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逮兔子的不同手段 三江雪 为了测试美国,香港,中国大陆三地警察实力,将三只兔子放入三个森林,看谁先找出兔子。第一个森林前是美国警察,他们先花整整半天时间研究制定作战计划,严格分工,派特种部队快速进入森林地毯式搜索。由于开会耽搁时间,兔子跑了,任务失败!香港警察派了一百多号人和几十辆警车一字排开,由带头人喊话“兔子,兔子,你已经被包围,快快投降……”半天过去了,没动静,飞虎队进入森林,搜索,没结果,任务失败。中国警察,只派四个,先打了一天麻将,黄昏时一人拿一警棍进入森林,五分钟,森林传来动物的惨叫,中国警察一人抽着一根烟有说有笑的出来,后面拖着一 只鼻青脸肿的狗熊。狗熊奄奄一息的说:“不要再打了,我就是兔子……” 上面文字,是一个叫双鱼的妹妹发作为笑话,贴到爱尔兰,明明是笑话,也许雪哥的笑神经长期受到抑制,除了感觉有趣,笑不出来。 逮一只小兔子,美国佬太婆婆妈妈,繁文絮节,用得着研究作战方案派遣特种部队吗?此兔子自然知道自己的命运,不会像同乌龟赛跑那样,躲进林里躺大觉,早从此森林跑到彼森林,逍遥快活去了。美国佬不知灵活机变,什么都按部就班,劳而无功,活该。香港警察既浪漫又很人性化。可惜兔子顽劣,也不善于分析大军压境的形势,不乖乖就范,省得皮肉受苦;在喊话时,努力挖洞,钻进洞里睡大觉了。劳师动众而毫无结果,香港警察太瘟。 只有中国警察机智,灵活多变,善于分析研究,省力省时又省金钱,并且娱乐工作两不误,光荣完成任务。值得嘉奖和大书特书。 仔细想来,也不是中国警察有好聪明,而是美国警察香港警察把简单的事情考虑得过于复杂。其实是不是兔子并不重要,承认不承认自己是兔子才最重要。显然中国警察精于此道,而香港美国警察在这方面有点白痴的嫌疑。所以,中国警察破案率很高。 在破案方法和手段上,美国佬重事实,中国人重口供。口供是个好东西,嫌疑犯亲口说出,那还有假?亲口说出的就是铁证。你娃不说,好办,让你娃死不了活不成,要么生不如死,看你能挺得住多久。几年前那个十六岁的处女变成妓女,就是这么破的案。现在雪哥设计一下当时破案过程,如果有出入,莫骂雪哥想象力不够丰富。 一个十六岁的初三女中学生,脚链手铐,好几天没吃饭没睡觉,面如死灰全身无力意识飘忽地坐在警察前面。 警察;坦白从宽,抗拒从严,这是我们的一贯政策。把你几年来从事卖淫事实,老老实实的交代出来,才是你的唯一出路。 十六岁处女意识模糊,全没了自己的意志和主张,只有吃饭和睡觉,在她意识和大脑里格外强烈。我不知道他们要我说什么,按照他们的说了,一定能吃饭睡觉了。于是问,你要叫我说什么? 警察:把你从事的卖淫活动和经历,老老实实交代出来。 十六岁处女:我不知道怎么说,你问,我回答。 警察:什么时候从事卖淫的? 十六岁处女:那是四年前,一个春天的夜晚。 警察:你十二岁就开始卖淫了? 十六岁处女:嫖客喜欢小鸡仔,越嫩越好,这样的年纪,最适合他们口味。 警察:这么小就卖淫了,第一次,疼吗? 十六岁处女:当然想到有很多的钱,不疼。 警察:给你了多少? 十六岁处女:是一个叫什么局长承包的,一个月,一万。 警察:那局长对你温柔吗? 十六岁处女:前三天,天天晚上来温柔我,后来就是几天来温柔一次了。 警察:这一万,鸨母提成没有? 十六岁处女:什么是鸨母? 警察:就是妓院的女老板。 十六岁处女:全得,一个月后寄给家里了。不过从老板对我很好来看,那个局长一定给了她很多钱。 警察:一次收多少钱。 十六岁处女:分快餐和包夜。快餐,就是放炮走人,一次一百五;包夜就是同嫖客睡一晚上,三百。如果遇到又有钱又大方的,我又很温柔,还给我小费。 警察:最多的一次小费,是多少。 十六岁处女:一千。也有给戒指项链的。 警察:那些嫖客,时间怎样? 十六岁处女:有四种:蔫茄子的,走火的,一触即发的,持久耐战的。 警察:具体说清楚。 十六岁处女:蔫茄子,主要是老头子,他们除了喘大气,不会有实际性工作。走火的,主要是那些没有经验的高中生,用手一摸,就解决问题了。一触即发的,要么没进城,要么两三下,就放炮了。持久耐战的,就是一两个小时不射出来,让人打磕睡。这些嫖客最烦,最抠门,还不给小费,亏本呢。 警察:喜欢什么年龄阶段的? 十六岁处女:三十五到五十岁。我最喜欢他们来包夜,躺在他们怀抱有安全感。他们既成熟又有魅力,既温柔又体贴,外加经验又丰富。 警察叹息道:没想到这么年轻,就是老婊子了。 十六岁处女:老与是相对的。四十多岁的老处女,在我面前,只能叫做还没启蒙的小学生。 …… 警察:看一下上面的记录,如果属实,就签字。 十六岁处女意识模糊,眼睛昏花,一个字看不清楚,假装看了一遍,说属实。 警察:那就与上“事实属实,决不翻悔。并签字和按手印。” 十六岁处女签字按手印,由处女上升为有四年卖淫经历的老婊子。 几个月后,不知什么原因,叫十六岁处女到医院检查妇科:奇女子啊,奇女子啊,有四年卖淫经历,竟然还是处女。天天晚上都是处女价,找的钱一定不少。 再回放一下聂树斌强奸杀人案,估计是怎样敲定的: 聂树斌遍体伤痕,疼痛钻心,与其这样活着,不如胡乱的承认,吃一颗胡豆子米米,痛快。 警察:坦白从宽,抗拒从严,老实交代。孔寨村康某是不是你强奸并杀害的? 聂树斌:是我强奸并杀害的。 警察:为什么要强奸康某? 聂树斌:她三十多岁,很性感。我二十挂零,还没有同女人发生过性关系,看到她,就控制不住,老早就想同她交合了。 警察:怎样强奸得逞的? 聂树斌:我知道她每天傍晚都要路过那片偏僻的庄稼地,在那里等着。 警察:强奸了,为什么还要杀害她。 聂树斌:她认识我,哭着说要告我。我害怕,把她杀了。 …… 警察:你看一遍,记录的属不属实,属实就签字。 聂树斌胡乱的看了一下,就在上面签字并盖了手印。口供成立,聂树斌强奸杀人案,铁证如山。 1995年4月27日,经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复核,聂树斌被执行死刑。 “2005年1月18日,河南省荥阳警方在当地某砖瓦厂内抓获一名可疑男子。经审讯该男子供出自己的真实姓名叫王书金,河北广平人,曾在河北省强奸多名妇女并将其中4人杀害。 河北广平县公安局将王书金押回河北并带其到所交代的作案现场进行指认。在石家庄郊区(现属裕华区)孔寨村附近指认当年作案现场时,受害人康某的亲友告知:这起案件早被当地警方宣布告破,聂树斌早已于十年前被执行死刑。”(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20日12:24 新闻晚报) 看来,这孔寨康某更是个奇女子了,相同的死法,竟然死了两次,并且是两个不同地点的男人互不相识的男人,用完全一致的称得上全等的手段和方法强奸并杀害的。雪哥是这样想象的: “广平人王书金路过孔寨村那个偏僻的庄稼地,迎面过来一个三十多岁的丰满性感的女人,荷尔蒙分泌极旺盛的王书金好久没新近女人了,于是就把康某抱进庄稼地,同她干好事情,还不过瘾,将她残忍地杀害。 那一天地球时间出现了倒转现象:王书金强奸并杀害康某后,美滋滋的走了,康某复活:康某下班,从厂里走出来,回家,路过那片偏僻的庄稼地。二十挂零的聂树斌坐在一块石头上,歇气,看到成熟性感的康某,性欲大发,难以控制,把她抱进庄稼地,用跟王书金一模一样的百分之百的手段和方法,将康某强奸并杀害。” 朋友这样的想象合情合理吧。 举一反三,雪哥举二就该反六,所以,像佘祥林杀妻案就不举了。 从逮兔子事例和雪哥举的两个例子看出,中国警察破案效率的确很高,既灵活多变,又不劳民丧财,为公安系统节约了很大一笔办案经费;并且还总结出了办案百发百中的经典理论,值得向全世界推广。 难怪他们每年都有多如牛毛的劳模、先进、优秀等等公安干警。 特向公安系统警察干警们祝贺!致以崇高的敬礼!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