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肥而不腻,酥烂有形的红烧肉 和好朋友聊天,问他吃饭了没有。答“吃了。”再问“什么好饭?”再答“红烧肉。”世上总有这么巧的事,今天回老爸家,老爸正在厨房里忙活,只见老爸把从超市里买来的带皮五花肉切成方块,锅里放上油和糖,待糖融化冒出黄沫子,把肉倒进去翻炒,等肉吱吱冒油再放葱姜蒜辣椒料酒和水,之后用小火慢慢地炖。 看着老爸象玩一样,既漫不经心,又一招一式象那么回事。 “老爸,真人不露相呀!!!,还挺娴熟。”“哼,小瞧你老爸?” 吃饭时,看着桌子上老爸做的红烧肉,通红透亮,红的油汪汪的,再夹一块咬一口顿时香气四溢,吃下去肥而不腻,一时间认为有个会做红烧肉的老爸真是幸福极了。 生活中,以肉为美味的人很多很多,肉是人们饮食中不可缺少的东西。其实我也很爱吃肉,昨天朋友说晚饭是红烧肉,嘿嘿,我偷偷咽了一下口水。红烧肉我也会做,而且绝对不比老爸做的差。 突然就想起,小时侯老爸做的坛子肉,那时的生活供应很紧缺,老爸的工资才45元,而且又上有老,下有小,平时也只能维持粗茶淡饭的水平,能吃一顿肉也是奢望。 冬季里的每个星期一老爸会花上一元二角钱买上一斤半带皮五花肉,收拾干净,然后放在一个我家特有的白净的陶瓷罐里,放上葱姜蒜,对好满满的一罐凉水,再把罐子放在炉火的旁边,不能直接坐在火上,只是靠余热,慢慢的煨,要整整煨一个礼拜,基本上三天就能闻到那浓浓的肉香了。从星期三我就开始盼着星期天快点到来,到第四天的时候,老爸掀开盖子,再放进去一些土豆块,那时我总是赖在炉台的旁边不肯离去,老爸实在不忍心,就用筷子蘸点汤令我尝尝,并且和颜悦色的对我说:“妞妞,要等星期天,外婆弟弟一起吃才可以,知道吗?”我只好点点头。 终于盼到星期天了,中午饭我和弟弟早早的坐在小凳子上眼睁睁的看着老爸把那罐子轻轻地端到饭桌上,揭开盖子的一刹那,我使劲地抽动鼻子,想把那味道永远的留在记忆里,直到下一个星期天。老爸永远是这样分:外婆三块,外公三块,弟弟三块,我两块,妈妈一块,而老爸每次只是用肉汤泡米饭。那肉白嫩透明,颤颤巍巍。酥烂却有形,汁肥而味浓。 每次我只吃一块半,然后对老爸说:“爸爸,肉太肥,好腻,我吃不下了,恶心。”自然老爸就可以吃上半块了。 这当然是过去的事情了,过去吃肉是为了解谗,,而如今好多人说肉皮能美容,肥肉能长寿。其实正宗的红烧肉它来源于东坡肉,是苏东坡的创造。,把带皮的肥瘦相间的五花肉切成大块。垫上作料,以酒代水先焖后蒸。这是有据可查的。《猪肉颂》是苏东坡幽居黄州时所做。其实关键是火候,俗话说“紧火粥慢火肉。” 另外,袁枚的《随园食单》里介绍了三种做红烧肉的方法。可以用糖炒色,也可以不用,只用黄酱,慢慢的小火煨。早起锅肉发黄,晚起锅肉发黑变硬,经常掀锅盖,会走味、、、、想不到,一个红烧肉这么多的讲究。 朋友说他在毛氏故居吃了一次红烧肉很是上当的感觉,还不如平时街头巷尾小餐馆里的红烧肉。现在全国都能找到毛氏菜馆,红烧肉也很随和,能和土豆 萝卜 白菜很多的配料同炖。 有位朋友在国外客居,吃腻了洋西餐,于是决定做一锅红烧肉来招待他周围的朋友和同事。可那里的肉几乎都是去皮的,很少有带皮的五花肉,于是他不惜驱车跑了好几个超市,才买来了带皮五花肉。结果一顿红烧肉把大家吃的各个想家,这个想老妈了,说老妈做的红烧肉最好吃,那个想老婆了,说老婆也学过做红烧肉。还有一个竟泪涟涟地说:“我儿子最爱吃了。”朋友跟我说这些时,声音哽咽。 唉,肥而不腻,酥烂有形的红烧肉。 ※※※※※※ 天堂是地狱的极致,地狱是天堂的走廊. 个人文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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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其曲谨 不若疏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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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快乐我奔跑 我开心我歌唱
肉糖油俺不吃减到一百二去看珊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