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小琴
我上学那年七岁,开学第一天,我背着母亲缝的花书包,跟在哥哥的屁股后面,一蹦三跳地去上学。
我和小琴分在一个班级(小说祭日里的小琴)。小琴大我半岁,知道的事情比我多。小琴坐在我后面,我每次上课前,回头看一下小琴课桌上的书本,才知道要上什么课(不知道墙上贴着课程表)。
小学三年级时,我和小琴分在一个组(一个教室竖着四排,每一排为一个小组),我坐在最前面,她坐在最后面(我从小长的像豆牙菜,又高又瘦,不知怎么坐到前面去了)。当时我是学习小组长(记忆里,上学时期混的最大的官就是学习小组长了),班主任老师姓周,是个复员军人,三十岁了还没娶上老婆。他好像在追学校里一位姓赵的女老师,女老师是下乡知青,来学校很多年了,高不成低不就,二十八了也没嫁出去。但长的很漂亮,头发自来卷,戴了副金边眼镜。
周老师是教语文的,但普通话说的很糟糕。他好像很喜欢我(真不明白我哪点讨了他喜欢),认为我是班上语文成绩最好的。有一次,他依次让全班同学上黑板听写单词。惟独没叫我和语文课代表。其实,我当时有好多生字不会写。
我和小琴同窗三载,然后就分道扬镳了。原因不是她转学,也不是她父亲转业,而是我留级了。
二、我当上了少先队员
我小学一年级,便成为少年先锋队组织的一员。那时,加入少先队员是一件极其光荣、伟大的事情。红领巾是红旗的一角,是无数革命烈士用鲜血换来的,来之不易!一个班,一个学期,只有几名同学入队。
小学一年级的下学期,有一天,我感冒了,仍坚持上学。母亲来学校给我送衣服。当时,代课的是校长刘××。母亲走后,刘校长当场表扬我带病学习的精神,并号召大家向我学习。
不久,学校发展一批少先队员,我成为全班入队的三名同学之一。
三、我参加宣传队
我二年级时,学校开始成立毛泽东思想宣传队,我有幸入选,同时参加的还有左红梅同学。红梅大我一岁,扎了两根又粗又长的大辫子,很像红灯记里的李铁梅。从此,每天下午放学后,我们必须在学校的院子里排练节目。当时,学习很轻松,放学也不布置作业。我每天下午最后一节课都会心不在焉,脑子像插上翅膀,飞到放学后的节目排练中了。
宣传队里属我和红梅最小,当我们注意力不集中或动作总也做不好时,赵老师会啪着巴掌大声喊:“小梅,大梅唉———”(我是小梅,左红梅是大梅)。
五年级那年,校办工厂生产了一种腐派酸农用肥料,宣传队为了宣传这种肥料,借用了《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就是好》这首歌的曲子,把歌词改成:“腐派酸种植肥料就是好,嗨,就是好,就是好嗳,就是好,就是好。。。。。。。。”唱起来不伦不类,很滑稽。
记得,我小学四年级时,有一次,我们宣传队的全体师生步行三十里路去一个很偏僻的乡村演出。我们下午出发,到达目的地时天已经黑了。那次演出很成功,全村的老百姓都出来观看。可以想象,当时农村文化生活的枯燥和贫乏。
等演出完毕已经是半夜了,我们连夜往回赶。那个夜晚天很蓝,星星眨着眼。月亮映在水里,闪着银光。蛙声从稻田地里传来,此时彼伏,很有节奏。也许是大家太疲劳,竟没有一个人去欣赏美丽的夜景。一路上,没有一个人说话,只听到匆忙的脚步声。我又累又困,真想躺在地上睡一觉。我迷迷糊糊、跌跌撞撞地往前走,一不小心滑倒在水沟旁,多亏了周老师相救,我才没有掉下去。但我的一只球鞋灌满了水,走一步扑哧响一下。
经这么一吓,我清醒了,脚步也放快了,接下去的路,好像轻松多了。
四、我家的狗
那几年,每年的夏天父亲会从六安回到芜湖家属区与我们母子团聚。我们家每年都会养一只狗,一是为看门,二是因为我喜欢,三是因为父亲喜欢吃狗肉。狗生长的很快,一年下来,能长到半人高。每当父亲回来的时候,便是这条狗寿命的终结日。每条狗我都是从小抱到大,实在抱不动了,也要搂着脖子亲热一番。狗和我的感情深厚,只要放了学,就不离左右,成了我的跟班和随从。
每天清晨,我睁开眼的第一件事,就是找狗,如果狗不在家,我会放开喉咙呼喊它的名字(小时候,我的嗓子特别好)。清脆嘹亮的嗓音在整个家属区回荡,能传出几里路。狗听到我的喊声,不论有多远,不论在哪个角落,都会撒开腿玩命地往家奔。
每条狗都要经过一次严刑考打,才能长记性。那个年头,生活水平差,人刚解决温饱,不用说狗了。 狗饿急了眼,就会偷嘴吃。有一年,我家的狗偷吃邻居家的面粉,被邻居阿姨抓个正着,阿姨状告母亲。母亲派我喊回狗,关上门。母亲手执毛巾,按着狗的脑袋,一边抽打狗头,一边大声痛斥:“还偷不偷嘴吃了?再吃,就打死你!”直打的狗一边呜咽,一边躲避。当把面粉袋放到狗脸前,狗吓的看一眼都不敢时,母亲才肯罢手。
从此,只要桌子上摆了饭菜,无论有没有人,狗都会安心地趴在桌子底下,静心地等待赏根猪骨头和剩汤剩饭。狗吃不饱,就会去部队生产区食堂的垃圾堆捡吃的。我家有一只大灰狗,突然有一天失踪了,估计是被生产区当兵的偷偷杀吃了。
父亲回来,是我们全家人最高兴的时候。母亲会拿出储存了一年的好东西做给我们吃。父亲会趁我上学的时候,把狗吊在门口的大杨树上杀了。等我放学,狗皮快扒完了,我惟有抱头痛哭的份了。小伙伴都会跑来观看,一边同情我,一边叹息狗的不幸,一边流着口水,想象狗肉煮出来的香味。母亲把狗肉分给左邻右舍之后,剩下的便用大铁锅煮了。一般情况下,我哭够了,狗肉也煮熟了。这时候,父母亲会笑着哄我吃狗肉。我毕竟是孩子,经不住肉香的引诱,竟然也啃几块狗骨头。
等父亲一走,母亲又会抱回一只小狗。我便忘记痛失大狗的悲伤,欢喜地逗引小狗了。几年如此,直到我十二岁时,父亲从六安开来一辆大卡车,把我们母子接了去。
注:童年趣事多,有空再接着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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