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我是一个农场主的女儿。 每个周末,我去看望牧场里的奶牛;工人们远远望见我开车疾驰而来,会迎上来,帮我开车门,说:沈小姐,你来了。我不喜欢他们,也懒得看他们;我只是朝他们点点头,然后径直走进牛场里。 牛场造得甚为宽敞,里头养了百来只奶牛,她们大多熟识我;我却只喜欢其中的十分之一。我进门之后,习惯性地从新鲜的草堆里头挑出两把,然后寻出那些和我亲昵的奶牛,亲手喂她们;她们熟悉我的气息,她们的舌头卷着青草进食的时候,会顺着我的手指舔上来,直到我的手心发痒。我会摸摸她们的鼻子,热乎乎的气息透出来,铁链子穿越了她们的鼻孔,她们彪悍却驯顺;她们仰望我的时候,眼神温柔,铁链却淅淅嗦嗦的响动,令我的心也跟着颤动不止。 如今奶牛已经是四世同堂了,一代一代,被编排了不同的序列。我不喜欢用那些数字来识别她们;我心里给一部分起了名字,是那些我曾经爱过的以及恨过的人的名字,无论男女。 父母因为另有生意要打理,已经牛场的经营暂时托付给了叔叔,父母只是每个月到农场走一趟,看看奶牛的进食和产奶状况。大学毕业的那年夏天,我跟父母说:把这个农场交给我吧。父母说:这不是你的天地。不是已经帮你找好工作了嘛,房子也买好了;你下周报到去吧。他们说:你应该过稳定的生活。于是,我一个人留在城里,当一名小小的公务员。 可是我不喜欢那样稳定的生活。我每日需要早半小时到单位,将地板拖好,将水瓶灌满水,将一屋子人的桌子全部收拾干净,然后,我坐回自己的位置上,等待那些半老的徐娘和徐爷进门,打哈欠,调情,颐指气使。来访者不断,我给他们倒茶,他们笑得像狗一样,堆着这种笑意的人,必然有求于我的那些资深同事们;他们敬烟,他们夸我勤快,办公室所有的人都说我勤快。只是除此之外,我是一个木头,他们可以忽视我。有人开始抽烟,我推开窗户,空气还是一寸一寸浑浊起来,我埋头整理材料,呼吸渐渐困难。 (2) 那是一个早晨,夏天的早晨,还算凉爽;朝阳从东窗照进来,地上光闪闪的。我一个人默默地拖地板,低着头,拖把一步步向前移动,我的目光停留在自己连衣裙的衣角,湖兰色的底子,上面印着一小朵一小朵浅蓝的碎花。我的视线忽然被什么物件抵住了,是一双黑皮鞋,男人的皮鞋。我抬起头,他说:你来得真早;他笑了,露出洁白的牙齿,中年男人没有肚腩,却有这样白的牙齿,真是难得。我认识他,他是另一个科室的科长,他要我帮他找一份资料。我放下拖把,打开资料库,一份档案一份档案地查找。他站在我不远处,问:要不要帮忙?我说:不用,您坐会。他坐下来,是我的座位。 不算困难,找到了。我递给他,他接过去。他看我的眼神有点怪,他走了;我继续找我的拖把。我坐回自己位置的时候,看到自己桌子上摊开的自己昨日的涂鸦,无非是一首关于寂寞的诗;刚刚那个男人,一定是看见了。看见了又怎样?我不在乎。 夏天过去,就到了秋天。部门之间调整。我被调到了他的办公室,我的工作类似于秘书;他一个人的秘书。 他早晨很早到单位,这使我很紧张,我需要比平日更早起床。熟识一点了,我说:张科,您能不能晚点来。他说:打扫卫生不是你的职责,你的才华,不要浪费了。我不明白我是不是真有才华,但是他说我有,我就应该是有的;他带我出席各种会议,读着我拟的底稿,在关键地方他会加入他自己的言语和思想,借题发挥,将尖锐问题幽默化;他的发言,总是大家关注的焦点;他时常加班,夜以继日,这是一个掌管实权的科室,很多实事要处理,他很认真,我觉得他性格里头的善与勤谨都跟我父亲如出一辙;我开始自觉加班,也会中途出去买一些盒饭或者点心以及水果,要他先充饥再工作;加班快结束了,我会静静的用水果刀削好一个水果递给他,我的姿势大概很美,果皮从开始到结束,形成一个完整的链,蜿蜒而下,悬垂着,保持一个优美的弧度;他还时常要出差,不是很远的地方,我也会去,他忘记带的东西,总可以在我的行囊里面找到;他常常在人前人后表扬我,说我是他最最得力的助手。我因此被提拔得很快,同一年进单位的大学生,我是第一个升职的,原先同一个办公室的同事不明白木头一样的我如何成了金子,灼灼闪光;同时,也有一些风言风语开始在办公楼流传。 从那些闲言碎语里头我这才知道,他正在办离婚。他的爱人,是这个城市金融界的能人,声名显赫。他从来不同我谈他家中的事;唯一一次说到他儿子,“高三了,马上考大学;他考上大学,我也就可以了却我自己的一桩心愿了。”十月,应该是他儿子大学开学的季节,他的心愿却原来是这样的一个。 我告诉他说:我知道你在离婚了。他说:她不愿意离,可是两个同床异梦的人生活在一起,有什么必要。我说:我觉得没有爱情的婚姻是不道德的。他说:她有的是一颗女强人的心,心太野,家太小,装不下。我说:她在外面再成功,也不见得幸福。他的茶杯里头水浅了,我过去拿个水瓶添水,他摇摇手:不喝了,我心里闷得慌。我看豆大的汗珠从他的额头沁出来,吓了一跳,赶紧找了条毛巾帮他擦拭。我的手隔着毛巾搁在他的额头上,他的手盖上来,握住我的。他说:好了,好了,想到那些揪心的事就会难受;清影,你再陪我坐会儿吧。 那日再没有说什么话,也竟然没有电话进来。我们关着门,一直坐到太阳落山,楼道里头的脚步声都空了,我说:今天还加班吗?他说:我也无处可去啊。我抚摸着他的头,他的发有点自然卷,短短的附着头皮,幸亏头发浓密,看着很精神;可是,黑发里头夹杂着不少的银丝,累出来的。我说:你该染发去啦! (3) 他真的决定去染发,我说:我陪你去吧。他说:不要,公开场合,我们不要在一起,怕横生枝节。他说得有理,我自然同意。 中午吃饭,若是没有应酬或者其他公事需要外出,大家都在食堂用餐。他和领导们坐在一起,我和年龄相近的坐在一起。吃着盆里的,我禁不住会用眼睛瞄他,他很少用心吃饭,似乎一直在听在座的说话;偶尔,他会转过头,快速地扫我一眼,那一刻,我觉得分外幸福,被关怀着,即使是偷偷的。 食堂通常是流言蜚语传播的最好场所,大家时而低声时而高谈阔论,一件件私密故事便被公开,然后像细菌一样蔓延到各个办公室,再通过来访者在更广泛的领域内散布,讹传。我知道这段时间部分的流言是关于他和我,那些刻意避开我却又在瞬间盯牢我的眼神就是那些可恶的传播者。政治处的吴大姐就是其中的一个,她总是扮演着单位里头妇女主任的角色。她用完餐之后,常常拍着我的肩膀,意味深长地说一句话:如今的年轻人,我真是看不懂啊!有时候她向我挤眉弄眼,示意我跟她到办公室坐坐。我闭着眼睛就可以猜出她想说些什么。 关上门,她先问:小沈,你当真还没有交男朋友? 我答:没有。 她接着问:身边年轻的小伙子,当真没有入你眼的? 我说:我没有考虑过,我还不想谈恋爱。 她循循善诱:有什么心事,一定要跟大姐说啊! 我说:谢谢关心,我只是想好好工作。 她又问:张科他离婚手续办完没有啊? 我答:领导的私事,我不问的,所以不知道。您若想知道,我回去问问。 她的脸色阴沉了片刻,马上又晴朗起来:小沈,我给你再介绍个男朋友,这周五晚上见面,好不好? 我说:对不起,大姐,我真的没空,我要走了。 我转身离去,没有给她什么机会。我想她心里一定恨我,尽管她的脸上笑意盎然。 日子水一样地流走,我觉得心里有很多东西堵着,我需要倾诉。那个周六,我回了家,准确的说,我在农场呆了一日。又是春天了,农场周围的荠麦青青,远一点是盛开的油菜花,金灿灿的;绿色和金色组合在一起,令人想到青春与辉煌之类的褒义词。我让工人将奶牛牵到牧场上,牧场外围有木桩子拦着,阳光普照,青草遍地,幽蓝色的小野花下星星点点地散布在青草间。想起满天星的英文名字叫做:BABY BREATH,真是温柔。奶牛们黑白相间的身体悠闲地晃荡在蓝天下,时不时满意地仰天长叫。我让工人将其中一头命名为“仲寅”的牛牵出牧场,放到麦地里头,独自栖息。那是他的名字,我此刻又想念他。 我觉得自己是孤独的。 我在这个城市鲜有朋友,仅有的一个称得上知音的女友远在北方,她叫莺歌,是个活泼的女子,没头没脑地开心。我跟她说:怎么办?我爱上一个有妇之夫。她嘻嘻笑着:那就叫他离婚啊!我说:他正在离婚。她就笑得哈哈的:那你还担心什么,傻样! 是啊,我爱他,他也喜欢我。他在办离婚,而且,他离婚并非由我所引起,于情于理,我都不该有什么负担;我于是安静下来。只是,听说他的离婚手续还没有办好,又似乎已经闹到法院了。他搬了出来,单位里头分了他一套单身公寓,他忙得心力憔悴,我说:那些日常用品,我帮你置备吧。他抚摸着我的头,“不要添乱啦,又给别人留把柄。”我看着他,满腹委屈;他看我差点落泪了,连忙说:好了好了,我答应了,我所有的日用品都由你帮我买。今天晚上我请你吃饭,好不好?我破涕为笑。 (4) 虽然是春天,这个晚上春寒料峭。我身着一袭米黄的风衣,长及膝盖,因为冷,我将领子竖了起来,我的风衣像一个篓子,将我装在里头;我们下了的士,风吹过来,衣角飞扬,我禁不住耸起了肩;他一把搂住了我:冷吧?我们吃火锅去。我们走进一个叫做“老爷红”的火锅店,生意很红火,我们要了一张靠窗的座位。夜幕里,火焰红红蓝蓝窜动着,他坐在我对面,真的很近,也真的很暖。 落地的玻璃窗外面,晃荡着一对对红男绿女,灯火在远处,可是因为玻璃的缘故,又近在我的手指可及之处:“很辉煌的灯火,可惜我抓不住。”他要了三瓶啤酒,我们俩慢慢斟浅浅饮;他点了一支烟,他抽烟的姿势很性感;我盯住他,他咧嘴道:你也来一支吗?我接过来,他笑起来,窄窄的眼睛笑成一条缝;额头的纹路聚集起来,我一直觉得他很像一个人,于荣光。看过电影《海市蜃楼》之后我疯狂地迷恋上了那个男人,只是那时还小,那个年代也没有网络可查阅他的相关资料;那时候我可以做的无非是收集所有关于他的彩色贴纸;很不幸,那个年代彩贴最多的明星是翁美玲,她死了,可是笑靥依然华美。尽管如此,我还是珍藏了一版他的彩贴,夹在日记本里,日日翻看不厌倦。我跟他说这些事,我的眼神依然痴迷,他打量着我,吐出一个烟圈,又掸了掸烟灰;他的手指轻轻点了点我的手指:你现在的样子――楚楚动人。 我觉得自己的脸颊在燃烧,我看见他面色微红。 一俩空的士从街道上呼啸而过,音乐震得我们的桌椅微颤;模模糊糊听见一句歌词:幸福总是可望不可及………为了这句歌词,我一口气喝了一杯。我从来没有喝醉过,不是因为酒量厉害,而是因为节制。我觉得人一生可以承载的幸福是恒定的,若是这回多享受一点,下回就少了;酒的话,也要适可而止。可是我很喜欢喝到醉与非醉临界点时候的幸福感,人像一根羽毛,轻轻一吹,就可以飘起来。 他是比我更加懂得节制和隐忍的人,他是长者。我大概有点恋父情结,我喜欢与比我大许多的男子在一起。同龄的男子大多幼稚,可笑,不堪一击;只有那些年长许多的才是稳妥的,可信任的,可依靠的。小时候我喜欢勾着爸爸的脖子睡觉,第二天一早发现他将我一人放到了小床上,会哭闹不止;爸爸每次出远门,我都缠着不让走,他不得不带上我,那时我才7岁。人家说:这样小的孩子,带出去不是拖累是什么?可我为了让爸爸带着我,学会了打牌,下棋。昏暗的旅馆里头,7岁,我的小手还握不住一副扑克牌,可是我的80分已经打得像模像样;7岁,其他的孩子拿着一副飞行棋玩耍,我会蹙眉思考用双炮还是设置连环马了;我觉得我陪着爸爸,让他开心就好。有一次爸爸骑自行车摔伤了胳膊,回到家妈妈责怪他不小心,我扑上去抱住爸爸的腿嚎啕大哭,因为我看见爸爸眼睛里面竟然有泪花,爸爸是不能哭的,他哭,就是天要塌下来了。 他在说些什么,我听不清楚,我怎么会听不清楚呢;我凑近一点,他似乎在说:你醉了。我记起我舞动了我的双手,我很想跳舞,还想喝酒………… 我醒来时候,周围很黑,非常陌生的感觉。 (5) 我听到身边厚重的呼吸,闻到他的味道,瞬间我明白了一大半,我在他的屋子里,和衣而眠。 我这样沉默地睁着眼睛等待天明,我禁不住翻了几个身;他被吵醒了,灯亮了,我坐起来,他也坐起来,似醒非醒。 “睡得还好吧?” “嗯,还不错,昨晚我醉了?” “是啊,醉得糊涂了吧。问你去哪里,你说要到我这里来。” “哦…………我想洗澡。” 他起身帮我打开热水器,我泡在洁白的浴缸里头,莫名地想念农场,大概好久没有泡牛奶浴了,想念那种浓香,那种令人安逸的白。今日在这里,便是我注定的缘分,我不想逃,他在外边,没有一个男人可以抵挡我浴后的清香。 他在敲门,我不理;他再敲,我要他帮我找一件他日常的旧T恤给我。有时候两厢倾慕也是两厢煎熬,我要的只是现世的幸福,而他,可以等待的时间比我还短。他的纯白T恤在我身上如同短短的连衣裙,他抱着我的时候,水滴顺着我长长的卷发嗒嗒地掉,一路滴到床沿。我的头发堆在枕上,浸得枕头湿漉漉的。他平日的严谨了无痕迹,窄窄的眼睛里,有迷恋有火焰,我点着他的鼻尖说:想做坏事啦!是拂晓时分吧,我们的舌尖纠集在一起,瞬间即可点燃。他口齿不清地喊着什么,我被他熔化了,只听见百合花静放的声音;我看着他额头的汗细细地沁出来,心里真是爱死了这个男人。 这样厮守到天色大亮;他送我先出门,他晚一点到达办公室。男女之间的距离,因为有了肌肤之亲,便如同捅破了一层窗纱,分外近。他面色红润,看着年轻精干。他看着,含情脉脉。 下周他去西安出差,我怕风沙大,不想去了,他执意要我同去。办完公事,他拉我到古城墙上,他从小生在西北边陲,他说:这里的风沙才是亲切的。他小时候父母带他到过这个城市,是傍晚,他看到夕阳跳跃在城墙的垛口间,血红,沧桑。他很是迷恋,当时最大的愿望就是要站在世界上保存最完整的城墙上看日出日落。我顺着他的眼光望过去,只看见一个灰蒙蒙的方方正正的城市,可是这是他喜欢的地方,我便觉得这里含着珠宝放着光似的,令人看不厌。 临回家前,我们爬了一次华山,自古华山一条路,爬山的艰辛我记不得了,我只是记得华山山顶半夜的星光,那样近,就在头顶;那样璀璨,胜过生命本身。我们在星空下相依着,脚下是裸露的岩石,坚硬恒久;他这个年龄,无需发誓了;我这个人,亦是不需要什么誓言的;他握着我的手,我觉得那是我活在世间最最磅礴的瞬间,死生契阔,我和他却是一体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