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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还乐意听董文华的歌么? 有报道,由首都20家新闻单位及国内演艺界联合倡议,中国红十字总会主办的《爱,来自中国——演艺界大型赈灾义演》9日在北京首都体育馆隆重举行,以此向在遭遇印度洋地震海啸空难的人们送去来自中国的关爱。这场晚会无缘观看,但此善举当为赞赏:灾难虽无情,爱心应无限。中国就应该有这样的大国风范! 然而笔者有点不快的是,在演出阵容的演艺明星里竟赫然有董文华。于是,很想就此说点个人的意见。在此先摘录一段新浪网影音娱乐《董文华复出》中有关文: 上个世纪80年代中期,董文华曾以一首《十五的月亮》风靡全中国,现在大部分中年人当时都是她的歌迷。此后的10多年中,国内各种大型歌舞演出上都活跃着她的身影,其甜美的歌声飞遍了大江南北,是曝光率相当高的一位知名歌手。近年来,董文华极少露面,社会上关于她的传言却是五花八门,其中,最广为人知的莫过于与远华走私案的牵连了。有传言称,董文华与厦门远华走私案的主犯赖昌星关系非同一般,“甚至甜歌手杨钰莹与赖昌星侄子赖文峰的一段情中也少不了董的牵线搭桥”,某些出版物中则称“某以主旋律歌曲成名的娃娃脸D姓女歌手其实就是远华红楼的女主人”,影射之意十分明显。刚刚从海外回国的毛阿敏前男友张勇更是直指“就是董文华离间了我和毛阿敏的感情,还给她介绍了一个外籍富商,使得毛阿敏彻底变了心”,他还透露董文华在圈中专门干这个(意指为女艺人和富商交往牵线搭桥)。去年上半年,在荧屏上销声匿迹的董文华更传出过因事业陷入低谷而自杀的消息,但经过求证,其圈内好友只表示董文华对当时的事业发展状况不甚满意,正打算“再度出击再攀高峰”,“那些消极的行为不是她的选择”。 据了解,这几年中,尽管董文华在媒体面前公开亮相的次数比以前减少了很多,但她在全国各地的演出活动却从未间断,只不过大多是在军队内部作演出,“毕竟她仍然是总政歌舞团的军旅歌手”。而从去年开始,见传言逐渐平息,才40岁的董文华不甘心艺术生命就此终结,于是就开始为全面复出做准备。不过,为了谨慎起见,她的复出计划一直都是在秘密进行。 董文华倒底是一个什么样的人物,官方好象一直未有正面说法,她本人在公众场合也一直对此避而不谈。只道 “我是一个有追求的歌手,当然在歌曲上要有新的形式”。换句话说,就是只求形式上的,不论艺德、人格、品质等等。照此说法,国家提倡的“以德治国”对她而言是可以“德”外施恩了? 对于这样一个道德品行有争议的公众人物,是不是应要求更高点?诚然,人无完人,金无足赤。不可能期望所有的公众人物,都是没有暇疵的圣人贤士。但总该有一个度一个底线吧?而关乎董文华这样的精神文明传播者,如果真有道德败坏、丧失原则之丑行,就该全社会讨伐之,就该“封杀”!否则讲以德治国还有什么意义?盖因为长期如此,人们不仅模糊了道德的观念,进而还会怀疑我们这个社会体制是不是出了毛病。 如果董文华是清白无辜的,至少是在人格品德上是没有大问题的,是否请政府有关权威机构,出面给大众一个确切的说法。象这样的暧昧,也难怪人们胡乱猜测。 如果董文华确实有那档子事,就请不要以一时糊涂,学习不够来搪塞,也不要以党和人民帮助这么多年,要把全部的艺术生命来奉献作高调来弹,没人在乎你那点染了色变了质的“艺术”!更不要谈你过去为党为国为民所作出的贡献,功过如泾渭分明,该得到的已得到,该承担责任的也应负责。 如果董文华现在后悔了,深感良心不安,欲以义演的方式来弥补自己的过失。作为我个人深表欢迎。但请不要以明星的姿态在大众场合,继续高歌什么“主旋律”,因为你已不配。你可以捐款捐物,也可以作为志愿者前往灾区服务。当然,如果你硬是要发挥特长要唱,而且自信还拥有不少歌迷捧着,那不妨自找个非正式场合,如具有商业娱乐的歌厅唱去好了。在那些地方,我不反对你搞什么义演搞什么义卖。 我们这个社会对于这些人实在是太宽容了,不知是公众的错还是政府的错,亦或是两者都有错。窃以为更有这些人自身的问题,就象一些贪官暴露后,很少去为自己所作所为忏悔,更多地是以为自己努力地爬到这样的位置实在是不易,怎能因这些不是问题的问题而误了大好前程。这些人尽管有过或有着闪耀的光环,但就做人来说实是不齿之徒。连起码的自重、自慎、自爱、自律、自省都没有,何来以教育他人关爱他人? 牢骚至此,请问,你还会乐意听这种人的歌唱么? 我是一万个不乐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