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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人真是个奇怪的物种。 一个女人可以穷可以饿肚子,惟独忘不了的是虚荣心。 张健很会来戏,我们走进刘红梅那张桌子时,张健从背后用手轻轻地揽住我的腰,我正要发作,他一边笑一边悄悄的在我耳边说道:“你现在是我的情人,自然点。” 我也笑着悄悄对他说:“看不出来,你还是一个老贼呀。” “承蒙夸奖!” 说着说着只见刘红梅从座位上站了起来。 张健迎上去握住刘红梅的手说:“哎呦,老同学。多年不见你是越长越漂亮象个大明星了。” 我想刘红梅一定是十二万分的想不到,十二万分的尴尬。偏偏我今天带来的情人就是她的初恋情人。 之所以她想不到是因为张健当初读的是哈工大,毕业后分配在东北,这个是同学录上的旧资料。 一时间,张健握住刘红梅的手摇晃半天也没见她有什么反应,场面显得挺尴尬,我赶紧打起了圆场:“红梅,介绍一下:张健。我的同学也是你和素群的同学。” 一旁的王素群伸出手:“啊呀,张健,十多年不见你越来越帅了,还记得我吗?王素群。” 张健“哈哈”一笑:“你就是那个经常抄我数学作业的素抄手?” 刘红梅这才招呼起大家:“来来,大家坐。”接下来她一一把在场的做了个介绍。除了她和王素群,另外还有一个老板模样的男人带了个20来岁模样的姑娘。刘红梅今天介绍她那个情人的措词很微妙:“这个是我的一个朋友。”她说这个话的时候很不自然地看了看张健。也难怪,怎么看她都可以做人家的长辈了。张健有点古怪的笑了笑。
酒吧的灯光很柔和,恰到好处地把一个人的表情表现出来,很明显,今天晚上,多年以后的同学第一次正面遭遇我挣足了面子。我的虚荣心空前膨涨,我想我一定容光唤发了。 刘红梅肯定看出了什么,她拿着酒杯对我说:“小慧,还是你行!十多年了你和张健还那么好。当初.......” “干杯!为了今天晚上的聚会。”不能让她说当初,一说就没我的戏了。 王素群也不是省油的灯:“张健,你真痴情,这么多年了你还爱着小慧。真不容易。” “爱?我爱小慧?”张健莫名地看了看我。趁机我伸手在他背上狠狠掐了一把!“哦哦,是是,我....喜欢。”
很感叹岁月的痕迹留给我们的印象,曾经的青春年少那分纯真、真诚、无邪没了一点踪影。取而代之的是几个女人暗中的攀比与虚荣。相互拿在桌面上说的话题不外乎是玄耀金钱,地位,名牌与排场和所谓的幸福。男人们在酒劲中忘却了各自的身份,纷纷称兄道弟起来。大家彼此心照不宣。刘红梅撇下她的小情人和张健聊了很久很久。 莫泊桑的《项链》里的情景今天被我重演了,不同的是我借的是情人。。我忽然觉得自己没事找事,无聊极了!干吗我要和她们比呀?我过得不是很好吗?为什么要和自己过不去?
我有了份担心:同学会,拆散一对是一对。我借来的这个情人还能完壁归赵吗?(后来,果然应验了当时的感觉,刘红梅和张健有了另外的故事。)
事后,张健从刘红梅那里知道了当年的故事,问我喜欢过他没有? 我回答说:这么多年了,我喜欢你你会感觉不到?
后记:那晚我回家的时候把高跟鞋的鞋跟弄掉一只,我只好提着鞋光着脚回到了家。 张健事先和我老公通了气,给老公留下了取笑的话柄。 ————————完————————
※※※※※※ 新寒飞冷雨, 凝露幽孤径。 浅雪应梅枝, 重霜轻杏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