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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不久,看了一个故事,是个真实的故事,我想对于一个女人来讲,这种糟遇似乎“司空见惯”,而今天拿到这里来,很想听听各位的意见。 先来听听这段哥词大意---我们让她涂抹自己的脸并跳舞/如果她不想付出/我们就说她不爱我/我们让她背负着我们的孩子/然后等她成了一只肥胖的老母鸡时/就把她丢在一套普通公寓里/并告诉她/这里才是她最该呆的地方……这是上个世纪的1975年,一个叫约翰.列侬的音乐奇才,在他的新专辑《被刮光鳞的鱼》中为我们描述的景象。这二景象说的就是女人。想不到女人的白省,居然是从一个男人的自省开始。我不倡导所谓的女权,我赞同的是无论男人女人,都要明白“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每天看到太多姐妹随着她爱的人的眼光和口味而不断改变着自己,直到最后方不方,圆不圆,成为别人手中可丢可弃的一块泥——若这样,真能换言来地久天长倒伞罢了。但爱情真是于可以这样求得的吗? 爱,永远都不是靠割肉换来的。如果有一天你连自己都失去了;就好比存折上的底数,失去了最基本的那个“1”,没有了这个“1”,后面那一串“0”又有什么意义呢? 当丈夫事业失意,当面对家庭经济出现危机,一个女人毅然放弃进修的机会,回到丈夫身边,承担起家庭的全部,并竭力地迎合着丈夫和婆婆,忙里忙外,终于有一天因为心力交瘁,体力不支,她,失却了他们的孩子,此时,换回的却是丈夫的...... 故事详情请登录confiding.bbs.xilu.com(倾述空间),谈谈您的见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