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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十四岁哟
郭萍 那年,我十四岁,考上了镇里的中学,我是乡里小学校唯一的一个考上镇里中学的女孩子。我的父母着实高兴一阵,可也为我担心。临上学那天,他们千叮咛、万嘱咐,告诉我一定要勇敢一些,学得泼辣些,否则会被男生欺负的。我牢牢地记住了父母的嘱咐。 第一天上课前,一个很魁梧的男老师在教室门前喊我们这些刚入学的孩子的名单,然后让我们按大小个儿站队。他用洪亮的嗓门介绍他自己:“我是你们的班主任,我姓杨,教你们数学。”接着,他把我们领进屋里,安排座位。 和我同桌的是临村的一个男生,个头不高,方脸,红红的。那天,我清清楚楚地记得,他慢慢悠悠地将本子、格尺放在桌子上,掏出破旧的紫色钢笔,在课本上歪歪斜斜地写下自己的大名:方增双。 我把他的名字端详了半天,也不明白为什么偏偏叫方增双?趁那节语文课(教语文的是个矮矮女老师,我不怕她)老师在黑板上写字的空挡,我踢了方增双一脚,悄声的问他:“哎,你为什么叫方增双?怎么不叫方增单?” “啪,”一个粉笔头不偏不倚的正好敲在了我的鼻子上。除了鼻子酸疼,我还觉得有些委屈,同时不得不佩服这位女老师,她的手上功夫真实了得! “你给我站起来!”女老师声色具厉,眼睛恨不能喷出火来。 屋里静极了,仿佛针掉到地上都能听到。我站了起来,一下子成了焦点人物,心里做好了顶撞她的千条妙计。不料女老师继续在黑板上写字,不再理我。我很气恼方增双不肯回答我的问题,心里暗暗骂到:“真讨厌!”脚又不自觉地向他踢去,这依一次,脚上的力加了几分。 “哎哟,”方增双疼得捂住腿叫了一声。“怎么了?”女老师和同学们的目光又集中到了他的身上。我心里窃喜却又使劲地绷住了脸,用力地扭过头去。 几分钟过去了,方增双始终保持沉默。女老师在屋里来回地踱着。最后,女老师无奈地摇了摇头:“我找你们班主任去!”夹起课本走出教室。 闻讯赶来的班主任老师不费吹灰之力就把我“拎”到了办公室。到了办公室,我规规距距的面墙而站,无论老师高声训斥,还是和颜悦色,我都来个“徐庶进曹营—— 一言不发”,只是眼睛里的泪水不争气地流过我的脸颊。老师批评我一句,我就在心里骂方增双两句。 回到教室,我抓起老师打我的粉笔头,愤怒地在桌子中央画了一道白线,挺起胸脯,庄严地向方增双宣布:“从此以后井水不犯河水!”他还是那副沉默的样子。不管他的反应如何,若他的胳膊肘越过“楚河汉界”,我便毫不客气地挥起了拳头。说来也怪,每当我盛气凌人的时候,他只是无奈地扫我一眼,那眼神,流露出一种被伤害的东西,我却很少在意。 初一年级的我,脑瓜儿聪明,顽皮淘气,没有一点女孩家的文静,被大家称为“假小子”。因为牢记了爸妈的叮咛,班里的男生都惧我三分,女生以我为首。也就因为这样,有几个特别调皮的男生看我不顺眼,背地里商量好好教训我一顿。那天,我走在乡间的小路上,一边走,一边欣赏路上的野花,路旁池塘的鱼儿。不经意间,回头看见远处有一个影子跟着我。我心里一惊,别是坏人吧?我快走,影子也快走,我慢走,影子也慢走。我心生一计,眼看快到村子,我加快了步伐,跑到麦垛旁躲了起来。影子跟我到了麦垛旁,犹豫了一下,转身向另一条岔路走去。我跳出麦垛,大吼一声:“站住!”影子回过身来,原来是方增双。我怒气冲冲问他:“你为什么要跟着我?”他急忙辩解:“那几个男生想要吓唬你。”我有些感动,却又凶狠地瞪着他:“你别‘狗拿耗子——多管闲事’”。也就在那天,我对他有了一种新的认识。自然,我也不是省油的灯,没出几天,那几个调皮鬼就被我收拾得俯首帖耳。不过,他们对方增双明显有了敌意,甚至扬言要修理他。当然,这一次是必须老师出马的。 别看“假小子”上课有时不注意听讲,考试却能回回第一。有一次考试,投机取巧地造了个句子,得到了老师的表扬。“假小子”心里正甜滋滋品味着的成功,方增双突然举手:“老师,她是占便宜……” “嫉妒!无赖!”我气得哇哇大叫,恨不能给他一刀,可惜手里只有格尺。老师的威严让我住了口,然而,对他的看法改变了,发誓以后永不理他。 天有不测风云,这一年秋天,由于感冒发烧,我的肺叶烧出了一个洞。半夜里,爸妈把我送进医院,医生告诉严肃的告诉爸妈,必须住院治疗。我躺在医院里,闲暇时间,一颗不甘寂寞的心如同空中自由飞翔的鸟一样,又飞回了学校,飞回了教室,大脑的屏幕上,立刻映出了他。 “这一回,他该解气了。”病榻上,我喃喃自语。“孩子,哪儿不舒服?”妈妈没听清我说什么,着急地俯下身子,连声问我。护士阿姨年轻耳灵,莫名其妙地注视我:“他是谁?”我没有回答,脸却觉得有些发烫。 第二天,老师同学们都来看我,环视着一张张亲切的脸庞,惟独没有微笑的方增双。我的心不禁涌起了一种失落感。也许,他没有时间吧,我安慰自己。隔了两日,护士阿姨笑眯眯地通知我:“他来了。”那笑里仿佛还有别的东西。 果然是他,怀里还抱着一个大西瓜,脸红红的,微笑着望着我。他把西瓜放在桌子上,就那么一动不动的站着。妈妈递给他一个苹果,他没接,讷讷地说:“老师说你病了,我回家时,家里的西瓜刚好熟,给你带来尝尝。” 我迟迟不肯让妈妈打开那个西瓜,宁可天天守着它,望着它。一日,我又发起了高烧,妈妈还是把西瓜打开了,咬一口,清凉凉的,甜丝丝的,渗透五脏六腑,心里感到异常的舒适。这个时候,他仿佛又红了脸站到了我的面前。 半个多月的治疗,我的病总算有了好转。出院后,我办的第一件事就是送他一支钢笔,换掉他的既破又漏水的钢笔。他回赠我的是几本抄得工工整整的各科课堂笔记,望着笔记本,我惊讶地说不出话来。好久才问他:“你为什么要这样做?”他的脸一红:“你脑袋聪明,学习好,我佩服你。你丢了那么多课,我怕你跟不上,有笔记,你能省些劲。”两个人从此便有了一种默契,桌上的粉笔线不见了,尽管我们还是很少说话。 我的课很快地赶上来了,这应该归功于方增双的笔记本。从那以后,自习课或课下,我变得很热心,耐心的给方增双讲解着一些我会做的难题。在我的帮助下,他的成绩上升得飞快。但是一天傍晚,要放学的时候,他悄悄递给我一张纸条,上面写着:“我要回家种地,不能念书了。” 我一惊,抓过一张纸,急速地写到:“为什么?” “哥哥要结婚了。”他用我的纸认真地写给我看,“嫂子那边要彩礼,家里需要钱,爸爸很为难,我得帮爸爸干活挣钱。” “那你以后怎么办?要做一辈子农民吗?”我担忧地写到。我不想当农民,我厌烦面朝黄土背朝天的生活,我已目睹了父辈们的辛苦,我当然不希望他当一辈子农民。 他没回答,趴在桌子上,低下了头。我看不清他的脸,心里乱乱的,老师讲什么我也不清楚。同学们都走光了,只剩下悲哀的他,哽咽的我。我悄悄地把他的东西放进他的书包。是为他送行吗?我也说不清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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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快乐我奔跑 我开心我歌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