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工业地理审视松花江污染
松花江污染事故的善后处理正在进行。可以想象的是,最终的结果除相关责任人受到处理外,相关利益的重新分配也是必需的手段。不过,如何应对历史造成的工业布局不合理并加以彻底解决,目前看来仍然前景不明。
由于吉化这样的大型公司一般属于国有,相应的政府机构仍在扮演着监管者和所有者的双重角色。因此,无论是在属地还是在其所处的石化系统内,它都只具备向上负责、对内负责的单一利益驱动。一个显著的事实是,为了降低成本,吉化将自己的排放水定为三类水质,而下游城市却将上游来水定为二类水质。这样,无论松花江水具备怎样的自洁功能,污染较重的三类工业废水流到下游城市也不会变成可供人畜取用的二类水。
这次松花江污染事件倒是借机斡旋的一个良机:考虑到中石油在黑龙江还有一个大庆油田,由有关方面出面来协调吉化和黑龙江的关系,对受到污染困扰的黑省进行某种利益补偿,将是黑龙江、中石油、吉林省都可以接受的一个方案。毕竟,认为要一劳永逸地解决松花江污染只有让吉化搬走的舆论主张,在当地政府和企业眼中,几乎不具备讨论空间。
其实,在这一困境中受制的并非只有吉化、黑龙江和中石油。这是所有“八五”之前的工业建设(包括“三线”建设)的大小企业和当地政府都面临的问题,即过去对工业地理的简单认知和对工业布局的片面考量造成的历史遗留症。比如,吉化是“一五”期间建设的企业,当时出于取水、排泄以及运输等原因,被放置在主要江河的上游。几十年后,当工业布局的环保原则得到确立后,我们如何来重新接手这些“不合理”的老企业?
甚至,在这个话题下,环保还不是最主要的矛盾。当时出于国防考虑确立的山、散、洞(进山、分散、钻洞)布局原则,如何面对现代工业社会的发展需要,以及这些偏远企业带来的社会保障、子女入学就业等等难题,这才是涉及到千百万人命运和老工业基地振兴的宏大命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