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忘了就算了吧
[楼主] 作者:清秋124  发表时间:2007/04/21 13:26
点击:3269次

忘了就算了吧

文/清秋124

  请在我遗忘了自己的时候,提醒我,告诉我我是谁,好吗?我怕把自己忘了之后,便再也不记得这个世界,不记得这个世界上曾对我好、曾给过我爱、曾让我留恋的一切。

  我想记住这一生中温润的旧忆。因为有了这些记忆的填补令平俗的日子有了淡淡的光彩。那些淡淡的光彩,不是阳光,阳光太炫目,让我不安与羞涩;那些淡淡的光彩,不是月光,月光太温柔,让我无限婉约中泪盈于睫;那些淡淡的光彩不是星光,星光太迷离,让我憧憬的心在恍惚中想放弃。

  于是,你安宁地笑了。笑着面对我如此的解释。你是明了我生命中那些淡淡的光彩的。不是吗?你深谙一个女子偶尔臣服命运偶尔抵抗的张驰。你懂得我歇息的一刻并不是真的屈服而是在积蓄向命运反抗的力量。

  我走的好累好累。这样说的时候。你依旧安静地看向我,眸中的疼惜让我迷失的片刻有落泪的冲动。可是,你看到的是我依旧的微笑,一如你对我的微笑。

  对你说,好怕把过往的周遭全都忘了。可是很多时候又希望忘掉。如果,对于过去真的都不记得了呢?轻轻问自己的时候,有些恐慌和不安。

  一再的问你。你终于说了一句话:忘了就算了吧。

  我哭了,然后,脸上挂着泪珠,又笑了。这么多年的忧郁,好算可以轻轻放下。

  也许遗忘本身是对生命最好的善待与宠爱。遗忘的不单指幸福,还有数不尽的悲伤。这样不是挺好的吗?若凤凰涅磐。

  是的,当尽了最大努力仍就不能忆起,我们何妨选择忘记。忘了就算了吧。此后的生活仍似白纸于多思的我们怎不是绝美的好事?

  日如流水。我们重新去做我们曾经引以为憾的那些事的时候,可否会有头脑中有恍若前生的影子?那些湿漉漉的水痕?其实那便是此生之前我们所遗忘的某些片断,藏在记忆的某个角落里静静的等待重新忆起或这一辈子彻底遗忘。

  选择记忆,是命运的一种给予,选择忘却,是命运的厚待。

  多次肯定,我有轻微遗忘症。这一点不是医生说的,是我给自己下的诊断。这样说的时候,脑海中浮现的是经典动画小丑鱼中那个也得了暂时失忆的鱼儿的影子。它总是见到其他鱼儿就问:我是谁?谁能告诉我我是谁?

  于是忽然我就把自己给忘掉了,急切地问向我自己:我是谁?我到底是谁?遗憾的是我不知道。这样的感觉好伤感。好象我是被这个世界遗弃的孩子,轻声哭泣着找寻自己的亲人和自己的家。当然是一直没有找到。

  健忘本身是一种精神上的衰老。如此科学的论断让我在伤心的同时也有些莫名的伤感。我是忘性很强,不过对于早些年的事情却偏记得好清楚。留在我记忆中的都是儿时的桩桩件件,大到搬家的喜悦,小到一块糖果的甜蜜。

  妈妈曾对我说,别担心,你就是把什么都忘记,也不会把自己的孩子忘掉。我反问,是真的吗?妈妈笑了不再理我。

  想起我二十岁左右的时候去妈妈的老家所见到的那个女子。好象是叫什么淑荣吧,妈妈的小学同学。我见到她的时候,她疯了多年。可是即使是疯着也能依稀看出她当年的漂亮来。她对生活根本没有观念,让我动容的是她见到妈妈的时候,一直喊着妈妈的名字:凤兰!凤兰!我看见妈妈哭了,给了那个疯阿姨十元钱,让她买好吃的去。她却追随着妈妈一路说着她们儿时的事情。后来,妈对我说,疯姨所说的每一件事情都是当年真正发生过的。

  光阴无情。让一个人丢失了正在的经历,这一段时光于任何人来说,都不是真正意义上的镂空,可是对于疯姨呢?她的这些年疯了的过程中,为什么还能记得儿时的所有?这于她是一种生命本义善待的幸福吗?还是不幸?我想也许在每一个无意识拥有的日子里,疯姨就是靠这些儿时的记忆活下来,活在她自己的公主般的岁岁年年中。大音稀声的佛家追求的境界里,说的也只不过是稀声,不是要全部空白。所有的生灵当然也是如此吧。

  疯姨是不幸的,她的疯是因婚姻而起。当年她的丈夫娶了家中包办婚姻的她之后却爱上一个志同道合的大学同学。那个所谓的知识份子以没有共同语言为由一再提出离婚后,于是淑荣就成了今天的疯姨。更加让人不解也可以理解的是,从淑荣得了这病之后 ,她的丈夫再也没提过离婚的事儿。

  人这一生啊!!没有爱,依然有一长串的日子在前面等着我们走过。什么是幸福什么是不幸谁能说得清呢。疯姨是不幸的吗?假若这样的不幸让她没有了意识成天这样傻傻的东游西逛蛮开心的,难道不比她清醒后坚持要维护一段无爱的婚姻幸福许多?那个男子呢?那个曾一度被人唾弃的薄情男子,这一生他所背负的良心上的折磨和不能追求也无权再去追求幸福生活的无奈与辛酸谁又能体会?

  行走在四月的风中,生命的指针好象恰似正午。很自然想到林徽因的那首"人间四月天"来。想到那让人动容的诗句:我说你是人间的四月天;  笑响点亮了四面风;轻灵 ;在春的光艳中交舞着变。呵,轻灵,在春的光艳中交舞着变!!多美的诗句呢?没有爱的深切如何写得出这样清丽脱俗的字来?而爱是因为未曾遗忘的幸福拥有啊。

  倘使命运非要让我选择忘却和记忆其一,我该如何去选择呢?彼岸是你,此岸是我。我们中间便是这光阴搭成的小桥。走近是为了爱的相守,背向而行是不是空灵的心谷中抛却尘俗后的清静与大彻大悟?

  不管怎么说,如果不能记得,那么,忘了就算了吧。强求何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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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楼]  作者:俏不争春6  发表时间: 2007/04/21 21:02 

忘了就算了吧!
人的一生中会遭遇到许多的事,不可能每一件都记在心中.记忆是一种给予,忘却则是一种智慧.点击查看原图

※※※※※※
> 我快乐我奔跑 我开心我歌唱
 [3楼]  作者:木妹妹  发表时间: 2007/04/22 03:00 

回复:忘却是智慧啊??
才知道俺还怪“聪明”哩~~~
 [4楼]  作者:帅水兔  发表时间: 2007/04/22 21:16 

如果能忘记该忘记的,那是一种幸福

可如果忘记的是该记住的,那是一种怎样的悲哀呢?

人,总是很难把握自己的,那么,在能记住那些美好时,好好珍惜吧~~



※※※※※※
我把远方的远归还远方
 [5楼]  作者:信笔游疆  发表时间: 2007/04/22 21:35 

的确如此
总该为自己好好想想未来

忘不掉,也得想办法“算了吧”
[楼主]  [6楼]  作者:清秋124  发表时间: 2007/04/30 20:59 

/回各位,一般情况下,忘了就算了吧。
[楼主]  [7楼]  作者:清秋124  发表时间: 2007/04/30 21:00 

/回各位,一般情况下,忘了就算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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