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利益才有战争。而当这“利益”成了情爱时,这世上就有了情敌的说法。 在旧时的欧洲,情敌的后果几与战争无异,是要死人的。两个男子同时爱上一个女子,就由一方下书约会另一方,约会的内容,就是决斗。选一条长街,择一名证人,情敌了的双方或执剑或握手枪,为爱情的唯一一决生死。生者即为胜者,可后顾无忧地抱得美人归;死者即为败者,却也因了死亡的悲壮捍卫了男人的尊严和爱情的贞渝。 记忆中普希金就是死于这样的情敌决斗,同样的还有一位颇负天才的数学家,名字与国家已记不清了,只记得他决斗而死时年仅二十几岁。可见情字当头,伟大如诗人、数学家者亦不能放下执迷。我无法明白的是,为了那一刻爱的迷乱而绝然踏上冥途,于他于她,究竟是无憾还是千古之憾? 中国由于文化与礼教的差异,并无旧欧洲决斗之事,但终究有着一样的男人和女人,所以两桩著名的情敌事件就由野史流传至今。一是安禄山与唐明皇,一是吴三桂与李自成。相比于旧欧洲的两人决斗,中国情敌间的斗争则惨烈千倍,安史之乱、清军入关,死者何止万计,变更的更何止是一场爱情啊。值得一提的是,古中国之不同于旧欧洲,是情敌相斗,死者却是那唯一的女子了。 这些中外历史上的情敌事件,先不论正野真假,却说出了一个情敌是敌的道理。所谓冲冠一怒为红颜,确是真刀真枪性命相见的。而当社会进步到今天,一方面由于法制的规范,一方面由于对情爱认知的蜕变,情敌虽然依旧情敌,情敌却已非敌。 一两年前的一首流行歌曲或可说明现今情敌与旧时情敌的不同:“你把我的女人带走,你也不会快乐很久……”虽然有点阿Q,却大有“我不与之敌而其非我之敌”的禅理,无奈也罢败也罢,且任它去我不争。然而即便是不争的,却也难免着三分神伤七分不甘吧? 人应常存豁达心,惟独情爱一事,却是最自私而不容慷慨的。这是做人的苦恼处,也是做人的快乐处。无论情敌是敌时还是情敌非敌时,你我一旦入局,又有谁个真能破局而出? 孔雀屏、羚羊角,是自然造化,也是为情敌而生。人无这些,但人有枪、剑,那枪那剑,不在别处,正在你心。 ※※※※※※ 绝对的宽容、绝对的真挚、绝对的无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