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谨以此文献给爱我和我爱的人。
我点头。 他头也不回地拉上门,走得决绝。 在那个春天,他还是每天一个电话,问我,七,按时吃饭了吗?身体还好吗?而我问他的情况时,他的回答总是忙、烦。于是,我便学会什么都不再问。 沉默,成了家常便饭。即使是这样,谁也不提“挂”字。各自在电话线的两端握着话筒,听着对方轻轻的呼吸声。泪水涔涔,倔强地不肯让他知道。泪干了,脸上有微微的撕扯的痛,声音也就不会有哽咽,自若地说挂了吧。 最坚强的那个,是他,也是我,绝口不提“爱你”。 三个月后的一天。在人行横道,我看见了他熟悉的身影,一个女孩儿像日本女子一样跟在他的身后亦步亦趋小步紧赶。我呆立在原地。 那个女孩是?我在电话里问他。 我女朋友。他没有丝毫的慌乱。 我轻轻的扣上了电话。也许,一切该划上句号了。 那天之后,他一直没有再打来电话。而我足不出户,拔了电话线,关了手机,离群索居。 阳光每天依旧从窗户爬进来,灰尘在光线里肆意地舞蹈。不知不觉中风开始变得萧索,大自然的颜色开始变了,金黄、桔黄、枯黄、褐玫瑰红、橙红、暗红,让大地充斥着酽得化不开的凝滞感。程在这个时候找到了我。 程能找到我,我丝毫也不觉得奇怪,他老爸是国安部门的高官,要找一个人对他来说太容易了。我只是没有想到这么多年了,这个小男孩还是惦记着我。 遇到程时我大四。在开往Z城的火车上睡我对面的这个有几分象汤姆·克鲁斯的大二男孩叫我师姐,殷勤地给我泡面削苹果,一脸认真地请教我学外语和考研的经验。我根本没有把这个小毛孩儿放在心上,在L城下了车,施施然而去,而程的信件接踵而来。 程在信里这样写道:七,Z城元宵节的烟花真美。很小以来我总是一个人在人群中落寞地看这元宵时璀璨的花开花落,一直我都等待着那个陪我看烟花的人出现。在火车上遇到你时,我就知道,我一直等的人就是你。 我把信扔在一边,没有理睬这个小男孩。 谁知,一周后他出现在我的宿舍楼下。春寒料峭,公路上去冬的雪还没有融化,他和一群衣衫褴褛头发蓬乱的民工挤在一起坐了一百多两百公里的车连溜带滑来到L城。他那少将爷爷若是知道,保不定会拿枪毙了我这祸国殃民的主儿。 我陪他在学校里逛。逛到塔楼时,他停住了仰头看了看,问我,七七,这是你们这里最高的建筑是不是?我点头。他突然拉了我的手就往塔上跑,走,上去! 奔上塔顶,我上气不接下气,还没有回过神来,他双手把我的手握在胸前,对着天大声喊,我发誓一辈子爱七七,不要什么高官厚禄,只愿一辈子为七七洗衣做饭!然后转过头凝视着我,七七,做我的女朋友吧。我晕头转向,搞不明白这个男孩儿中了什么邪,我没有沉鱼落雁的如花容颜,没有显赫的家世,可是他却对我一见钟情。他见我半天没有反应,一只脚踩上了栏杆,你若不答应我,信不信我会从这里跳下去?顿时惊出我一身冷汗,我惊惶地连连点头。 下午,好不容易哄走了这个小瘟神,我才从镇惊中恢复过来。我从来没有想过会和一个比自己小的男孩谈恋爱、结婚。我无法接受,我的家里亦然。 这是一次狂热、纯真的追逐,这是一场爱与不爱的较量。几千条短信,几百封信件穿梭在两个城市间。程,两三个月就贡献了几千大洋给电信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