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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篇:爱情是狗娘
你能解释爱情的定义吗? 你会恋爱吗? 一生只能爱一个人吗? 婚姻等于爱情吗? 真爱的标准是什么? 爱情到底是什么呢? 如果你能看完,上帝会给你一个金币; 如果你能看懂,上帝会赐予你幸福!!! 我想写一个关于爱情的题目,是因为我看了很多关于爱情的帖子。但我打开文档,又无从下笔!因为总有这样一个问题不断敲击着我的思想:爱情的定义到底是什么?什么是爱情?我真不知道答案,所以我也无从给文章起名字。突然想起有一部电影的名字叫“爱情是狗娘”,索性就是它吧! 爱情到底是什么呢?难道古今中外那么多的文学家、哲学家都没有给出一个完整的答案吗?可能有,但我不知道!我查过字典,字典里解释的很狗屁,一下让我失去了对字典一贯的信赖。字典里说:爱情是男女想爱的感情。首先这是一个逻辑错误。是典型的循环论!其次,没有与时俱进。国外已经立法,同性可以结婚,更不用说恋爱了。难道同性之间没有爱情吗?这明显与事实不符。与实践不符的理论和定义,至少说是片面的,而且可能是假的。 任何事物都会有起源、过程和结果。那让我们就从起源说开去。 爱情首先应该是物理反应。即便是一见钟情和网恋,首先也需要人体的外部器官来完成:或见、或说、或写。爱情需要这些物理介质来完成。反过来,没有这些介质会不会产生爱情呢?找一个极端的例子,例如说,不食人间烟火的野人,他会有爱情吗?冲动可能会有的,但那只限于祖辈基因遗传下来的本能反应。还有证据证明爱情是物理反应,随着爱情的深入,牵手、拥抱、接吻、甚至作爱。这些都应该属于物理范畴! 也许你会问:你这样写文章,你是不是人?有感情吗?但我认为如果研究一件事情就应该以科学的态度来对待,以实证的角度来研究,不是吗?突然,又有一个问题困扰我:我会恋爱吗?我不知道爱情有多少种,应该数得过来:一件钟情、两厢情悦、三角恋爱、第三者插足、婚外情、网恋,如果一夜情也算做情的话,应该上最短的一种吧!那么单相思算不算爱情呢?同性恋是相对异性而言的,那他们的关系是不是爱情呢?可能还有好多种,真的无法一刻钟把它说清楚。如果赋予它们名字的话,可以起名为:中国有梁祝式的、董永式的、贾宝玉式的、唐伯虎式的、崔莹莹式的、武则天式的、恐怕潘金莲也算一种吧,如果韦小宝是男人的理想话,也应该是一种;外国呢,泰坦尼克式的、巴黎圣母院式的、茶花女式的、廊桥遗梦式的、呼啸山庄式的、林林种种,不胜枚举。你知道多少,你又经历过多少中呢?这些应该是爱情的方式,有点像美国的法律、是案例法。应该还回到正题,说说爱情的定义到底是什么? 爱情应该是化学反应。爱情如果拆开应该是“爱”和“情”。“情”指的是感情,可能包括亲情、友情、爱情也属于感情的一部分。如果把“情”字翻译过来,就应该是科学上的化学反应。因为有“爱”的催化剂的加入,才有了“情”的产生,有了“情”的变化。如果通俗一点的说,激动、愉悦、面红耳赤、荷尔蒙和肾上腺的分泌、甚至精子和卵子的结合而产生爱情的结晶应该都是化学反应。 爱情还应该是生理(生物)反应。生物反应应该是和化学反应分不开的。青春期、亲吻的感觉、拥抱的感觉、作爱的感觉、相知相伴的感觉,动物有爱情吗?人类爱情与动物爱情有区别吗?其实不用解释,大家都应该能够分辨清楚。是先有了爱情,才有了人类,还是有了人类才有了爱情呢?哲学上认为人能称为人,就是因为人有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能力,人类具有主观能动性。所以从某种意义上来说,爱情也应该是体现人类个体关系的产物。 爱情确实是一种关系。是有关人类感情分类的关系,是两个甚至是多个个体之间的一种情感关系的外在表现。是关于爱的表现。是狭义上爱的表现。既然是关系的体现,那爱情就应该存在主体和客体,所以才有了爱情是相互的一说。爱情应该这么定义:爱情是从基因遗传而来,通过社会阅历改变,进而从生理反应,到物理反应,最后转化成化学反应,而又相互包含、相互融合、相互作用,存在于异性(同性)之间的一种情感关系。 其实这样的定义,连我都不满意。这样定义只反映了爱情的一部分,缺少关于“爱”的解释。这样解释就把单相思排除在了爱情之外。尽管她也有主体和客体,也同样反映两人的关系,同样也是爱,但至少不是完整的爱情吧。权当这是爱情的特例吧。但如果这样来解释爱情的话,那可能就会成为爱情理论界一个新的命题,就像歌德巴赫猜想一样。如果那样的话,那大学里或者社科院应该多设这么一门学科——爱情学,专门阐述爱情,解释爱情的定义、爱情的过去、现在和未来,说明爱情的分类和教育爱情的方法。如果真解决了这样的难题,那世界和平、法律秩序、社会关系都可能发生本质的变化。 应该补充一点,爱情还是一个过程。爱情决不是一个节点,在过程中爱情才能发生变化,爱情双方才能体会爱情的快乐和痛苦。爱情也决不是结果,如果有人能够预测爱情的结果,那世界上也就不会有人为了爱情而前仆后继、舍生忘死了。就是因为爱情有这样的不确定性,爱情才具有独特的魅力,让人去体味、去猜想、去期盼! 写到这,我觉得我的思想干枯了。也许有人会问,那到底“爱”是什么呢?也许有人会问,爱情和婚姻是一码事吗?实话实说,我现在也不知道答案。这样的问题等着我们去探讨和研究。所以我的意见只能是不完整的上篇,需要有人去续写中篇和下篇。我可能也要去尝试。即便是上篇也需要各位有识之士来批评指正和完善。我的想法权当是抛砖引玉吧!但在结束之前,我可以斗胆的说一句:爱情和婚姻应该是两个范畴里的概念,不能简单混为一谈。婚姻更准确的应该说是一种社会关系,应该是一种契约,应该是一种状态,是反映个体之间状态性的契约;爱情则不同,爱情反映的个体之间的情感关系,是反映过程性,及反映相互作用性的,可能它也体现为契约,但这样契约是心理的,约束性可能比婚姻要差。所以有可能爱情包含婚姻,也可能婚姻包含爱情,也可能相互都不包含,也可能会有所交叉。这也许是“婚姻是爱情的坟墓”的另一种科学解释。他们的起点和终点各不相同。也许有人希望有一种巧合使爱情与婚姻重叠,有人希望通过婚姻来约束爱情,有人希望婚姻只是爱情的开始,或者说爱情的结晶能在婚姻中得以体现。但这些只不过是期盼和巧合。如果真能在世界范围内对能有资格谈爱情和婚姻的人做一次调查问卷,如果他们真的能够客观反映自己的意见,结果又会如何呢?因为这样的研究充满了太多的如果和假设,结果可能只有上帝和掌管爱情的神官知道了!真希望他们能给我们明示!阿门! 狮子与狐狸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