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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写作
[楼主] 作者:长河拾尘  发表时间:2010/12/13 22:17
点击:592次

      远人,从形式上看,长发披肩,是个壮怀激烈的人。从内容上看,读过他的诗的人便知道他又是一个内心清冽温和善感的人。远人,与我同着一个远字,一次,在酒桌上,我便开玩笑说,我俩应是远字辈的人。于是两人便攀肩搭背地让人照了一张像,兄弟似的,很亲。与远人一起,吃过一次饭,唱过一次歌,场面上的人挺多,闹哄哄的的,也没具体多说什么。只是,喝酒时,两人说"干",便一饮而尽;然后,一起抽烟。现在很多人都已经不抽烟了,桌上差不多就只我与他在抽,班副胡勇平偶尔抽一支,抽得很无聊,不象我们,津津有味。远人的歌唱得不赖,特别是粤语歌,有板有眼,激情飞扬。唱时,我在玻璃茶几上,或用啤酒杯为其击节相和,或点燃一支烟,吞云吐雾,或递上一杯啤酒,碰一下,一干而尽,爽极。听人说,远人除了诗歌写得好,还会绘画、作词、谱曲,是个多面手,实在了不起。

      远人,是惟一一个一直站着上课的人。课前,他便在黑板上用粉笔写上了几4首诗的片断。一是沃尔科特的《火光》节选:一个人可以放1弃写作/应着伟人们/那缓慢燃烧的/火光信号,不是去做/他们理想的读者,而是陷入沉思/积极消化,不是企图/重复或者超越他们/而是爱上那些杰作/并做这世界上最伟大的读者。一是沃伦的《世事沧桑话鸟鸣》:那只是一只鸟在晚上鸣叫,认不出是什么鸟 /当我从泉边取水回来,走过满是石头的牧场/我站得那么静,头上的天空和水桶里的天空一样静/多少年过去,多少地方,多少脸都淡漠了/有的人已谢世/而我站在远方,夜那么静,我终于肯定/我最怀念的,不是那些/终将消逝的东西,而是鸟鸣那种时那种宁静。

     远人正在黑板上板书时,正良兄也拿起粉笔,帮着书写起《凯格勒》(二):洛克山庄里到处都是蛇,其中眼镜蛇是多。房门口还算安全,但是再走几步就能看见蛇......

      板书完毕,远人开始用舒缓的语调讲述起一个帕乌斯托夫斯"金玫瑰"故事:故事的主人翁夏米是个退休的老军人,当他还是个法国大兵时,便在心中默默地爱着军队团长的女儿苏珊娜,那时她还是个小女孩。他负责在军队里照顾她,讲故事给她听,帮她梳头,逗她笑。很多很多年过去了,夏米流落成为清洁工,一天他与苏珊娜重逢了,她正被情人抛弃,陷入哀伤,夏米安慰她,他们便在一起住了五天,"在这五天之内,巴黎的上空升起了一个非同寻常的奇异的太阳。所有的房子,即使是结满烟炱的旧屋,所有的花园,甚至连夏米的窝棚,都像一颗颗宝石似的,在这轮红日的辉耀下璀璨生光。"在这五天中,夏米努力的帮助这对情侣和好,当苏珊娜终于被情人接走后,夏米开始保留每天在银匠那儿收集到的废弃尘土,他知道这些尘土中总掺杂些许被锉下来的金粉。他想把金粉筛出来,铸成一小块金锭,用它打成一朵金玫瑰,他要将这朵金玫瑰送给苏珊娜,祝愿她幸福。他决定,在金玫瑰打好前不再见苏珊娜。他同时迟疑着,没把金锭拿去加工,因为尽管满心期待,却又害怕相见之日的到来。他想把满心的温情赠予苏珊娜,但谁会稀罕一个老人的温情?最后,当金玫瑰终于成形时,苏珊娜却已前往美国,没了音讯。"最初夏米甚至有如释重负之感。但后来那种企望愉快地、充满温情地同苏珊娜见面的心情,不知怎么变成了一块锈铁。这块戳人的锈铁卡在夏米胸中靠近心脏的地方,于是夏米一再祈求上帝让这片锈铁快一点刺入他衰老的心脏,使它永远停止跳动。夏米不再去打扫作坊。一连好几天他躺在自己的窝棚里,面孔朝墙,默默地不发一声,只有一回,他把破上衣的袖子蒙住眼睛,微微地笑了。"

      夏米死了,金玫瑰被银匠拿走了,卖给一位作家,并同他讲了夏米的故事,这位作家便记录下这个故事,并在他的札记中写下:"每一分钟,每一个在无意中说出来的字眼,每一个无心的流盼,每一个深刻的或者戏谑的想法,人的心脏的每一次觉察不到的搏动,一如杨树的飞絮或者夜间映在水漥中的星光── 无不都是一粒粒金粉。我们,文学家们,以数十年的时间筛取着数以百万计的这种微尘,不知不觉地把它们聚集拢来,熔成合金,然后将其锻造成我们的 "金玫瑰"──中篇小说、长篇小说或者长诗,夏米的金玫瑰!我认为这朵玫瑰在某种程度上是我们创作活动的榜样。奇怪的是没有一个人花过力气去探究怎样会从这些珍贵的微尘中产生出生气勃勃的文字的洪流。这位老清扫工的金玫瑰是用于祝愿苏珊娜幸福的,而我们的创作则是用于美化大地,用于号召人们为幸福、欢乐和自由而进行斗争,用于开阔人们的心灵,用于使理智的力量战胜黑暗,并像不落的太阳一般光华四射。作为文学创作的语言,我们得把它放在内心的深处,日复一日,月复一月,年复一年地去筛选,要做成一件事情,就得有夏米的这种态度与精神。

     良好的写作态度就应首先体现在我们的阅读态度上。如沃尔科特的《火光》一样。做一个好的写作者,首先做好一个阅读者。作为读者,有好的读者、优秀的读者、伟大的读者。在这之前,我们首先要做一个合格的读者,这个很重要!认识语言,心中一定要有一个坐标。一个是横向的,一个是纵向的,在这纵横这间,自己要确立自己的点位。文学的根基在哲学,有哲学思想的人才会有作品的深度与厚度。从古代哲学的本体论到近代哲学的存在论,从黑格尔、康德到维特根斯坦、孟德斯鸠,从哲学的思想,到语言层面,实行垂直叙述或是格言叙述。《百年孤独》的语言,是十九世纪文学艺术的珠峰。其开头:多年之后,面对枪决行刑队,奥雷良诺布恩迪亚上校将会想起,他父亲带他去见识冰块的那个遥远的下午。这个开头,以其采用了从将来回忆过去的倒叙手法,被后人津津乐道,并被称之为经典式开头。这的确是经典式杰作,但是其功力不在于新颖的倒叙结构,而在于它以经典的手法呈示了人生的经典经验。当人们面对死神的时候,脑海里究竟会想起些什么?不错,是有对死亡的恐惧和对生命的留连。但是恐怕更多的是对人生旅程的追忆。加西亚马尔克斯的经典开头告诉我们,面对死亡,人最容易走进自己的记忆深处,人生过程中那些看似平常的事物和经历在远处熠熠闪光。正是这些事物和经历,组成了荒诞不经的人生之梦。加西亚马尔克斯从"冰块"开始把人们带进了梦幻人生和魔幻之旅。这就是语言的魅力。
      语言的魅力还来自于经典。不知道昨天的人肯定不懂得今天。剥开古典,打量琢磨,这就需要夏米的精神。同时,在写作中,特别是诗歌写作中,要尽量用名词写作,有要画面感,不要有多余的修饰。在倾尽心血试图逼近写作的核心--虽然这个核心永远都逼不近。人生的镜像就是要试图抵达经验之外。如沃伦的《世事沧桑话鸟鸣》,多么沉静优美而含蕴深广。诗歌的第一行都是上帝赐予的礼物。

      远人,一直滔滔不绝,整整三个小时,他已似乎不是在讲课,而是在独语。古今中外,经史哲文,绣口一吐,语语关情,字字珠玑,引经据典,信手拈来.虽然年纪不大,却是满腹经纶。且始终保持一种诗人的激情,既张扬又内敛,言辞恳切,富有质地。这就是一个优秀的读者与一个优秀的写者,一个内心强大的诗人与作家所拥有的特质。

                                               2010年6月10日于毛院202室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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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仰第一,别人第二,我第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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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楼]  作者:梦里思雨  发表时间: 2010/12/14 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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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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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在月光下独踯 喜欢在窗前听雨 思念如柔柔月光 思念是绵绵细雨 静静地想你.....
 [3楼]  作者:dream_梦儿  发表时间: 2010/12/15 18:46 

一个内心强大的诗人

通过长河的笔下,我们认识了一个优秀的读者与一个优秀的写者,一个内心强大的诗人与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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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永远在书香里跳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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