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和爱情是一个古老的话题,也是个一直都说不清道不明的话题。读了飘飘而负的<未来的男女关系往何处去__走婚去>一文,觉得有一些值得商榷的地方。 我不太赞同“婚姻是爱情的坟墓”之说,尽管在现实中这种表象比比皆是,很多人都在由衷地发出这样的感慨。之所以会这样,我认为是绝大多数人对“爱情”的理解出现了偏差!我们总喜欢用“神圣”、“纯洁”等词来描述爱情,这样的结果就导致我们只注重其在两性交流时的那种美妙感觉,把她看成了不食人间烟火的仙品,进而忽视了其内在的自她产生之时起就具有的社会功利性。爱情的产生是两性之间由外表到内在情感的吸引,似乎完全是个体与个体之间发生的事情,然而,我们谁都不可否认,这种人类两性之间的相互吸引与自然界其它物种雌雄之间的吸引有着本质的区别,那是因为人除了具备自然属性,同时也具备社会属性,这样,人类的任何活动都会表现出其社会属性,也就是或多或少地带有其功利性,这点应该也不难理解。可以这样说,从男女双方彼此认可对方的那时起,一种新的社会关系就诞生了,彼此今后应负的责任和义务也随之产生了!一纸结婚证书只不过是通过一种大家认可的方式接受了这种关系的存在,并没有为这种关系的诞生注入什么新的内容。所谓“年轻时,我们不懂爱情”指的应该是我们年轻时不懂爱的全部内容,不懂爱原来是要付出“爱”以外很多其它东西的!当我们发出“婚姻是爱情的坟墓”的感慨时,并不是婚姻错了,而是我们没有为婚姻的到来作好充分的准备。 既然婚姻是一种社会关系,其局限性就是必然的。没有一种社会关系能永远适合社会的发展,婚姻形式也不例外。问题在于,我们依据什么判断某种社会关系已经到了必须改革的时候?或者说,目前断定现代一夫一妻制的婚姻形式正在走向灭亡是否太早了?人类的进化过程就是其与身俱来的自然属性与后来产生的社会属性不断地矛盾统一的过程。人的天性在这种斗争中总是处于妥协的地位,这一点是肯定的,因为进步的趋势就是人类总是试图不断减少自然对自身影响的过程。有一种说法:人类的“进步”是在走向最后的毁灭!正确与否需要时间来检验。 “随着人们天性的大解放,婚姻和爱情引发的问题也越来越多,比如第三者、非法同居、私生子、离婚,单亲家庭、流浪儿、财产继承权的问题,”把这些社会问题都归罪于现代的婚姻形式,显然有些不妥。这些恰恰是人们的天性被无限制释放后造成的负面影响,而不是婚姻形式的错!处在婚姻中的男女,时常会觉得自己对异性的情感渴求不能完全从配偶那里得到満足,这也是事实。究其原因,无非就是觉得对方不再是“热恋中的那个人了”!这种情感发展的不同步现象在人与人的关系中的存在是绝对的,而所谓同步只能是相对的,这需要彼此的共同努力才能找到情感交流的交汇点。由此可见,所谓喜新厌旧并不是婚姻形式造成的,它存在于人与人之间交往的各种关系中。我们能做的只能是这样:要么任其放纵,要么加以理性克制!谁是谁非,也是各执一词,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正如我前面所述人类天性的解放必然有一个度,个体的欲望在多数情况下都是会受到限制的,这是人类进步的必然结果。 关于飘飘而负文中的“走婚”,我认为那只能算是一种设想,是永远都不可能实现的。尽管文中列举了摩梭族人“走婚”带来的诸多好处,但这样的事例作为论据显然太苍白无力。第一,生活在泸沽湖的摩梭族人只是一个相当落后的部落,其思维方式和生活方式与现代社会有着很大的差距,其婚姻方式不具备代表性;每二,在一个封闭的小环境中能完成的事情,不一定能在一个开放的大环境中套用,就象实验室里培育的种子不能马上大面积播种一样;第三,即使是摩梭人的“走婚”也一定有其特定的规则加以制约,否则就会和群交没有本质的区别。如果我们把这种婚姻形式推广到整个社会,其原有的规则肯定不足以起到“规则”的作用,那么我们还需要多少怎样的规则来限制人们的行为?而这些规则的实施需要多大的社会成本?当所有的“漏洞”都被堵死后,所谓的“走婚”是不是和现代的一夫一妻制一样束缚了人们的天性?第四,如文中所说摩梭人的“走婚”“人们纯粹是因为爱情而在一起,不受金钱地位和其他外部因素的影响”,这描绘的无疑是一片爱情的净土,是一个情感的世外桃源!而在泸沽湖以外的世界又是怎样的情形呢?如果所有的人都能达到这种“纯爱情”的境界,也许人类根本就不需要任何婚姻形式了! 就此搁笔吧。也不知道自己是否表述清了自己的想法,如有不是,请飘飘而负及所有朋友斧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