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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作者:樱风蓝云  发表时间:2010/07/30 20:18
点击:444次

三年前的这个夏天,我和老李同时搬到了这栋宿舍楼。

我们在楼道里各自搬着自己的行李,他拎着两个巨大的皮箱,一步一挪地挡在我前面。

而我无论去哪,除了带上钱和必须的证件衣物之外,几乎再也没有什么特别东西。那几年我一直是个自由撰稿人,虽然收入不高,但是要敷衍一下自己的生活还是绰绰有余的。而老李不同,他是个画家兼摇滚音乐创作人,虽然我一直没有能理解一个画家为什么会喜欢吵吵闹闹的摇滚乐,但是老李确实能将这两样东西兼于一身。按老李自己的话讲就是,美术是艺术,音乐是艺术,这个世界上可能真的存在两种完全相反的物种,但是绝对不存在两个完全不能兼容的艺术,艺术是相通的。

 

在第一天认识的楼道里,我被迫慢悠悠地跟在他身后。

起初老李自己也没察觉有一个闷不吭声的家伙正紧盯着他的屁股,直到他右手的皮箱不小心脱手后落下来了才发现我。

老李显得很不屑,回过身,也没好声好气地对我就喝道:“唉,你帮我把箱子提一下。”

我自然也不是一个省油的灯,也没搭理他,装聋作哑地拼命往上挤,然后扬长而去。

身后的老李当时发出一声类似于惊讶的“诶……?”而我则对着窗外远处正在施工的建筑露出一张得意的笑脸。

 

第一次进老李的房间是我们认识一年后的事情,老李托我帮他照顾阳台上的含羞草。

老李是个浑身上下都透着艺术气味的人,艺术的气味自然不同于狐臭或者别的气味,这从老李每次从地铁站的工作室回来后满身的酒气就可以看出来。

老李的房间很乱,没有床也没有一张像样的桌子,画笔和颜料扔得俯首即是,墙上和窗上都挂满了各种样子古怪的油画作品。而天花板上,则到处都是他谱完的曲。

含羞草是老李的女朋友小陈带过来的。小陈是老李大学时的同班同学,小陈因为仰慕老李的艺术才华,所以大学毕业之后毅然跟了老李。老李觉得一个姑娘在大学四年之间能把感情压抑得如此隐秘而在大学之后毅然作出这种决定是极为难能可贵的,所以老李对小陈也显得很一丝不苟。

那段时间老李总是出远门去写生。带着小陈和大大小小的画具,一出去就得花上一周。

这对于我而言是再好不过的事。一方面老李答应我,在帮他照看含羞草的期间,所有的伙食花费都算他的,另一方面,我也清静不少,没有了隔壁每天一早起来的嗯嗯啊啊的唱歌的声音。

 

对于老李而言,含羞草就相当于小陈,所以老李对含羞草的照顾就好比是对于小陈的照顾。

但久而久之,老李觉得自己仿佛是在同时照顾两个小陈。而小陈送老李的东西却越来越多。直到有一天,老李终于放下艺术的架子,扯着大街上平凡老百姓的嗓子对着小陈大吼。

那天我的隔壁异常的吵闹,直到凌晨两点,我才听到隔壁有女人的哭泣声。

那天之后小陈就暂时离开了老李一段时间。

事后我一直觉得小陈是个很不可思议的姑娘。对于她而言,到底是植物重要还是这个眼前满身艺术恶臭的男人重要?

 

我是个少话的人。

老李则是个能让人不想说话的人。

所以我们很少对话。

我们认识的第二年的年末,我和老李带着行李去了趟附近200公里处的一个小镇。

老李决定去写生,而我那段时间刚好也没有什么约稿,闲来无事,也顺道跟了去。

老李有部北京吉普的车,是很多年前,老李他爹老老李传下来,算是家传。

老李开车很慢,开车的时候总是喜欢抽烟。然后开很大声的音乐,赤着脚,穿一件汗背心。

车窗外夏季的风里夹杂着这个季节都有的气味。

我用肘抵着车窗,夏风呼呼地迎面盖上来。

道路两边一路向北的陌生植物在后视镜里被速度拉长得如同压缩后的电影画面。

 

以后有什么打算?老李看着远去的后视镜里的风景,嘴里叼着烟的一翘一翘。

也没什么打算,得过且过。我拉上车窗,一边回答他的这个漫不经心的问题。

 

到达小镇之后,我们就镇中心找了一家价格和位置还算过得去的旅馆住下。

老李是个敬业的画家,当天就在镇区物色好的景致,准备创作。

而我完全没有创作的想法,百无聊赖之下,我随便找了一家装修很奇特的咖啡馆泡了一个下午。

 

我们在小镇安然住下,老李每天都带着她的画具出去创作,而我每天都在小镇的各个场所进进出出。

小镇有一家装修得极其富丽堂皇的书店,占地面积和藏书都达到了当地一个空前的记录。

在小镇的日子里,我每天义务似的在里面待上一小会儿,当然,我并非完全是为了看书,看书对我而言是对创作的另一种人为干扰,别人文字的风格对自己干扰多了,自己的文风或多或少会受到一些影响和改变。我每天之所以只去一小会,完全是因为那里有一个秀色可餐的姑娘。

当然,说归说,看归看,非分之想还是不敢的。

我照样还是正儿八经地挑了一些自己喜欢的书籍来消遣了。

 

在小镇一共住了六天。

第六天我和老李准备回去。

出发前,老李忽然说有件特别重要的东西落在了之前他画画的地方。

我问,那东西重要吗?

他说,非常重要,一定得拿回来。

我说,那行,你快点,我在这等你。

老李一边应承一边跑向吉普车,然后向西南的方向驶去。

 

我一直算是个耐心还算不错的人。

但当天老李迟迟未归,我在旅馆下的客厅从早上一直等到了下午。

我想,这小子不会把什么订婚戒指之类的东西给弄丢了吧?在来之前,老李说等他把这次的创作完成之后就决定向小陈求婚。

后来,我实在不耐烦了。

 

老李没有手机,手机对于老李而言是一种不必要的东西,因为在此之前,他能常时间里需要保持联系的人只有小陈,而小陈则常年在他身边。

没法联系他,我无奈,只好带着行李,在旅馆门口叫了一辆面的。

小镇上有很多面的,都是非法营运的私家司机。

我上了车,让司机一直往西南方行驶。

 

小镇的经济在中国的东部地区算是落后的。

面的一路颠簸地向西南义无反顾地开着。路边有一条清澈的沟,沟的宽度很大,深度也很大,俨然河流,但是这玩意就是偏偏叫“沟”。这和如果猪的鼻子长大象那么长,猪还是叫猪,不能叫大象是同一个道理。

路边的错落分布的建筑都很陈旧,像是民国时期一直保存下来的。

这个镇,据说是一个文化古镇。

 

车子约莫行驶了半点钟左右。在一群交警和无数围观人群前停了下来。

然后我看到老李的吉普车。正被一辆拖车使劲地从沟里往上拽。

 

老李后来就是这么死的。

因为出事的地点远离镇区,这是个人迹稀少的地方,很少有路人经过。由于抢救不及时,老李错过了幸存的最佳时机。

但是奇怪的是,老李的吉普车被拖上来之后却没有特别大的损伤。事后,我把车在修车厂修了一下,除了挡风玻璃全部破碎和制动方面略微有点问题之外,其他的部分都很正常。

 

然后我尽可能地联系了老李远在北方的亲人,至于这些老李的画具和吉普,我则一并带回了我们所租的那个宿舍楼。

回到宿舍楼后,小陈便找到了我,问我为什么老李怎么老是不在。

我说,他出了趟远门,走之前托我告诉你一声,他说他要完成一幅巨著,像蒙娜丽莎或者最后的晚餐那样的。

小陈似乎很自豪地笑了一下,然后又问,那他什么时候回来?

我说,他说可能要两三个月,或者大约在冬季了。

小陈呵呵笑道,这家伙,出远门也不提前跟我说一声,等他回来他就死定了。

 

当时我们站在宿舍楼的阳台上。阳光强烈地灼烧着大地,远处的风景因为蒸腾上来的热气而变得扭曲和模糊。

 

小陈问,那他怎么连车都没开去?画具也都在。

我解释说,他说他这次创作完肯定发财,所以回来时一定得换新的。所以就一开始就直接没带去。

小陈“哦”了一声,说,希望他快点。

我疑惑,你有什么紧急的事情吗?

她晃了一下脑袋说,其实也没有,本来我们打算这个夏天过完就结婚了,但你看,他现在都跑那么远了,看来得再等了。

我说,老李是个不错的人,他肯定会回来的。再说,他要是不回来,这里的房租谁替他付啊。

小陈呵呵地又笑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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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楼]  作者:岸雪  发表时间: 2010/07/31 21:39 

这个故事比较耐人寻味,

人类对死亡的态度,在文字里被处理轻盈而不着痕迹

生命中的不能承受之轻,在一次偶然的死亡里被消解、融化。

结尾的调侃及呵呵的笑声中,死亡像一位可有可无的过客,悄然而逝!

 [3楼]  作者:梦里思雨  发表时间: 2010/08/02 00:03 

一切将要发生和不该发生的~
都随着人的死亡而画上句号。

※※※※※※
常在月光下独踯 喜欢在窗前听雨 思念如柔柔月光 思念是绵绵细雨 静静地想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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