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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网络写手的自白
[楼主] 作者:冷雪残阳  发表时间:2003/07/16 19:26
点击:216次

    一个网络写手的自白
     作者:阿祥
    
     网络文学渐成大势,虽难入经典之列,但也营造出一种时尚阅读,对当下的读者、作者和文学语言,势必带来某种程度的冲击。网络写手过去遭人白眼儿的居多,现在稍不留神便会成为媒体追捧的明星,写手们说话的底气一时也因此足了不少。尽管这篇文字的观点和主张不免有些偏颇,却以它自己的方式,向我们声明这一群体不容忽视的存在。
    
     没有我们写手,网络将会怎样?
    
     开宗明义,且把结论写在前面:没有写手,网络将会死亡。
    
     有点儿耸人听闻,是吧?
    
     是的!但只能这么说,因为网络的现状一再给出这样的暗示:没有写手,网络将会死亡。
    
     在2250万网民(2000年底的统计数字)当中,有多少写手,不得而知。我们所能看到的是,每天,写手在论坛上生产着数以万计的贴子,在大小网站发表着数以千计的文章。肯定的说,我用的这两个数量单位都是保守的,贴子和文章的实际数字远远不止这么多。
    
     写手捧红了网站
    
     写手在为网站积累资源。
    
     曾几何时,中文网站刚刚起步那一阵子,信息的微弱与苍白,实在是惨不忍睹。许多网站一周不更新,是家常便饭,不是不想提供免费快餐,只因原料不足,捉襟见肘。转眼间,冬去春来,网站一个个气吹也似的长了起来,胖了起来,阔了起来。中文网站发展到今天,信息之丰富,资源之充足,除了网站自身的努力外,在很大程度上,应当归功于千千万万写手的默默奉献。当网站还没有形成“付酬”这么一个概念的时候,写手不计报酬,只图宣泄,把自己的所见所闻所思所感转换成文本文件,一古脑儿灌到论坛中去,贴到留言板上去。于是,在网编们的巧手剪裁下,一个个独具特色的频道推出来了,鲜灵灵透着活力。
    
     写手在为网站提升人气。
    
     去年以来,争夺写手之战悄悄拉开序幕。各大网站各施各的招数,或开办专栏,或许以稿酬,或举办征文……频飞媚眼,暗送秋波,希望能将各路写手聚集在自己的麾下。谁也不能否认这样一个事实,众多写手齐聚在哪一家网站,那家网站的人气便直线上升。我们看到,在有些论坛里面,写手的一些贴子热得烫手,点击率竟然高达2万多,跟贴数以百计。我们还看到,在有些网站上,写手的文章见解之新鲜、思维之独特、文笔之优美,令人叹为观止。相对来说,在网民当中,写手是素质较高的一族,常常是一个贴子,就能引来无数看客。鼓掌也好,拍砖也罢,闹嚷嚷,你方唱罢我登场,乱纷纷,好戏连台看不够。就这在一“闹”一“乱”之中,人气上去了,论坛红火了,网站兴旺了。
    
     写手在为网站广开财源。
    
     赢利模式优劣与否,已成为网站经营者的首要课题。令人感到滑稽的是,什么门户也好,什么专业垂直也好,什么B2B和B2C也好,凡是能想到的模式,似乎都已经出台了,但就是不见一家赢利。相比之下,倒是有一个网站在偷着乐,这便是榕树下。榕树下签约作者1528人;签约媒体435家;签约出版社18家;签约电台35家;出版图书52本;转交稿费114.5万元;已发表字数4.2亿。榕树下的“版权交易中心”专门从事稿件中介业务,从中抽取15%的稿费作为佣金。一言以蔽之,榕树下开始利用写手赢利。现在,许多网站已经看得清楚,写手本身就是一笔财富,发掘得好,利用得好,那可是财源滚滚啊!
    
     写手如此得宠,是因为有了网络,没有网络,写手便成了无水之鱼,无根之木。从这个角度看,网站与写手,谁也离不开谁,两者唇齿相依,共生共荣。
    
     网络是新经济的代表,是市场化程度最高的行业,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离开经济利益,最后什么话也不用说了。道理很简单,没有利益,写手最终将会退却,他们自掏腰包让电信宰个没完没了,却得不到任何补偿,我们有什么理由要求他们,在网络上继续耕耘下去呢?反之,没有利益,网站难以生存,皮之不存,毛将焉附?网站一旦全都倒闭,写手也便成了涸泽之鱼。
    
     当写手成长到一定规模的时候,当信息更新在左右着网站命运的时候,当日益增长的网民对信息需求日益增长的时候,网站与写手之间,建立起一种良性循环的关系,便显得尤为重要了。而今,越来越多的网站意识到,源源不断的原创信息,就是网站的生命源泉。在新闻内容方面最牛的新浪网,也打出征稿启事,延揽各路写手。
    
     网站要眷爱写手
    
     那么,网站与写手之间怎样才能建立起良性循环的关系呢?
    
     首先,网站要为写手提供生存与发展的空间。在这方面,有些网站已经做得不错,不过,仅仅为写手开辟一个专栏还不够,最好是尽可能地提供一个稿件交易场所。就像榕树下那样,在自己的平台上让媒体与写手牵手,双方一旦交易成功,便皆大欢喜,三方互利互惠。或者,有计划地推出写手的丛书,也是一条生财之道,或出个人专集,或出多人合集,既推介了写手,也宣传了网站的品牌。这样一来,网站对写手就会产生一种不可替代的凝聚力。
    
     其次,网站要旗帜鲜明地维护作者的合法权益。众所周知,在盗版成风、网络法规尚未建立健全之际,国内网站相互侵权,已是挥之不去的“流行病”。作者的权益得不到保障,单靠个人力量,很难讨得一个说法,而借助网站的力量,效果往往大不一样。否则,权益屡屡受到侵犯,又得不到一定的保障,长此以往,写手就会对网站失去信心。在现阶段,许多网站都不付酬,写手对侵权之害尚可忍受,而网站一旦拿写手的文章去卖钱,又置写手的权益于不顾的时候,写手终有一天是要反叛的。
    
     此外,写手应当自尊自重自爱。网站为我们提供了生存与发展的空间,而且可以保障我们的权益不会受到侵犯,或在权益被侵犯时能旗帜鲜明地维护我们的权益,那么,对网站的忠诚,便是我们应尽的职责与义务了。如果不尊重网站的利益,最终受到伤害的只能是我们自身。现在提倡双赢,只有双赢,才能合作得长久,也才能合作得愉快。
    
     网络前程无量,但未来的路还很长,如果有志在这条道上走下去的话,那么,无论是写手,还是网站,都须风物长宜放眼量。携起手来,共同创造网络的明天,是我们的必然选择。
    
     作家与写手 两相瞧不上
    
     第一次看见“网络写手”这个词,会心一笑,妙,实在是妙!我不知道这个词是谁的专利,但他攒出“网络写手”时的心态,可以窥见一斑:如是写手自谦,是因为他不屑于与作家为伍;如是作家戏称,则表明他们从骨子里就瞧不上写手。
    
     如果我没记错的话,好像是“网络文学”出现在“网络写手”之前。
    
     当舆论就“网络文学”这一现象争论不休之时,网易和“榕树下”评选什么“网络文学大奖”,闹得满城风雨,尤其是《第一次亲密接触》和《东方XX》热销书市以后,有人首称网上作者为“网络作家”。这一叫不要紧,立即就有人站出来反驳,摆出种种理由论证这一称谓之不妥。那意思是说,在网上灌水的那些个乳臭未干的网虫,也配称“作家”?
    
     于是,后来就冒出了这个“网络写手”的新造词。
    
     姑且不论“网络文学”的提法是否到位,也不论“网络作家”与“网络写手”孰高孰低,仅就写作这一点而言,我以为,写手与作家各有各的优势。
    
     作家原是一个职业,但是,在我国,敢以此为职业的作家,寥寥无几。活跃在当今文坛上的那么多作家,都被文学院和作家协会养起来了,拿着高工资(计划经济的皇粮),赚着高稿酬(市场经济的效益),顶着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副秘书长、常务理事、理事的头衔(官场的对应),想写就写,不写也没谁扣他的工资。
    
     网络写手如果不想享受(其实也很难再有这等好事了)这些殊荣,又何必要看重作家的头衔呢?
    
     作家写作,不看编辑脸色的微乎其微,因为编辑控制着话语发表权啊!有的作家为了出书,借钱贷款,出了书不是自己背着四处去卖,然后换得一点报酬,就是躺在书店仓库里“尘埃落定”。
    
     网络来了,千万网虫在网上,总想说点儿什么,总能说出点儿什么。网络写手在网上发的那些个东东,满世界贴,网络写手也许不知道,那些梦想成为作家的男男女女,为了发一篇千字文,拎着土特产拜作家和编辑的门子,好话说尽,好事做绝,有的女青年甚至还要在“献身”文学的祭坛上……就这,有的临了也没能将自己的文字变成铅字,因文学而误了一生,因作家梦而抱憾终身。
    
     写手的机会 十倍于作家
    
     作家在传统媒体上发表文章,编辑一个人掌握生杀予夺大权,即使不是故意,但看走了眼扼杀名作的事,也是经常发生的。还是以那个说烂了话题为例,《尘埃落定》游走了13家出版社,在家家吃了闭门羹,一部大作险些就夭折中途。现在,网络写手在网上发表作品,发表权控制在自己手中,广大网民就是最好的编辑,他们给你提意见,甚至帮你修改,营造了一个极为平等自由的创造空间。
    
     于是,佳作就这样在网上诞生了。
    
     “今何在”的小说《悟空传》先在网络上流传,日前被光明日报出版社出版,“功德圆满”地完成了它从虚幻的网络到现实的纸质媒体的转换。今何在说:“感谢网络,它使我有一个自由的心境来写我心中想写的东西,它完全是出于自己的一种表达的欲望,如果我为了稿费或者发表来写作,就不会有这样的《悟空传》。因为自由文字变得轻薄,也因为自由写作真正成为一种个人的表达而不是作家的专利。”
    
     还有,“宁肯”的长篇小说《蒙面之城》也是今年网上最风光的小说之一,它在被新浪网大力推介之后,赢得了国内最权威的文学杂志《收获》和《当代》的青睐,《当代》一个星期就完成了审定工作并予以刊出。然后,小说最终落入作家出版社之手,计划今年上半年出书。宁肯说:“《蒙面之城》在公共空间连载的日子里,读者的心情、平等的参与、批评与真知灼见使我体会到一种彻底的平等、自由与互动的现代人际关系。”
    
     今何在对作家的认识就非常独到。其实,《悟空传》和《蒙面之城》上市之日,今何在和宁肯便是名副其实的作家了,用不着谁来封他。“作家协会会员”仅仅是个名份而已,入了协会的,也不一定都是大家认可的作家,不入协会的,只要能拿出叫得响的作品,就是当之无愧的作家。
    
     作家享受着作家的优越,写手拥有写手的自由。
    
     自古以来,流传下来的文学,大多是产生于民间。李白假如走高力士的门子,在文学院捞个一官半职,而不是浪迹山水之间,他能写出“安能摧眉折腰事权贵,使我不得开心颜”的名句吗?假如杜甫躺在高级宾馆里,与那些吃皇粮的作家花天酒地,而不是穷困潦倒,住在风雨飘摇的草堂,他能吟出“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的绝唱吗?
    
     对于网络写手来说,写作也好,发表也好,在网上驰骋是最佳选择。一旦挤入作家协会或文学院什么的机构,成了“职业作家”,绝然不会再有网上的那种灵气。
    
     我灌水,所以我存在。灌吧!灌它个水漫金山,灌它个水淹七军。不是作家又何妨?不算文学又怎样?你的作品与网络共存,你的读者与你同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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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楼]  作者:dream_梦儿  发表时间: 2003/07/16 21:33 

回复:唇齿相依
网站与写手,谁也离不开谁,两者唇齿相依,共生共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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