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爱穿越时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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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序
相传弘忍为选嗣法弟子,命大家各作一偈,时神秀作偈:“身是菩提树,心如明镜台;时时勤拂拭,勿使惹尘埃。”弘忍认为“未见本性”。慧能也作一偈:“菩提本无树,明镜亦非台;本来无一物,何处惹尘埃。”弘忍认可,并秘密传以衣法,为第六代祖。
佛主释伽摩尼是在菩提树下顿悟的,因此菩提子便成了吉祥如意的圣物。
正文 第一章 佛珠引出的故事
秦月明离开我19个月了,这串佛珠共有19颗菩提子,每一颗都代表我思念她的岁月,愿她的一缕香魂早升天国!
2004年2月12日,天寒地冻,凛冽的寒风吹着尖厉的哨音在楼与楼之间穿行。在这个清冷的早晨,接到朋友任千里的电话,他说有个叫杜大伟的人想见见你,跟你谈谈他的故事。
任千里是一家文化传播公司的老总,公司不大,经营范围却不小,路子也广,他常常帮我揽一些写作方面的活。前不久,他帮我接了一个为暴发户写传纪的活。
那是个颇有名气的酒业公司老板,原先是个地道的“贫农”,他不甘心在家修理地球,有着一颗不安分的心,于是成天琢磨怎样发财,当他家的一亩二分地长出的荒草成了郁郁葱葱的“青纱帐”时,他终于付诸行动,偷出重病在床的老爹的棺材本,买来几桶工业酒精,就着村前潺潺流过的小河水,勾兑出“佳酿”,靠做假酒发家,一举完成资本的原始积累后,他想“从良”。
这家酒业公司老板也是通过任千里找到我的,想让我帮他写一部奋斗史,然后拍成电视剧。记得那天他在中心大酒店请我吃饭,席间,他说起他的“宏图伟业”,唾沫星四射,给面前的一盘鲍鱼加了不少调料,让人大倒胃口,以至于他给我夹鲍鱼时,我像躲瘟神一样连连摆手,宣称自己“鲍鱼过敏”,他也不勉强,黑胖的脸上现出轻蔑的笑容,叹了口气说这么好的东西不能吃,你娃真没吃福!
酒过三巡,老板明显有了醉意,竟把他罪恶的发家史如竹筒倒豆子般地告诉我,不过他的脑子显然还是清醒的,絮絮叨叨地说,我是没把老弟当外人,这些不光彩的事在书里千万不能提,要着重写我给家乡希望小学捐款1000元,给村里瞎了眼的刘大爷生活费的事。其实,我不是发善心,而是赎罪,就说那个刘大爷,儿子喝了我的假酒死了,他也瞎了眼。那些日子,我睡不着觉,一闭上眼睛就梦见他儿子向我扑过来索命……
如果不是任千里不停地向我使眼色,我早就离席走人了。事先,任千里告诉我,这个老板没什么文化,但很有钱,开出的稿费高,这种人好打发,你随便胡诌个东西,他也挑不出什么毛病。
在我的臀部第N次离开椅子,又被任千里的眼色压下去后,我终于忍不住笑了起来。那个老板认真地说,为了表现我出自书香门第,你得帮我攀个大文豪做祖宗,我看最好是“孔老二”,就说我是孔家第128代传人,我虽然不姓孔,但你可以说我老子是“倒插门”女婿,我随母姓……我是大笑着走出酒店大门的。
一想起这个老板的事,我就觉得好笑,以至于任千里打电话来的时候,我忍不住笑出声来,我说该不会又是那个假酒老板吧?任千里说不是,人家是个小有名气的作曲家,是个地道的文化人。他想说说他自己的爱情故事,我知道你有兴趣听,就向他介绍了你。
正午的阳光透过洁净的玻璃窗散在桌面上,桌面上放在两杯咖啡,正袅袅地冒着热气,热气在阳光中扭动着婀娜的身姿,仿佛是个纯情少女。我和那个叫杜大伟的作曲家坐在猫空咖啡馆里。
杜大伟大约35岁,相貌堂堂,身材伟岸,言谈斯文,给我的印象不错。简单寒暄几句后,很快进入正题。他说我向你倾诉的目的是为了纪念一段刻骨铭心的爱情,希望你能把这些原原本本地记录下来。
杜大伟的手腕上戴着一串菩提子做的佛珠,虽然每颗大小不均,但都是油光锃亮,他把佛珠小心翼翼地从手腕上拿下来,用手指轻轻地捻着,他的神情变得异常虔诚。良久,他用低沉的语调说,秦月明离开我19个月了,这串佛珠共有19颗菩提子,每一颗都代表我思念她的岁月,愿她的一缕香魂早升天国!
从杜大伟的神态和开场白中,我隐约觉得这应该是个很不错的爱情故事,于是,我赶紧打开采访机,摊开笔记本。
杜大伟问我,你相信爱情吗?
我说结婚前我是相信的。上大学时,我疯狂地追求一个美丽女孩,为了情人节给她一个惊喜,我省下三个月的饭钱,买了束玫瑰献给她;为了赶走情敌,我曾经两肋插刀(两肋被人各捅一刀,好在大难不死),她在我的心中圣洁无比,简直就是个天使,令我朝思暮想,魂牵梦萦,可是当这个女孩成了老婆时,天使回到了人间,我逐渐认同了林语堂的话,当你还没有得到一样东西时,你会尽量想到他的好处;当你得到这样东西时,你又会尽量想到他的坏处。
杜大伟严肃的脸上终于露出一丝浅浅的笑容,他说我已经感觉到你对爱情的理解,你认为爱情是虚幻的,不可捉摸的,只是年少轻狂时的游戏,经不起岁月的消磨。
我说,难道不是这样的吗?
杜大伟说,以前,我也是这么认为的,但现在我要说,我曾经历了一场真正的爱情,这份真情没有因为时间的流逝而冲淡,虽然我们已经阴阳相隔。
杜大伟从公文包里拿出一张有点泛黄的报纸,递到我的面前。他指着一段新闻说,这是件轰动全国的悲剧,你肯定知道的。我接过报纸,发现表面布满水渍,显然是泪水的痕迹。
新华社讯 2002年6月16日凌晨2时40分左右,北京海淀区一网吧发生火灾,造成25人死亡,13人受伤。目前,起火原因正在调查之中。图为凌晨3点09分拍摄到的火灾场面。由于网吧的窗户安装了铁栅栏,屋内人员无法逃生……
正文 第二章 初恋时不懂爱情
2001年10月22日,天刚蒙蒙亮,杜大伟背着一个旅行包从家里出来,路上的车辆和行人很少,小城还沉浸在甜美的梦乡中,一切显得静谧,温馨,秋风轻轻地送来不远处花草的香气。杜大伟的脚步匆匆,踩着满地的黄叶“沙沙”作响,他此行是去省城开会,至于开什么会?什么内容?什么目的?他搞不清楚,也不想搞清楚,尽管上面三令五申,减少文山会海,提高工作效率,但是下面的会依然很多,特别是像杜大伟所在的机关,一年要开几百个会,大多数会议都是可开可不开的,有的会议说是很重要,其实很无聊,尽是些形式主义,但不参加还不行。不过这些会也好应付,你只要派出个代表坐在会场里就行了,听不听无所谓,反正有一大堆资料,坐在主席台上的领导只是把资料上的内容读给大家听而已。难道我们都是文盲,不识字?真是无聊透顶!杜大伟刚进机关不久,就烦这些没完没了的会议,但会总得有人去开,躲是躲不掉的。
这个会议是杜大伟主动要求参加的。昨天上班时,科长孙吉祥走进办公室,扬了扬手上的一张会议通知,说有个会,你们谁去?话音刚落,有人问,去哪儿开?孙吉祥说,省城。又有人问,多长时间?孙吉祥说,一个星期。顿时鸦雀无声。每年几乎有一大半的会议是在省城开的,隔三差五就有人得跑一趟,省城早就没有吸引力了,而去一些风景名胜开会的美差又轻易得不到。见大家不做声,孙吉祥开始点将,他把手指向资历最浅的吴斌,说小吴,你去吧。小吴进机关不到两年,刚来的时候还蛮听话,但自从泡上李副局长的千金后,他顿时变了个人似的,谁都不放在眼里,当然不会买科长孙吉祥的账。他随即答道,我不去,这么长时间,我老婆不想死我,我也想死她啦!
女同事汪梅说:“我的天!不要太神速啊,才认识几天,就成老婆啦?”
吴斌说:“我们这叫一见钟情,你懂不懂啊?唉,你可以去啊,反正你老公出差去了,你独守空房。”
汪梅说:“他明天就要回来了。”
“哦!”吴斌略有所悟地点点头,“小别胜新婚,理解!”
汪梅抓起桌上的一本书向男科员扔去,嗔怪道:“多嘴!没大没小的。”
孙吉祥摆摆手,说:“好了好了,别闹了,到底谁去?”
杜大伟举手说:“我去!”
“好,那就辛苦你了。”孙吉祥满脸堆笑地把会议通知放到杜大伟的桌子上。
吴斌扭头对杜大伟说:“出去这么久,不怕嫂子想?”
杜大伟没好气地回答:“都老夫老妻了,什么想不想,那是你们年轻人的事。”
吴斌扳着指头算了一下,说:“老兄,你才结婚7年,就老夫老妻啦?”
杜大伟下班回到家,吴丽华已经把饭菜烧好了,糖醋排骨、平菇豆腐、丝瓜鸡蛋汤整齐地摆在餐桌上冒着热气。上幼儿园的女儿媛媛正在看一本“蓝猫”动画书,看到杜大伟回来,亲热地跑过来叫一声“爸爸”,杜大伟开心地把女儿抱起来,在她的小脸上亲了一下。
吴丽华系着围裙从厨房里端出最后一盘菜――雪菜炒肉丝,说吃饭啦。吃饭时,吴丽华一边不停地催促媛媛快点吃,一边跟杜大伟聊厂里同事的事,说小周你认识吧,就是那个瘦瘦高高的,长得蛮英俊的那个,才升了主任没几天,就有小情人啦!有人看见她在商场里和一个年轻女人手挽着手,亲热得不得了……
杜大伟不吱声,只是埋头扒着碗里的饭。吴丽华的菜做得很合他的口味,他吃过无数次宴席,虽然都是些厨师做出来的,但他认为没有一道菜比自己老婆做的强。他伸出筷子夹一块排骨时,被吴丽华用筷子拦住,说就晓得吃,跟你说话呢,你们男人是不是都是这样的?杜大伟悻悻地缩回筷子,没好气地说,捕风捉影,无事生非,你们平时上班除了讨论这些无聊的事,还能谈些什么啊?吴丽华说,哟,哟,你不就是个机关里的小科员吗?清高什么啊?你们这些有文化人能高雅到哪里去,还不是勾心斗角,尔虞我诈?
吃完饭,是女儿看动画片的时间。杜大伟陪女儿看完动画片,就把频道调到体育台,今天有一场球赛,中国队VS韩国队。他是个球迷,虽然算不上“铁杆球迷”,但有时间他还是会关心一下,毕竟他以前在大学里的足球队踢过中锋,水平还不错。
比赛刚刚开始,两个队激烈交锋,场面令人揪心。杜大伟正看得入神的时候,屏幕突然换成了一个英俊少年正唠唠叨叨地向一个美少女诉说衷肠的画面,他回头一看,原来吴丽华已经收拾完毕,走走进客厅,此时,她正用还沾着水珠的手捏着遥控器。
杜大伟不满地说:“别换台啊,我正看得好好的。”
吴丽华一屁股坐在沙发上,说:“有什么看头啊?这种无聊比赛你也有兴趣,我现在就可以告诉你结果:中国足球队必输。”说完聚精会神地盯着屏幕,不再理会杜大伟。
杜大伟无奈地站起来,走进房间时,他好像突然想起了什么,回过头来说:“我明天去省城开会。”
“几天?”吴丽华眼睛没有离开屏幕,这部电视连续剧有几十集,被杜大伟认为又臭又长,但她却认为很有意思,每天准时收看,乐此不疲。
杜大伟说:“一个星期。”
吴丽华说:“太短,怎么不开长些?不能让我多轻松几天啊?整天像老妈子似的服侍你们……”
杜大伟关上房门,下面的话他不想再听,吴丽华的话头一出来,要想刹住车,不是件容易的事,唯一对付她的办法就是装聋作哑,充耳不闻。他从床头柜上拿起一本书,坐在床头仔细地翻看起来。
上大学时,许多同学都被《魂断蓝桥》、《人鬼情未了》、《廊桥遗梦》这些爱情经典感动得热泪受盈眶,不能自已。杜大伟却远比他们理智得多,他说结婚就是两个人在一起过日子,平平淡淡才是真,只要觉得幸福就行,干吗非得生离死别,一把鼻涕,一把眼泪的?他的这些话被那些追求轰轰烈烈爱情的同学嗤之以鼻,特别是于娜,她瞪着一双勾魂眼,说,杜大伟,你这人真的很冷血,一点都不懂得浪漫。杜大伟用平静的眼神望着她,不以为然地回应道,我不是冷血,而是实在,浪漫有什么用,到头来一场空,徒留无限伤感。
这是杜大伟的人生观和爱情观,在这些观念影响下,他选择了吴丽华做自己的妻子。吴丽华长得不漂亮,文化水平不高,但她具备孝顺、温柔、体贴、勤劳等中华民族传统妇女的美德,如果用一句话来概括的话,就是她是个实实在在的女人。这是当初杜大伟决定娶她为妻的根本原因。
大学时,杜大伟是班上的“白马王子”之一,颇受女生们的青睐。开学不久,就有女生借故和他搭讪,特别是那个面若桃花,身材惹火的女同学于娜,避开四周无数道仰视、俯视的火辣辣目光,有意无意地凑近杜大伟,借口无非是讨论学习问题、请求帮个忙之类。她的粉面含春,目光迷离,声音嗲兮兮的,令所有男生骨头发软,何尔蒙汹涌,脚肚子打颤,漂亮的女人是一张通行证,而于娜这种女孩既漂亮,又性感,简直就是“美女杀手”,对于她提出的请求,男生们从来不觉得太多或是过分,而是生怕她没请求,自己帮不上忙,只要她的朱唇轻启,男生们无不唯唯诺诺,俯首帖耳,唯她的马首是瞻。
唯有一个男生不卑不亢,那就是杜大伟。来跟我讨论学习问题,欢迎,观点不同可以争论,但决不会因为你是美女,就会迁就你,苟同你的谬论。有时两人争得面红耳赤,吵得不可开交,令周围的看热闹的男生们既羡慕,又高兴,羡慕的是于娜就喜欢找这个“一根筋”讨论,干吗不找我们讨论?如果换了我们,会让你如此难堪吗!即使有不同想法,我们也会在充分肯定你的观点的基础上,用非常灿烂的笑容,极其委婉的方式,无比谦卑的语气提出自己观点,仅供参考而已。高兴的是别看杜大伟这小子长得人模人样的,却不懂得怎样讨美女欢心,简直就是没开窍,很让人放心。
每次争论后,总是于娜愤愤离去,但她从不记仇,过不了多久,又眉开眼笑地来找杜大伟,杜大伟一点没有受宠若惊的神情,还是那样面不改色。对于于娜提出的请求,比如把你的笔记本借给我看一下、中午去食堂的时候帮我买一份饭菜等,杜大伟能帮的就帮,不能帮的就不帮,他会说,好的,笔记本在这儿,拿去吧,不过明天一定得还给我;哦,不好意思,我今天不去食堂吃饭,你叫别人帮你买吧。
有的同学说杜大伟太老实,于娜如此有意,旁人都看出来了,他居然一无所知,于是有好事者提醒杜大伟,说你没感觉于娜喜欢你吗?杜大伟脸一红,说你别瞎说好不好,我们还是学生,应该以学业为重,不能想那些乌七八糟的东西。旁边的同学问道,你觉得于娜漂亮吗?杜大伟回答,漂亮倒是蛮漂亮的,就是有点妖艳。
杜大伟的父母都在一家研究所工作,属于高级知识分子,他们对孩子的教育严厉、传统,杜大伟是个乖孩子,从小学到大学,几乎从来没做过越轨的事情,这一点很令父母放心,不过他们从来不当面表扬孩子,有时和亲朋好友谈起自己的孩子,他们会说,我的儿子还蛮听话的,不多要我们操心。
早恋是个苦果。父亲早就给杜大伟打过预防针。他会找来一些资料,一篇篇地读给杜大伟听,并详细地阐述早恋的危害,以及防范的措施。学生不能谈恋爱,属于害人害己,千万不能越雷池一步,否则将坠入万劫不复的境地。经过长期教育,杜大伟变得“百毒不浸”,你于娜算得了什么?就算是周迅来了又怎样?我杜大伟是做坐怀不乱的柳下惠。
于娜终于放弃了努力,她用哀怨的眼神望着杜大伟,喃喃地说,我输了。杜大伟不解地问,你输了?你输什么了?于娜摇摇头,说你傻,傻得真可爱。说完惆怅而去,不远处,一个满脸媚笑的男生捧着一束鲜花,说于娜,我请你吃饭。于娜说好啊,我要吃披萨饼。
大学四年,男生女生们成双捉对,卿卿我我,就连班上最不像样子的被唤作“武大郎”的同学武杰都换了三任女友。杜大伟对此不屑一顾,依然我行我素,守身如玉,他的目光深邃,神情淡漠,像个不食人间烟火的世外高人,更向打坐入定的得道高僧。他那冷峻面容仿佛是宇宙里的黑洞,抛向他的媚眼,投向他的风情瞬间消逝得无影无踪。熄灯后,女生宿舍有人会提起杜大伟,说这个人到底是装酷玩深沉,还是本来就是个榆木疙瘩,性无能?众说纷纭,莫衷一是,有人说于娜和他接触最多,最有发言权,你说说看这个人到底是怎么回事?于娜打了个呵欠,说无聊不无聊啊?谈他干吗?睡觉!
杜大伟的老婆是他的初恋情人。进机关工作后,同事许大姐给他介绍了个对象,一家大型国企的女工,技校毕业的,虽然是个工人,但工资不低,比杜大伟多了近一倍,福利待遇也不错,吃的,穿的,应有尽有,就连酱油、卫生纸、内裤都有得发。许大姐是机关有名的媒婆,一张嘴虽然不能把死人说成活人,把稻草说成黄金,但她懂得怎样扬长避短,她语重心长地对杜大伟说,丽华是我看着长大的,人实在,会做事,家务活做得利索,条件也不错,收入高,福利好……你说结婚图个啥呢?还不就是和和美美,安安稳稳地过日子?一席话说到杜大伟的心上,听得他连连点头。
杜大伟和吴丽华第一次见面是在电影院,尽管这种古老的见面方式早已过时,但两人都能接受。吴丽华相貌一般,说话轻声轻气,看起来有点拘谨,虽然她的模样比杜大伟想象中的有些距离,但她那略显羞涩的表情让杜大伟很满意。杜大伟从来就不喜欢那种大大咧咧,风风火火的女人,就像于娜那种女人,浑身上下充满着侵略性,让人喘不过气来。他喜欢那种矜持,含蓄的女人,这种女人是一条静静流淌的小河,绵长而清远。杜大伟没谈过恋爱,也没有多少和女人闲聊的经验,所以两人见面后,话说有一搭没一搭的,看电影时,聚精会神,心无旁骛;逛街时,一前一后,宛若竞走,就这样持续了三个多月,两人几乎看了所有上映的电影,获得了无数电影院赠送的小礼物,脚力也得到了锻炼,杜大伟每天上班可以不坐车,疾行三站路,汗不出,气不喘。
起初,杜大伟的父母是不同意这门亲事的,他们嫌吴丽华的文凭太低。每次杜大伟把吴丽华带回家的时候,父母的表情很冷漠,吴丽华微笑着跟他们打招呼,他们只是简单地点一下头,就双双躲进房间,关上门。爱理不理的样子让吴丽华觉得很难堪,她知道这一关过不了,以后想进这家门就难了。
其实,第一次见到杜大伟她就觉得很满意,杜大伟完全符合她择偶的标准。首先,杜大伟的外表有形有款,不输于车间任何一个女同事的老公或男友;再就是杜大伟是个大学生,还在机关工作,怎么也算个文化人,不像有个女同事的老公,人长得还像个样子,说起话来脏字连篇,一看就没有什么教养,而杜大伟温文尔雅,风度翩翩,整个一个绅士的形象。
吴丽华发挥了她吃苦耐劳,手脚麻利的长处,每次上门,二话不说,甩开膀子干活,买菜、择菜、洗菜、烧菜忙得不亦乐乎,根本不需要任何人帮忙,很快一桌色、香、味具全的菜肴就像变魔术般地呈现在杜大伟一家人面前,吴丽华这一手厨艺深得其父――悦华大酒店特二级厨师的真传。美味佳肴的诱人香气无孔不入,从门缝钻入杜大伟的父母的房间,绵绵不绝,就像伸出一双无形的手不停地抚摸着他们的鼻翼,谗得二老直咽口水,还是老头子定力差些,几次欲开门出去,一探究竟,都被老太婆用眼神制止。直到吴丽华在门外甜甜地唤一声:“伯夫、伯母吃饭啦。”老头子终于忍不住从椅子上跳起来,刚想开口,老太婆抢先说话:“我们不饿,你们先吃好了。”吴丽华就说:“我们等你们二老一起吃呢。”老头子打开门,脸上露出笑容,说:“小吴,辛苦你了。”回头对老太婆说,“那就一起吃吧,待会儿饭菜冷了。”吴丽华恭敬地站在门口,杜大伟站在她身后,说:“妈,来吃饭吧,小吴特地做了你最喜欢吃的清蒸鲈鱼。”母亲只好站起身来,说:“好吧,那就吃一点吧。”
吃完饭,吴丽华就会找出一大堆衣物、窗帘、沙发套等一古脑地放进洗衣机。杜大伟的父母见了,说小吴,才吃过饭,你休息一下吗,别忙了。吴丽华说没事,我在家忙惯了,你们二老休息一会吧,我给你们沏杯热茶……
逢年过节,吴丽华早早地把礼物送上门,什么龟鳖丸、洋参口服液应有尽有。母亲节那天,吴丽华特地给杜大伟母亲送来一双皮鞋,这令没有女儿的杜大伟母亲感慨万千,激动得老泪纵横。俗话说,吃人嘴软,拿人手短。此后,杜大伟的父母对吴丽华再没有半句怨言。
自从认识吴丽华以来,杜大伟的生活提升了一个档次,吴丽华对他的照顾无微不至,不仅亲自下橱做饭,有时还请他下馆子嘬一顿,隔些日子就会送他件礼物:领带、皮带什么的。杜大伟过意不去,回送吴丽华一些礼物,吴丽华每每惊喜万分,爱不释手。
杜大伟爱好文学、音乐,大学时他写过诗,学过作曲,钢琴弹得不错。他不奢望自己未来的老婆和他有共同的爱好,只是希望她能是个知音。吴丽华好像就是这样的,杜大伟在月夜给她念自己做的诗,她认真地听着,脸上写满笑意;杜大伟用钢琴弹自己做的曲子,她认真地听着,不时陷入沉思;杜大伟带她去听音乐会,她认真地听着,说真好,太好了!杜大伟问,怎么好啊?吴丽华说,就是好,说不出的好。
杜大伟和吴丽华结婚了。婚后,吴丽华几乎包下了所有的家务活,杜大伟乐得清闲,他开始圆他儿时的音乐梦。杜大伟的姑妈是个音乐学院的教师,她一辈子都没结过婚,是个老处女,她非常喜欢杜大伟这个外甥。杜大伟小的时候,父母工作忙,无暇顾及他,姑妈就常来接杜大伟过去玩。姑妈家有一架钢琴,那就她最珍贵的宝贝,一有工夫,她便坐在钢琴前,一双灵巧的手轻盈地按着键盘,美妙和曲子就像泉水般流淌出来。杜大伟听得如痴如醉,说姑姑你弹得真好听,我也要弹。姑妈就停下来,拿起杜大伟的小手仔细端详,手指细长,拇指和食指的跨度也符合要求,不由地点头,说是块好料。
姑妈引着杜大伟走进了音乐的殿堂,不过杜大伟的父母却不大同意自己的儿子搞音乐,因为他们认为应该学习数、理、化,这样才能成才,做个对国家有用的人,最好能接他们的班,继承他们的事业,而音乐、艺术之类的东西只能作为业余爱好,不能作为一项事业,否则就会误入歧途,变得古怪。杜大伟的父亲一直弄不明白各方面条件都不错的妹妹为何沉迷于音乐,屡屡挡住丘比特射来的箭。难道音乐可以让人舍弃一切?这个担心让杜大伟的父母忧心忡忡。高中毕业时,尽管在姑妈的精心辅导下,杜大伟的钢琴已经弹得像模像样,在音乐上也颇有造诣,甚至还能即兴作首小曲,但父母还是不同意他报考音乐学院的要求。
杜大伟是个听话的孩子,父母不同意他报考音乐学院,姑妈却极力赞成他报考音乐学院,多年来,姑妈一直把杜大伟视如己出,在杜大伟的心目中,姑妈和父母占有同样的地位,他不知道该听谁的话。姑妈来到兄嫂家,指着杜大伟说,我做了二十多年的音乐老师,以我的眼光,这孩子搞音乐必成大器,请你们相信我……杜大伟记得那天,姑妈眼睛红红的,声音哽咽,几欲跪下来求兄嫂答应她的请求。父母无奈,终于勉强答应下来。姑妈喜极而泣,却乐极生悲,回家的路上不幸被一辆汽车撞倒,伤重不治。这个变故对杜大伟的打击极大,他含着泪发誓要考上音乐学院,以慰姑妈在天之灵,可是在沉重的压力和精神负担下,杜大伟越想发挥好,就越紧张。以前,在这种情况下,抬头望一眼姑妈慈祥、鼓励的笑容,杜大伟就会信心百倍,从容不迫,可是现在姑妈不在了,她常坐的那个位置空空如也,于是,失落与无助伴随着钢琴曲倾泻而出,谬误不断的曲子令评委老师连连摇头叹息。
杜大伟的音乐梦就此破灭了,他考进了一所普通大学。杜大伟一直觉得自己对不起姑妈,每每想起这件事,不禁喟然长叹,我真没用!他的心中有着一个永远的痛,很长一段时间,他不愿意触及,大学四年中,他几乎放弃了对音乐的爱好。
进机关工作后,女同事汪梅请大家到她老公刚开的酒吧娱乐。这间酒吧靠近几家外资企业,为了吸引老外光临,汪梅的老公不惜巨资,请了一个法国的设计师,营造出浪漫的欧洲风情。酒吧里最引人注目的是一架精美的斯特劳斯钢琴,据说价值百万。杜大伟看到这架钢琴眼睛就亮了,就像猎人看到了一把毛瑟枪,骑手看到了一匹千里马,他快步走到琴旁,在光滑如镜的琴盖上看见了自己影子,那个影子愣在那里,他能感觉自己目光如电。
汪梅说,会弹吗?会弹就坐下来试一下。杜大伟一屁股坐在琴凳上,迫不及待地掀开琴盖,一段美妙的曲子从手下流淌出来。汪梅说,可以啊,杜大伟,没想到你还有这一手,真人不露相啊,以后想弹就来弹几曲,我叫我家老公给你报酬。杜大伟一边弹琴,一边说,报酬就免了,只要你们不怕我辱没了这世界名琴,我就感激不尽了。
从那以后,杜大伟经常去这家酒吧弹琴。每次匆匆赶来,弹上几曲,过把瘾就走。
结婚前,杜大伟带吴丽华去过几次,吴丽华一边抿着绿茶,一边望着演奏乐曲的杜大伟,杜大伟下来后,问弹得怎么样?吴丽华说,不错,第二个曲子最好听。杜大伟说,你说的是《f小调圆舞曲》吗?吴丽华说,我不知道什么调,什么曲子,我只知道好听不好听。结婚后,杜大伟带吴丽华去弹琴,她就表现出不太乐意的样子,说你自己去吧,我还要做家务呢,哪有这个闲心啊。吴丽华确实很忙,此时,她已是个标准的家庭主妇,每天烧菜、洗衣、打扫卫生忙得不亦乐乎,她似乎精于此道且把做家务作为一种事业,在厨房里煎、炒、烹、炸,动作麻利,仿佛奏响一曲交响乐;在卫生间里搓、揉、涤、洗,挥洒自如,如同表演一支拉丁舞;在房间里扫、擦、掸、抹,一丝不苟,嘴里还哼着快乐的小曲,曲目大多是她喜爱的电视连续剧插曲。吴丽华陶醉在这项事业中,不容得任何人插手,她不放心,也不满意别人做的事。
杜大伟不是个懒惰的人,上大学时,他也能照顾自己,家务活都会做,但是跟吴丽华比起来相形见绌,偶尔烧个菜、洗个衣,打扫个卫生总是让吴丽华皱眉头,“你看你烧得菜,少油无盐,真难吃!你自己吃吧。”说着就把菜推到杜大伟面前;“你看你把衣服洗的,一点都不干净,你这人看起来还像个样子,其实邋遢得很!”说着就把衣服重新丢入洗衣机;“你这叫拖地吗?简单就是鬼画符,你以为你是钟点工,替别人家干活啊?”说着就趴在地上用布使劲地擦着地板,“这样才能弄干净,知道吗?”杜大伟每每被老婆训得像个做错事的小媳妇,他申辩道:“你的要求太高,我就这个水平。”吴丽华望着他说:“行了行了,公子哥,去弹你的琴吧,我也不指望你,你不要越帮越忙就谢天谢地啦。”
正文 第三章 让人心动的女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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