次日国内新闻媒体有关遇难人员的报道中,除了7位机组人员名单之外,就列了以下4位都是有一定官位的:包头市发改委常务副主任郑文晶;包头市粮食局局长王静宝;包头上岛咖啡总经理林星亮;方舟国际旅行社总经理蔡楠楠。其他的普通遇难者的名字一个都没提,媒体或者有关资料的提供者此举的潜意思应很很明了。无非是“以官为本”在作祟,虽说“人死为大”,但这大里还有官大。 也就在距今一个多星期前,位居中共绵阳市委书记55岁的黄学玖,被突然宣布免职。据说不仅“当地的官员感到十分突然”,整个绵阳市也都跟“炸了锅”似的。一时流言蜚语四起,猜疑传说满街。该省委组织部公开发布的消息称其因“工作需要”去职,而海内外的媒体猜测则是,黄的去职与长虹集团巨额财务坏帐有关;又有证据表明,黄牵涉一起交通肇事案。为什么会有这样的蹊跷事?盖因为黄乃一位职位不低的官,有必要先对其行为进行保密。至于,所采取的一系列保密措施是否合法,也许省委还没考虑到这些,或许更多的是从遮丑“捂盖子”着眼,要不就有拿官顶罪之嫌。本来,这样的事完全是可以让流言止于公开的,可在“以官为本”的潜意识里,这已是官场通常做法了。 此外还有前些时,邵东县党政考察团在广西强行冲关,并殴打当地收费人员和前来执勤的公安干警。之所以如此嚣张,因为在他们的意识中,这些依法设置的收费站依法征费的“关”,不应是对付象他们这些有职有权有势的“官”的。还有某市大力投入资金,改造该市城区号为人民路的街道,对外宣称是方便群众生活,改善城市交通。可实际上却是让那一处的党政机关领导们乘坐的轿车行驶快便,而大多数当地居民反映,他们现在的生活交通状况比以前更糟,人民路枉为人民路。 如果说以上所举的例子都是新闻媒体报道的,有可能失之公允,那么我亲眼所见,发生在身边的事总该说明些问题吧。就小举一例:去年底,也就是圣诞节前几天,单位组织我们去献血。在献血车上正候着,忽然一秘书模样的人跑上车,指使医务人员快找记者来,说是人大某领导要来献血。不都一会儿,这位领导上来了,于是,那位秘书用命令的口吻让其他人坐到一边去,说是要让领导先献。恰好这位领导就做在我的身边,而我对此事很是看不惯,不禁怒道:“请讲究公德好不好,领导就不该排队么?我没看你们领导献血的先进事迹报道,不也是来献血了么?”事后,我就此事想了不少,这些官员官虽不大,却满脑子是“官”念。似这等献血很平常的事,也不放过作政治秀。联想到以前看到的一则新闻,说的也是某市长大人为动员市民献血,决定亲自献血。可临到献血时,据说是上级有电话特别指示。结果血没献成,苦得一大帮新闻媒体记者,白辛苦了一阵。而由此产生的社会负面效应,当然是不可估量的。究其原因,还是无处不在地体现着“以官为本”。 因为这种“以官为本”的“官”念,在当今这个社会无处不在地体现着,我们也就不难解释种种怪状。比如农民有冤要申,只要对方有官罩着,或事情涉及到官,找信访是空跑,那怕你跑无数次;上法院没钱不行不说,即使有钱搞不好也不会受理;要么沉冤莫白,要么是遇到一个更大的清官,主持正义方得以昭雪。是以,成也因官,败也因官。法律在此,象是官员的一根拐杖,平时充充文明杖用,需要时既可作制衡工具,也可作交易筹码。比如等级制,连我们这样的一个小小单位,在接待上级来客时,也会划分一个ABCD接待等级规格标准。至于什么样的级别坐什么样的车,享受什么样的待遇等等,那更是屡见不鲜,司空见惯了。难道这些都真的那么合理合法么?这也就是为什么社会上宣传的是一套,而现实却又是另一套。“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只是一则华丽的广告,而现实中无数令人痛心疾首的现象和事件,则更象是伪劣、毒人的商品。 好在我们还能庆幸,这是一个公民意识觉醒的时代,从中央重视“三农”问题,从“民告官”案件加速递增,从提高矿难死者赔偿标准等等,都可以管窥“以人为本”在执政理念和社会实践中不断深化渐变。然就目前而言,欲将“以官为本”完全由“以人为本”替代之,是得有一过程,难说有多远,只能说是人心所向也。 2005/1/1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