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战时特别处罚条例,杀!杀!杀!!! |
| 根据战时特别处罚条例,杀!杀!杀!!! |
| 无知者无畏,很通信 ,很气愤!!! |
| 吗的这都是写什么素质的人啊?就是现在这个社会再影响的话,也不该在这个时候发生啊?抓住了直接就地正法,看看人们的组织还能上去不? |
| 国难当头趁火打劫该杀。 |
| 没人性的人渣,他们怎么不被震死.... |
| 真是他妈的人渣呀!! 国难当头,该杀该杀该杀该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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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必严惩这些昧良心的 势利小人!
这是光天化日下的犯罪! |
| 好象在灾区哄抢东西是可以当场枪毙的. |
| 这群王八蛋留着干什么 |
| 人渣! |
| 大家记住这件事情.灾后向公安部门反映.查清他们还有她们,我看到还有妇女一起抢东西呢.按法律惩办!!!!!!!!!!!!!!!!!!!!!!!!!!!!!!!!!!!!! |
| 国难当头趁火打劫该杀。这些人直接拉去枪毙好了!中国不需要这种人渣! |
| 人肉搜索!!!!! |
| 如果你们还有良心 那么就赶快投案自首吧 然后马上到灾区去救援 要不过几天也会通过照片认出你们这些畜生 然后以抢劫救灾物资之名判你个十年都是轻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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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当场毙了 |
| 斩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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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请网友们不要影响我们抗震救灾之情绪,咱们要学会用平常心态看待问题,发国难财的现象在中华历史上什么时期都有, 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 |
| 有照片就好希望当地的公安一定要好好的查一查,一定要严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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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人要倒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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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把他们剁了喂狗 |
| 每人性的东西.必须绳之依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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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语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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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警,抓这人渣, |
| 丧尽天良啊!如此人命关天的时候发国难财,太可恶了!立此存照,一个也不能跑掉! |
| 对抢劫救灾物资者就地镇压 |
| 枪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