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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来说,我是赞成文攻武卫,不赞成打架的——尤其是人到中年,就更不赞成打架了。
可是今天中午我打架了,是“别人”先打了我,我当然也打了“别人”。 事情是这样的,靠近中午11点时候,我去中华大街邮局寄一个稿子,走到矿务局门口时候,猛地听到后面有打架的声音,回头一看,啊,是一个男子在殴打一个女孩子,我心想,是不是搞对象的小俩口打架呢?仔细看看,不像,男子穿着很龌龊,女子倒是纺织厂女孩子的样子,男子打的很厉害,专门往女孩子脸上打,女孩子都被打倒了,这个男子还往女孩的头顶上踢!这不行!我不管他们是什么关系,猛地冲上去,拉住了男人,说:这不行,这不能这样打!她是你的什么人? 男人被拉住后,歪着头看我,脸上脏西西的。看着他的发呆的眼神,我想,坏了,遇到神经病了!他歪了一分钟,也不管我问什么,又扭过头去踢那个女孩子。我猛喊一声:不行,你不能打!我去拉他的手,他顺手就给我一拳,打到我的眼眶上,金星乱冒。我急了,迅速回收两步,猛地弹起右腿,向他的小肚子猛地踢去,他退了几步,我趁他立足不稳,左脚又踢上去了。这个家伙一声不吭就撂倒了。 这个家伙倒了,我倒是担心了。因为我少年时候是学过武功的,现在每天早晨还分别用左腿和右腿踢树各50下,一般是受不了这个大力猛踢的。虽然是保护这个被无辜欺负的女孩子,但是,如果把这个家伙踢出了毛病,也是自己说不清的事情。我赶紧过去看他,看到他在地上躺着还乌鸦乌鸦的骂——就知道没有大碍。正好交警过来了,我把他交给了交警,就赶快给“110”拨了电话。 “110”来真慢,一刻钟才来,这个区间马路边站满了人,有人问情况,有看那个躺在地上的家伙,说:这个人真的神经病呢,可是平时没有见过他犯病呢。 我在马路边站着,心里 有点失落,三年以来终于打了一场架,原来对手却是个精神病患者。真没有意思。我过去看他,这个家伙 已经恢复过来了,一呀一呀地看着要站起来,力气头还很足,交通警察使劲摁着他,就是不让他起来。 一刻钟后,“110”面包车总算过来了,简单地向我和坐在马路边啼哭的女孩子问了情况,就过去把那个神经病者用手铐拷住了,并且押往了警车。只见这个家伙在地上蹭了一脸的土,梗着脖子,一点也不服气。看来他大约25——30岁,裤子都耷拉掉了,没有人给他提裤子,押到警车门口,裤子影响上车,上不去车,警察猛推他,就像木头桩子栽到了车里……这个时候,我有点可怜这个家伙了,他是精神病患者,他的行为是他自己所无法左右的,刚才被我踢了两脚,在地上躺时候,又被一些行人又踢了几脚…..心里像被五味瓶子弄倒了,什么味道都有。 唉,被挨打的姑娘是无辜的,而这个精神病患者也是无辜的,到底是什么原因使他得病呢。据说,得这个病的都是生活的 弱者——我刚才不管不顾地打了一场架,是保护了一个无辜者,同时伤害了另一个无辜者……真是越想越想不清了。 回家照照镜子,右眼角有点红,没有肿,行,没有“毁容”,不耽误下午上班,不然,单位同事就有了充分的想象空间了:瞧,这个老王的眼睛肿了呢。(无奈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