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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个惨白、错乱的时代。用沉沦覆盖恐惧是唯一的求生方式。 11月17日。 下班后疲惫不堪,依旧回到一个人冰冷的巢穴取暖。我在浴室洗热水澡,伸手关闸门时,感到一阵电击的昏眩,然后失去知觉。 重新醒来的时候被屋里惨烈的灯光刺痛了眼睛,看了一下表是深夜11点整。赤裸着身体艰难的站起来,浑身因寒冷颤抖不止,我想起来,刚才手指上面的水珠,一定是触电了。 披上衣服走出来,浑身无力。照了一下镜子,看到额头上的那块青肿。 没有死。我忽然蹲在地上哭出来。指尖摸着眼角流淌出来的泪水,温暖潮湿的一片,不是恐惧和孤独,是欢愉的。 是的,我在庆幸自己还活着。 这个时候,手机响起,屏幕上显示:余鱼。 亲爱的,你今晚怎么没上线?没死吧? 我用力的说话,发现声音还是轻微在抖: “没死没死。” 然后我感激的笑。空荡荡的冰冷房间里面回荡着我苍白的笑声。 假设将死,也不过如此。 我会记得对余鱼说一声,我爱她。还有,还有对丁竣说对不起。 很早以前,就疏离了恐惧的感觉。何,似乎半开玩笑的说过,我有时像个悍妇。 我睁大眼睛,对他说是的,尤其在夜晚极强悍。 强悍。我见过罂粟花盛开的样子,只能说是开的强悍,和激烈。开到荼靡,没有人敢触碰,因为都知道她有毒。是劫。 他在太阳底下长久的凝望我,然后说:粟粟,你真是年轻…… 这个黑夜里脸上没有亮烈的光泽,我不知道自己是不是还年轻。 被电的失去知觉几个小时后,一切仍持续,一切无恙。 我照例又打开电脑,开始在游戏里面杀人。 那个被我追杀的鲜血淋漓的男人恼羞成怒的咆哮道,你他妈的到底是不是个女人?怎么可能这么厉害? 我对着电脑大笑,不予理睬,继续在血腥的游戏画面里沉沦。 第二天清晨,我憎恨的那个闹钟再次带动我开始机械旋转。 它就在我的枕边。忽然想起在BBS上看余鱼写的一些话: 醒来时发现,身边躺着的爱人,根本不爱,丝毫不爱。心里的苍凉无处可逃。 事实上,离的最近的东西,都容易厌倦,或者憎恨。 比如最贴近我身体的这个闹钟。比如与她共枕的那个无爱的爱人。 终于等到何来的日子,是个周末。去机场接何的那天晚上,天又下雪。 我在途中的TAXI里,从口袋取出这管曼秀雷敦的唇膏,轻轻的涂抹。然后呆呆的看镜子里面剔透的光泽。 这时想起丁竣来,80多天的记忆,全部凝固在他辗转反复的亲吻里面,是已然云淡风轻的线索,其他的开始渐渐转向模糊,和遗忘。 脸贴在玻璃窗上,看雪花飘落的形状,和街上的人来来去去。整个城市淹没在汹涌的雪花里,每个人,都是配角。 想与他分手。但是找不出适当的理由,于是我在等,等一个水到渠成的理由降临,然后与他死死的,死死的告别。 一如很多很多灯光下面貌合神离仍长相厮守的夫妻,婚姻是他们的生活方式,那么,不分手,是我们的生活方式。 终于在寒冷的夜晚9点多见到了何。 烟灰色的呢子大衣,橙蓝的粗布仔裤。完全不像商人,眼睛里有干净的文人气质。 他不拥抱我,只是执着的注视着我微笑,是暖彻人心的那种笑容。第一眼,他就看见我额头的青肿,追问。 我不回答,只说,你穿西装更帅。 他无奈的笑不再追究,只刮一下我鼻子。 两年多的空白,似乎不曾存在过。这个人,就像昨天还与我在街角吃过晚饭。 风凛冽,雪下的汹涌,几乎是要沸腾起来。我们一边瑟瑟发抖行走,一边贪恋地宠爱着这场雪。 他感慨,北国的雪每场都让我惊艳。美丽的丰足,一点也不单薄。雪花是成朵的,南方就算下雪也是细碎的雪片。 我侧过脸,看到他头发上落了一层的银白色,我看着他说,我们都白头偕老了。 他说是的。白头偕老就这么容易。 他笑,我也笑。 我们来到街角的这家叫“劫”的酒吧。周际大多是陌生的年轻女孩,指尖夹着修长,形状性感的香烟。也有表情黯然、沉默喝酒的中年男子。 烟草的雾气缭绕,充斥着颓靡的气味。 粟粟,还记得吗,新加坡的“felling”,我在那里认识了你。 记得。但是实质上我并不爱酒吧这类场所,本来就浑浑噩噩,在这里更容易陷入醉生梦死。 你们80年代的女孩,大多都爱招摇自己“颓靡”的气质。比如:穿破了很多洞的仔裤,用紫黑色的唇膏,沉迷烟草,和酒精,在网上的BBS里写宿命,死亡的阴暗文字…… 我认真的辩解:不是这样的。 80年代的女孩爱上烟草和酒精,也只是用自己的方式对待寂寞而已。 我喜欢看余鱼吸烟的样子,看烟雾将她美丽的脸氤氲得佻挞而苍凉。这样,寂寞就不再是伤,是种情愫。 酒精可以让发肤变得温暖,烟草可以让视线浑浊,看不见伤口。 然后我听到他轻声的叹息,疼爱抑或只是怜悯。 前些天我又重新看棉棉写的《糖》,有点喜欢她了,只因为那句“好孩子都有糖吃。” 所以,我给你寄巧克力吃,你是好孩子。 是。妈妈也说我是好孩子。 他笑起来的样子很暖,嘴角轻微的上扬,执着的目光穿透灵魂。 还是我的Martiny。 他晃动着杯子里火红色的酒液,那是血一样直指人心的色泽。 我微笑,看灯光下面他的眼睛,透着让人不安的洞察人心的睿智。是那种处于权威地位的中年男人独特的眼神。 走出酒吧外面的雪还在飘。 我们不舍得遗弃这场雪,于是,我跟随他在凌晨的街道上行走。空旷熟悉的地面,上面铺着雪花,驱走厌倦。 他说,来我的酒店,我们听CD,聊天。 好的。 房间里面的空调是春天的温度。 我说,我要先洗干净头发。你等我一会。 没有吹风机。于是湿着头发就走出来,我看不到自己此时的样子。感觉潮湿的发丝凌乱的搭在脸上,一定有落拓、流离的气味。 海飞丝清冽的芬芳零零散散的分布在空气里,隐匿暧昧。 房间里面他在放莫文蔚的CD。林夕的歌词在耳边回荡: 情人像游客给我吉卜赛的心,畅游之后总要伤感,陪水晶球热吻,北京以北热吻比风沙更绵密,能啜泣便啜泣下次怕他说今生永不,东京以东白雪比香薰甜蜜…… 他手里是血红色的Martiny,旁边有浸着冰块的威士忌。 这个时候,我忽然很想深深重重、明明确确的爱他。 他扫视了我一眼,便捕捉到我内心的犹疑不安。然,视而不见是他一贯的精明。 唱片里的声音清晰浮凸: 我每次快分手总见雪花涌涌,预感的悲哀随雪花迎送,情人为什么给我吉卜赛的心,逛尽天地失去安稳,认错了方向颠倒快感…… 好孩子都有糖吃。他不动声色的对我重复棉棉这句话。 我接过他给我的盒子,又是巧克力。 这一次是表面看起来有些粗糙的大块固体。色泽也有些黯淡无光。 他说,这是原产南非的纯质巧克力。你肯定喜欢吃。 我拿在手里,僵住不动。 何,我想结婚。那样就算洗澡时被意外电击死去,至少也可以在第一时间发现尸体,不至于腐烂掉。 一滴水珠,从脸侧的头发上低落下来,就像是眼泪。 他也僵住。 我恍然记起余鱼说过:真正的劫,必然悄无声息的滋生。 然后他垂下脸,开始沉默的亲吻我潮湿的发丝。很轻,很轻,几乎要屏住呼吸才能感觉到的温柔。 我迎合。小心的呼吸他手指间烟草的味道,他头发里面留有威士忌的浅香。 还有他迷离的眼神,潜伏着热烈却无处释放的情感。 又想起丁竣,想起来他温热的手心和深重的呼吸,想起他对我的耳语:粟粟,今天不回了,好不好…… 我说,别,丁竣,别这么急。 他继续吻我冰冷的手指,说,好的。 我知道。挣脱跟拒绝,并不艰难,若是没有挣脱拒绝,也只是因了内心不想,而已。 我想爱何。很想。 而他,只是沉默着吻我湿的头发,一根一根的,丝丝分明的亲吻。 我的指尖开始轻轻在他手臂上摩擦,被他紧紧握住。 他眼神变得飘忽起来,脸色在灯光下是惨白的。 粟粟,……不要逼我离开你。 心中剧烈的钝痛了一下。再次抬眼时,他若无其事。 他收手。想以此扼杀情感、做最迅速的了结。 幻觉。多么希望一切仅仅是一场幻觉。遥不可及的爱情,现实,却无论怎样也跟不上脚步。 可是杜拉斯说爱情要么是激情,要么什么都不是。 我哑然,滞住动作和表情。心中的秒针不再旋转。空气、灯光、酒精的暗香都在钝重的提醒着,他不是我的。 何不是我的。 那一刻,想与他粗暴的决裂,然后各不相干,被沸腾的情欲撕扯的面目全非,疼痛,窒息,死去…… 一切失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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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友须带三分侠气
做人要存一点素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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