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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爱作灯(No.4) [1] 世界是一切发生的事情。 [1.21] 每项事情可以发生或者不发生,其余的一切则仍保持原样。 ――――――维特根斯坦 我的大哥,英俊潇洒,是一位大农业家,大家认为他是开始种稷和麦的人。他的生母,叫做姜嫄,是有邰氏的女儿,也是帝喾高辛氏的正妃。 是的,我是帝喾的儿子,我的母亲漂亮、美丽又高贵。我名叫弃, 因为曾经一度被母亲姜嫄所抛弃,故名弃。 母亲姜嫄说,有一天,她到野外去,看见地上有巨人的足迹,心里忽然间有一种兴奋的喜悦,就用脚去踩踏,踩到巨人的足迹之后,觉得全身一震,心灵动感,好像怀了孕一样。一年后,母亲生下了我。由于受孕奇异,母亲以为我是个不吉祥的孩子,就把我丢弃在人迹很少的小巷子里。可是牛马经过,都回避不践踏我;又把我丢在河沟中的冰上,群鸟飞来用翅膀遮盖,温暖我的身体。我成了一个很难扔出手的小孩!母亲姜嫄见此情景,以为我是个神,于是又把我抱回来抚养,因为当初想丢弃我,所以给我取名叫弃。当然,这一切发生的事情,都已经发生,我也知道了。 我长大成人后,身体健硕,思想向上,却一直未能摆脱那可恶的陌生与孤独的困惑,常常是清晨睡醒时,它就无缘无故出现,使得我的思绪有了不得而知的惆怅,让我一下子涌现出满目的凄凉,莫名其妙的流出清冷的泪水。在半明半暗的光线里,仿佛我所拥有的仅仅是深谷中蜷缩着不堪开放的冷漠的本来就不存在有的虚幻花瓣,而不是真实舒展开来的体温尚存的紧贴着我身躯的充沛柔情的丝棉被盖。入睡,孤立无援;醒来,无奈寂寞。所以,几年当中,我几乎不叠理被褥,不关闭窗户,不停止与人来往,但总是不能够实现与人深入交流的愿望。 多年后,冬末春初的一个下午,我和一位朋友备上酒菜,攀登爬上燕子矶。黄昏时分,这块突兀江面上的巨大的岩石上,没有其他什么人影,也没有野生动物的踪迹,枯槁而蓬松的野草斜躺在生硬的泥土上,江风携来的寒冷穿过衣服渗透肌肤直入骨头缝隙,叫人哆嗦不止。江面上蒙有一层薄薄的灰雾,不远处的八卦洲依稀可见,长江对岸是江北新区,它的客观构图则成为肉眼不能见而想象力所能及的对象了。为了抵御寒冷与饥饿,更是为了排解不得而知的惆怅,我与友席地而坐,对酒当歌。 月色正浓,酒酣畅。友说:那位爱笑的女孩,叫小芬的,你还记得吗?过去文雅,现在她却是有名的酒徒,胡乱来往人,还敢打别的女人,成了漂亮的悍妇。不知为什么她变化这么大,女人啊,难讲。 小芬为何这样?要自甘堕落?也许是,也许不是。反,正。辩证法说,内因是根本,外因是条件,外因通过内因而起作用。乱。 是的,在几年前的那个春天,我认识了小芬。记得她很文静,很甜美,总是先笑后语,说起话来轻轻的,笑意不息。她很丰满,腰肢细软,“桃之夭夭”。 认识小芬以后,我经常去找她,与她谈笑。在田野上散步,在游泳池疯狂,逛街区,下酒巴。她也时不时来看我,告诉我她小时候的许多事情,她所见到听到的快乐事。然而,不知道为什么,往往她在我的面前突然会哭泣,旋即破涕而笑。她还经常拿些好吃的给我吃,那时候我的身体尚未停止发育过程。有一次,她趁着夜色亲吻了我,我也趁势把手伸进了她的衣服里。她搂紧扣住我的脖颈不放松,这时候,我的心里很害怕,忐忑不安,以为到了最危险的时刻······我,仓皇逃跑。 自然界的主色调转为金黄色的时候,秋天到来了。在这收获的季节里,我离开了小芬,没有告诉她任何一个理由。 硬要找出一个理由的话,那很可能是度的问题,超越了这个 “度”,男女之间剩下的便是恨,要么上天堂,要么下地狱。有道是 “怨毒如刻石,其文常存;惠恩如画水,势不久住。” 但是,我没有,万万没有料到,她变成了另一个人,走上一条残酷的路。女人哟,除了爱,还有什么呢?不在毁灭中生存,就在毁灭中死亡。 是啊,我的大哥,虽然被母亲抛弃过,但他英勇地生存起来,断绝了俄狄浦斯王的悲剧发生。在儿童时代,他就喜欢种植芝麻,豆类等植物。长大以后,爱好耕种。他善于选择肥沃土壤和地势适宜的地方,种植五谷,许许多多的民众都纷纷fans他,效法他,师从他。 尧帝听说了大哥的才干,就任用他为农师掌管农事,教民耕种,封他于邰地,号称为后稷。天下人民,因为农业而得利天下。 大哥的子孙沿袭他的官位,传到十五代为周武王。武王继往开来,从胜利走向胜利,成为了一代天骄。 也就是说堂兄武王,不得了。 那时,堂兄审时度势,发动了蓄谋已久的伐纣克商的战争。公元前1047年12月15日,他的军队开始出发;公元前1046年1月14日,他的军队渡过孟津;公元前1046年1月20日,他的军队与商朝军队决战于牧野,血流漂杵,最终赢得了胜利。武王灭纣,商朝告亡。 好样的,堂兄!你,统一了天下,“开八百年基业,肇华夏意识端倪,创华夏文化本体,成华夏社会基石”,苍穹长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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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快乐我奔跑 我开心我歌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