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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家的猪正哼哼
[楼主] 作者:疏狂一醉wh  发表时间:2005/06/06 21:15
点击:380次

 

 

自家猪饿的正哼哼

 

今天正在做高考准备工作,出了两件事,两件联在一起,感觉有点意思。

 

一是出了点乱子。上级电话通知学校,去区政府门口领人。

事情是这样的。2004年公务员工资调整,市政*府有个文件,要求各区根据实际情况,自订加薪方案。市里只给政策,不给资金,声称若不能足额发放,不认为是拖欠。

 

于是各区政*府自订加薪政策:有的区发放全额的60%,有的区发放全额的75%……我所在的区发的最早,也发的最少,只发放了全额的50%。但有一点是绝对一致,政*府机关工作人员都是全额发放。

教师应该是随着公务员一同调资的,这次除市属几所学校外,其它学校的教师,无论在职教师还是离退教师,无一能拿到全额工资

 

教师们心理当然不平衡。在职教师们敢怒不敢言,因为目前受制于人。而离休的教师们刚不管这些,反正你不能开除我的球籍吧。在若干次上访无果的、赴京告状没有音信后。全市离退休教师秘密酝酿了今天的活动,全市离退休教师们今天统一行动,分别到各学校所在区政*府上访,强烈要求解决教师工资问题。

 

上级早就通知各单位,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保证自己单位的人不出去闹事。可这工作是人做的吗?

 

我有点纳闷,想不明白的东西很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5号,19931031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的《教师法》是这样叙述的:

“第一条、为了保障教师的合法权益,建设具有良好思想品德修养和业务素质的教师队伍,促进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十五条、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应当不低于或者高于国家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并逐步提高。建立正常晋级增薪制度,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

不错,教师的工资中比别人多了前两项的百分之十,可那才能有多少呢。公务员的钱要比教师的钱的实际价值高出许多,可他们有教师辛苦吗?对于《教师法》条文,也许最终解释权归地方政*府吧。

当年,学校由市教委下放到各区时,市府曾经有过承诺:学校的政治待遇不变,经济待遇不变。可谁知上边的人像是属狗脸,说变就变,提起裤子就不认账。我们由处级变成了科级不算,连正常的教育投资都没有了。

 

其实也不能怪教师闹事,在稳定压倒一切的口号下,中国人的奴性是不是太重了。

 

正在议论这件事,上级又发来了通知,要求学校开展教师“献爱心”捐款活动,为残疾人捐款。这种强迫式的“自愿捐款”,我去年在《捐捐捐》一文中已经透彻地写过了。这次仍然是老规矩,班子成员捐100,中层捐50,教师最低不能少于30元。我们不是没有爱心,但我们对这种行为极为反感却无可奈何。

我仍有疑惑,这种强迫式捐款有没有法律依据。我们也是纳税人,政*府解决不了的问题,为什么要转嫁到老百姓身上。

 

这两件事在同一天出现,是不是有些可笑。自己家的猪饿得直哼哼呢,哪还有粜出去的米?

我忽然有了主意:干脆,咱教师也发起一个捐款活动,自己给自己捐款,用于解决教师加薪问题,各位以为如何?

 

                                       2005.06.06



※※※※※※
> 与其曲谨 不若疏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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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楼]  作者:俏不争春6  发表时间: 2005/06/06 21:49 

已经不错了

我们到现在一分也未加呢.捐款?意思意思呗.

如果疏狂发起捐款解决教师加薪问题,我顶!



※※※※※※
> 我快乐我奔跑 我开心我歌唱
[楼主]  [3楼]  作者:疏狂一醉wh  发表时间: 2005/06/06 21:52 

这都不明白!
我是说老师给自己捐款

※※※※※※
> 与其曲谨 不若疏狂
 [4楼]  作者:俏不争春6  发表时间: 2005/06/06 22:02 

好主意呀
从这只口袋转移到另一只口袋.

※※※※※※
> 我快乐我奔跑 我开心我歌唱
 [5楼]  作者:卓玛_  发表时间: 2005/06/06 22:46 

回复:什么事呀?
这世道还有公平吗?

※※※※※※
天堂是地狱的极致,地狱是天堂的走廊.
 [6楼]  作者:信笔游疆  发表时间: 2005/06/06 23:38 

注意是不错,唉,真是想不到呀

可是募捐对象,可能大多会仅仅是仁兄一样的老师

唉,真是不敢相信:老兄讲得这样的事实!

这种事情恐怕难以见诸报端吧

记得在一篇小说中读过,老书记从市政府前往回领罢工工人的场面

没想到,疏狂会有更直接更深刻的体验。

是可忍孰不可忍???

一起,来杯

免得喝酒误了明天的考试。

辛苦,保重!

 

另,据说,前两天,中央来人了,如果今天还在就好了

[楼主]  [7楼]  作者:疏狂一醉wh  发表时间: 2005/06/06 23:50 

据说--

前些时候东方时空的敬一丹来到石,听到了这些反映,找到了市里,市里答复说已经解决了。

各区的老教师们集体上访已经好几次了,还有人专程去过北京。我说的都是事实。

 

 

 



※※※※※※
> 与其曲谨 不若疏狂
 [8楼]  作者:酒之微醺  发表时间: 2005/06/07 14:40 

回复:也只能如此了。。。。。。:) :(
自家的猪正哼哼
 [9楼]  作者:一言以蔽之  发表时间: 2005/06/07 17:25 

回复:nana,这世道!
在中国,最好的职业就是当官了,工资基本不用,老婆基本不碰,还有什么来着?
如,当官的名义上工资是5000元,教师是6000元,这不违反教师法呀.可是,当官的可以拿多少其他外花?
当官的工资不能少,教师的就能少?什么世道!
这个制度从来没有公正过,怎么办呢?
支持你们干下去!
[楼主]  [10楼]  作者:疏狂一醉wh  发表时间: 2005/06/07 22:06 

我们敢吗?

我们头上有箍呢

国家大事自有政*府做主,俺们做好学问就是了。

当年北洋政*府就这样说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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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其曲谨 不若疏狂
 [11楼]  作者:心碎片片雪  发表时间: 2005/06/07 22:57 

我虽不是教师,但支持自己给自己捐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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