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之惑
央视《今日说法》播出了这样一个节目,一乞讨老人到某村乞讨,被该村几名青年活活打死,理由竟是:“我们村是文明村,不能让这样的人进来!”无独有偶,某大城市政府向市民呼吁,不要向流浪乞讨人员施舍,以减少流浪乞讨现象。另外,诸如“捡破烂的竟然配上大哥大”之类的充满群体歧视的话题也时常见诸报端,令人愤慨。
文明是社会发展进步的表现,在现阶段,很大程度体现在了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古语“仓廪实而知礼节”表现出极大的生命力,越来越多的人信奉随着物质文明的发展,精神文明自然也就上去了。钱多了,可以购房子,买汽车,提高生活质量,可以参加更高等的教育,提高文化层次,可以周游世界各地,开阔视野,可以游刃于各界名流之中,丰富生活阅历,所有这些,的确是社会或者个人发展进步的重要表现。但乞讨是不能计算在内的,包括流浪乞讨的人群。
我们无法否认随着物质分配比例的失衡,个人的生活和生存出现了较大的差距,即使城市与城市、乡村与乡村,都存在一个贫富差距的问题。但以先富之优势歧视、嘲讽甚至殴打贫困之群体,却无疑是一种病态的社会心理。或许我们国家这几年过分的宣扬物质财富的发展,对于精神文明的建设有所忽略,这一点大家有目共睹。即便原来一度统领文化阵地的工会、共青团、文化等组织部门,现在都成了“冷衙门”、“清水衙门”,而练歌房、夜总会、的厅等喧嚷的精神宣泄场所已经趁虚而入,轻松占领了文化阵地。在这样的文化背景下,很难遏制一些不良的心理在人群中滋长,从而损伤一个人或者一个城市的文化心态。
对待流浪乞讨人员的方式,决定于城市或个人的心态。流浪乞讨人员基于身体、年龄、文化、心理等方面的缺陷,被飞速发展的经济社会抛到了社会的边缘,处于人类食物链的最低层。作为一个携手共进的文明社会,其责任是帮扶和引导,充分发挥社会福利部门和保障机制的作用,用就业、教育、救助等实实在在的方式,引导他们不断向更高的生活层次发展,摆脱落后的生存状态,而并非充耳不闻,眼不见为净,这毕竟不是解决问题的方法。
精神文明的缺失为病态心理的发展提供了滋长的空间,本文开篇是提到的那几个青年便是很明显的例证。在他们看来,所谓的文明村就是物质先进的村庄和村民,没钱的人是不能进来的,进来就要打死。这种心理与那个大城市的心理状态如出一辙,这就成了一个社会问题了。
我无意为文明下一个准确的概念,但是健康的社会和个人心理一定是必不可少的。我只想告诉每一位朋友,无论你成为何种社会角色,无论你是否富有,都能在人群和社会的的关爱中快乐的生活,这就是一个文明的环境了。让我们为此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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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终人在
山高水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