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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谈“绅士”(1) 鉴于onecame153版友在四十论坛上转发了几篇讨论“绅士”问题的文章,我也不妨在这里谈谈我的一些看法。 我认为,要讨论某一个问题,首先要做的事情就是应将相关的概念界定清楚,如果连一些关键的概念都糊里糊涂,那就一定越谈越糊涂。例如,关于“绅士”这个概念,就可以有三种含义:(1)中国封建社会的旧式绅士;(2)西方国家十八、十九世纪上流社会的绅士和绅士风度;(3)现代社会中所谓的“绅士”风度。这三种“绅士”的含义是绝对不一样的。 我们首先来谈第一种“绅士”,即中国封建社会的旧式绅士。onecame153版友说:“绅士,按词典解释系指旧时地方上有势力,有功名的人。一般是地主或退职官僚。”这个从词典上查来的绅士含义,也就是我说的第一种含义。这里所说的“有功名”是很重要的,在中国封建社会,要想被列为“乡绅”,或者应是退职的官僚,或者至少要取得“举人”或与此相等的功名(如“贡生”、“孝廉”等),“秀才”以下的功名是不行的。根据我国明清时的科举制度,举人实际上已是国家在编的官员,是有一定的俸禄的。取得举人功名,即具有参加全国性会考的资格,考中的即为进士,进士及第,自然就分授各种官职了;但如果三次连续参加会考落榜的举人,也有当官的机会,可以参加“大挑”,被挑的举人,最高的可以授知县,一般的也能授知县衙门中的副职以下的官吏。所以,在一个县里,举人绝对是有身份、地位的人物,一般百姓见了都得称“老爷”,连县太爷见了也得给其面子。由退职官僚和具有举人之类功名的人物组成的乡绅,是中国封建社会基层政权施政的依靠力量,一个县里如果发生比较重大的事情,县太爷是一定要召请乡绅们来商量议事的。所以,一般的乡绅也都是在地方上有势力的人物。既然有势力,巴结的人也就多,所以乡绅也往往有钱有地。就说《儒林外史》中的那个范进吧,在中举以前穷成什么鬼样子了,可一旦中举,立刻就有人送钱送房送田产送丫环奴仆,一下子就暴富了,这个范进还不满足,还跟人一起到县太爷那儿去“打秋风”。 毛泽东是从封建社会过来的人,所以,在他们那辈人的心目中,绅士只有两种:一种是鱼肉乡民的“劣绅”,毛泽东本人就是从打“土豪劣绅”起家的;另一种是“开明绅士”,例如毛泽东在延安时表扬过的李鼎明先生等。所谓开明绅士,他们在阶级成份上也属于地主阶级,但他们本人,或者在民族危亡的关头站在了爱国的这一边,或者接受了西方民主思想的熏陶,不站在反封建运动的对立面,并且在地方上没有劣迹,在乡民中有较好的口碑,对于这些人,毛泽东主张进行团结改造,也希望他们能利用自己较高的文化知识水平来为人民做些好事,仅此而已。毛泽东绝不可能去欣赏或者提倡“绅士风度”,至于将他倡导的“学雷锋”运动与“绅士风度”扯在一起,更是不伦不类。 我们再来谈第二种含义的绅士,即西方国家十八、十九世纪的绅士。我们知道,从十七世纪到十九世纪,是欧洲各国发生剧烈变革的时代,即从中世纪的封建社会制度转变为近代的资本主义制度。在这埸大变革中,原来那些所谓血统高贵、家世显赫的旧贵族迅速地没落了,不仅在经济上纷纷陷入了捉襟见肘的困境,而且在政治上也失去了势力;与旧贵族日暮西山的景况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新兴的资产阶级代表人物,他们不仅一个个在经济上以令人瞠目结舌的速度和规模暴富,而且还通过各种形式的革命或政治变动,登上了政治舞台,逐渐在国家政权中占了主导地位。 当时唯一能成为旧贵族们精神支柱的是,他们有着高贵的贵族血统,有着历史悠久的家世,有着许许多多个世代积累起来的贵族文化和教养,因此,尽管他们在经济和政治上迅速走向没落,他们仍然在精神上认为自己是最高贵的,并冷眼傲视那些新兴的资产阶级暴发户,不断地用尖酸刻薄的嘲笑来从精神上对暴发户们进行打击。而这时候的那些资产阶级暴发户们,他们绝大多数来自第三等级,即中世纪等级制度中的平民等级,要论家世,他们自己或他们的父祖辈原来往往是小手工业者,如铁匠、鞋匠、织布匠之类,如果再要追溯得久远一些,说不定是中世纪哪一家领主的逃亡农奴;要论外表长相,他们往往皮肤粗糙,手指骨节粗大,甚至还可能是一脸酒剌;要论文化教养,那就更是差劲,语言粗鲁,不懂礼节,在社交埸合处处出洋相,但是,随着他们在经济和政治上的实力迅速膨胀,他们渴望进入上流社会,渴望进入这个他们原来做梦也不敢梦到的地方。这些新兴的暴发户们,可以大把花钱给自己购置最豪华的衣服和车马,可以给自己盖最豪华的住宅或者把破产贵族的旧邸高价收购过来,可以花钱向王室买贵族封号,但仍然让人感到穿上龙袍不象太子。他们为了进入那些以旧贵族们为主导的上流社会沙龙,他们愿意花任何代价,但还是很难进去,即使进去了,也往往成为鄙视和嘲笑的对象。 所谓十八、十九世纪欧洲各国上流社会中的绅士和绅士风度就是产生在这样的背景下的,它的内容包括当时的旧式贵族们认为作为一个上流社会中人应有高贵血统和文化教养,以及衣着和谈吐的品味、各种社交礼仪,等等。这些东西是当时的旧式贵族们赖以傲视新兴资产阶级暴发户们的精神支柱,是抵制新兴暴发户们进入他们的社交圈子的盾牌。另一方面,这种所谓绅士和绅士风度也是当时的新兴暴发户们拼命地想要学习的,他们一心想要让自己或自己的下一代真正从精神上成为上流社会的人。由于这两方面的原因,“绅士风度”在当时上层社会的社交圈子里变得异常重要,如果哪个人在某个重要社交埸合,在风度或礼仪方面哪怕出了一丁点差错,其在当事人和旁观者眼里的严重程度,可能会与今天社会里某个汽车司机出了车祸差不多。 我们知道,“绅士”在英文中是gentleman,gentle在古代,具有“出身高贵,出身名门”的意思,gentleman(古代写为Gent.)的含义就是出身高贵的男人,即贵族男子;与gentleman同一语源的有一个generous,adj.词性,这个辞在古代也有 “出身高贵的,系出名门的”的意思;还有一个英文辞genteel,也是adj.词性,它有三个含义:①上流社会的;②有礼貌的;有教养的;娴雅的;③装做贵族的;假装为绅士的,这个辞的第③个含义我觉得很有趣,我不知道当年的那些没落旧贵族们在谈论那些一心想要混入他们的社交圈子的新兴暴发户时,是不是也用了这个辞。所以,我认为,“绅士”的本来含义,是指欧洲的旧贵族男士,或者至少是指具有旧贵族式教养和风度的男士。 这篇东西拉来拉去的写得长了,就分成两段吧,剩下的下次再写。 (待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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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其曲谨 不若疏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