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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腐败,一个荒诞的提法 “教育腐败”,是最近使用频繁的一个词语,“教育腐败”的事例,在许多媒体频频亮相、暴光,带来全国性的口诛笔伐。而这种提法,是否科学,值得质疑。 首先,是关于教育的属性。1月6日,教育部长周济在答中外记者问时,引用了前副总理李岚清的一句话:教育是一项崇高的社会公益事业。同时,关于教育的任务,周济作了这样的界定:教育担负着建设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的历史使命。这是来自官方的最高、最近的明确答复。如果把一项社会公益事业的“崇高”,说成是腐败,于情于理,都是讲不通的。 其次,关于“教育腐败”中,受批评最多的是教育乱收费,也是一个让人费解的说法。如果教育是一项产业,属于市场调节,它无论收费多高,也不可以名之以“乱”,产品的价格由市场来决定,买卖双方,是周瑜打黄盖,一个愿打一个愿挨的规则,无所谓乱不乱。如果教育是一项崇高的社会公益事业,那就应该由政府来负责,教育部门就没有“自由”收费的权利。而现在的实际情况是,政府对教育的投入,远远赶不上教育的发展。教育投入,根据官方最近的公布,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占国内生产总值比例已经从2.5%增加到3.41%。而1996年制订《教育法》,规定全国教育开支不得低于国民生产总值的6%。政府投入不足,教育机器如何正常运转?因而,学校各种巧立名目的收费,纷纷出笼,紧盯着家长的口袋不放,搞得民怨沸腾。此种收费,是弥补政府投入的不足,算不上“乱”,当然也就算不上腐败。为了平息民怨、民愤,最近全国大张旗鼓检查教育乱收费,政府官员检查,本身就底气不足。如果政府投入不足,本身就违犯了《教育法》,还能检查什么呢,首先检查的是自身。学校为政府分忧解难,应该奖励才对。 再次,是教育经费的流向。教育经费,不管是政府的投入,还是来自家长饱满的或者是干瘪的口袋,公众都有理由知道它的去处。公众一旦失去知情权、监督权,或者知之甚少,或者雾里看花,不明不白,就有充分的理由怀疑它的流向是“腐败”。而现在的实际情况是,教育官员对校舍建筑情有独钟,对硬件采购不遗余力,其中的猫腻大家心知肚明。大型建筑招标或明或暗,附加工程则是无底黑洞,如此暗箱操作幕后交易,不一而足。凡是没有制约的权力延伸之处,都是龌龊不堪。这种腐败,只能是权力腐败(这些权力,可以是教育主管,也可以是其他的行政权力)或者套用最近的流行术语,称之为制度性腐败。腐败的主体,是制度、组织、机构或个人,事业本身是不可以称之为腐败的。如果把教育称之为腐败,就可以推而广之:教学楼腐败,图书馆腐败,田径场腐败,篮球架腐败,草坪腐败,树木腐败……歹徒用菜刀杀人,我们是不是可以将菜刀投入监狱或处以极刑? 权力对教育的干预,也不仅仅是教育经费。它几乎是无孔不入、无所不为、无所不能的。对学生而言,学生穿的校服、喝的豆奶、用的簿本,都有权力的“插手”,都要分一杯羹;学生的择校、转学、借读,无不掺和着权力的“插足”。对教师而言,不学无术,善于吹牛拍马的,职评晋升,一路绿灯。对于工作分配、调动,有权有势有背景的,就可以进重点中小学,没权没势没背景的,用人民币垫着,够得上高度,也可以进重点中小学,从而扬眉吐气,高人一等;没有背景,拿不出钱送礼,或者不肯牺牲人格的,一辈子窝在农村,灰头土脸。社会的不公,导致了教师的心理失衡甚至心理扭曲,已是一个不争的事实。在如此恶劣的生存状态下,如何能平心静气搞好教育教学?至于对教育官员的任命或提拔,有句顺口溜道尽了其中的奥妙:年龄是个宝,学历不可少,能力供参考,关系最重要。权力的幽灵在教育的天空徘徊,它犀利的魔爪掐断了教育的脊梁,将教育的圣殿搅得一片狼藉。 最后,“教育腐败”的提法,将会殃及子孙后代。学校是教书育人的场所,是青少年成长的摇篮。教育是培养儿童、青少年健康成长的行为过程,任何人都必须经历。如果我们一方面不遗余力讨伐“教育腐败”,另一方面,却要把孩子送到一个腐败的地方,去接受教育,我们是不是有点不寒而栗?一个孩子背着书包,心里想着,我要到腐败那儿去上学,那儿有腐败的校园,腐败的教师,这是一个多么滑稽的事情。即使老师传播的是科学真理,学生也不会信任。失去信任的教育,还有什么权威、崇高可言?教育失去信任,就失去了根基,教育的功能就荡然无存,这将会危及子孙后代,危及我们整个民族。 教育不是真空。教育是整个社会机器的一个零件。社会的不良风气,官场的黑暗腐败,毫无疑问,会渗透到教育领域,是腐败戕害了教育,而不是教育自身的腐败。无孔不入的权力腐败,使得教育百孔千疮。 ※※※※※※ 顽皮的,未经雕琢的,浑然天成的,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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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其曲谨 不若疏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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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快乐我奔跑 我开心我歌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