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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该怎么办?
[楼主] 作者:冰洁mm  发表时间:2008/08/06 18:27
点击:198次

 怎么办呢?怎么选择?迷茫,迷茫,还是迷茫。思考了这么长时间,还是做不出令自己满意的决定。回想自己的当初,高考后,自己选择了错误路线,不合理的专业选择和规划。一路走下来,才发现,当初选择的专业真的不是自己喜欢的;恰恰相反,现在很厌烦它。不是做不好,也不是吃不了这份苦,更不是给自己寻找脱离的借口。曾经试着看自己能否胜任,答案是肯定的,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自己越来越清楚,自己想要什么,想追求什么了,想过一种什么样的生活,想拥有一种什么样的人生。
    时间对一个人来说并不多,在历史的进程中,只是短暂的一瞬间;相对人来说,也不过是几十年,掐头去尾,真正属于自己,可以充分利用的也不过是30年。出生到步入社会的20年是成长学习历练的阶段,50岁以后是享受生活,享受成功的阶段;所以20岁到50岁之间,是一个人事业起步,磨练,发展,成功的阶段,也是一个人享受人生的时期,这一阶段对于一个人,是很重要的,人生因此而不同。所以,做什么,怎么做,过程的坎坷,酸甜苦辣,都在这一时期体现的淋漓尽致,因此可以说这一时期是人生最丰富多彩的阶段。
    自从毕业至今,我们过着什么样的生活呢?施工单位,我们的单位在施工单位中可能还算好一点的,大企业,国企,呵呵。工作三年了,我们没有双休日,没有正常人过得节假日,就连国家法定假日也没有。整整3年没回过家和家里人一起过春节了,家里好多事情都是通过电话费尽周折处理,刚毕业到青岛就在海上漂着,听着涛声,吹着7级海风,顶着大雨,值班。回想那时的干劲,大年二十九从海上下来,在海上和工人吃住在一起,一个星期,天冷,风大,铺两个褥子,盖四床被子,不脱衣服还冷;吃着夹生米饭,拌着老干妈辣椒酱,吃的肚子痛。住在臭水沟旁边,夏天的晚上,到处都是飞虫,一巴掌能拍死三个蚊子,屋内没有空调,睡觉侧着身睡半边,过一会再换另半边,好让刚才汗水湿透的凉席凉凉,就这样,一晚上翻过来复过去的折腾,第二天一大早就起来,赶船出海,工人什么时间起我们就要什么时间起。海上,在船上随波荡漾3个小时才能到达平台,下午下班继续荡漾到晚上7:00有时遇到天气不好10:00才能上岸,到了项目吃点剩饭,就睡了,这就是一天,多么有激情的一天。在桥上摔倒,腿磕在型钢尖部,插进一厘米深,流了血,等到发炎才看医生,花了钱,回来不给报销,感冒,生病,只要不住院,一律分文不报销。到了杭州,以为会好点,谁知还一样,工资双重标准,奖金迟迟不对现,没有双休日,基桩施工灌注砼连续两根桩57小时值班。吃在桥上,风吹日晒雨淋,下来身上都是砼,拎测绳手指都勒破了,几次差点吊到江里,磕到型钢上。高空作业,尤其危险,可是收入确实一般。从工作,到现在别人介绍的,自己谈的,也有几个女朋友了,时间不长,还没深入了解呢,就拜拜了。工作不稳定,四海为家,到处漂流,像没家的孩子,一年到头不着家,亲人不能团聚。有了妻小不能在一起。孩子长大求学还要四处漂。娶个媳妇,守活寡,我们这些人就是一些上对不起老人,中对不起老婆,下对不起儿女。我们对得起谁?对得起企业,对得起那些,侵犯我们合法权益的嗜血鬼。
     说实在的,以前也没看过劳动合同法,总以为,大企业,大公司,又是国企,规章制度应该没问题的,可是最近看了以后,才知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严重侵犯,居然自己还蒙在鼓里,或者说有时是忍气吞声,得过且过,别人都这样,自己也就这样了,这样恰恰为管理层所利用,正式这样,管理层才会明目张胆,公然违法,侵害职工的合法权益。管理层总是拿上面有局里的管理制度,说我们都是无理取闹。事实是,在欺骗职工,压榨职工正常收入,侵犯职工权益,目的是利用职工的法律意识淡薄,利用廉价劳动力,旨在节约劳动成本,提高企业利润。这种现象在全国施工单位很普遍,尤其是那些还沿用计划经济时代管理理念的单位。单位中还有工作近两年,还没有和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一个月就发2000元,其他什么都没有,没有住房公积金,没有意外伤害保险,没有失业保险,没有养老金等等,他们也就这样稀里糊涂在用人单位干了。工程一结束,没活了,就打包滚蛋,文明点说叫遣退,实际就是炒鱿鱼。工作根本没有保障,说得不好听得,高空作业连自身安全都没有法律保障。整天加班,在办公室里了,领导说你不勤快,没有责任心,加班呢,领导认为是应该的,因为全国施工企业都这样,我们提加班工资,他们还有词,说加班说明你们没做好自己的工作,没完成任务。呵呵,任务是多少?工作量是多少?多大的项目?多少人完成多少工作量?他们不提,也不关心。施工单位,加班如何界定?不好说,反正白天忙了一天,赶上打砼,照常上阵,否则就是工作不尽心,没有责任心,不吃苦,不勤劳,更有甚者就是我们人品有问题。
     施工单位法律意识淡薄,,有时也是用人单位搪塞职工的借口,实质是欺骗。侵犯职工合法权益已经成为惯例,已经成为司空见惯的家常菜,大家都认为合情合理,制度触犯国家法律,与国家法律相违背,天高皇帝远的,即使有维权的几个职工,也翻不起大浪,胳膊拧不过大腿。从经济实力上说,我们也是处于弱势,跟企业打官司,资金,时间,政府关系等等,我们都是弱势,自然问题即使出现,用人单位也会不以为然,大不了枪毙那些出头鸟。一切照常进行,中国啥都缺,就是不缺人;就像现在,什么都涨价就是工资待遇一如既往。
     用人单位总强调人性化管理,与时俱进,什么十七大精神,什么优秀的企业文化,什么引领时代进步等等都是富丽堂皇的官话,都是讲给愚昧的人们听得,响应什么号召,就是停留在口头上,工会不代表职工权益,挂上牌子糊弄上级检查,职工有困难,没见到工会,到时间交工费了,一个个都站出来了。这是现状,社会是圆的,我们是方的,我们要学会把自己变圆。社会是个大染缸,我们要尽快把自己镀上色彩,否则就是不适应社会。呵呵,走向法制社会,这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我们在变化中学会适应,这是生存的基本条件,但是,有些时候,我们也应该为自己,为社会做点什么,就像一部分人一样,站出来,为了自己的合法权益说话,为了扭转社会不良风气说句话,做点事,一味的沉默,一味的屈服,一味的所谓适应只会是自己变成随波荡漾社会漂浮物,必然也会是社会发展进步的阻碍物和产物。
     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人加油,他们活得值,因为他们活得不迷茫,清清楚楚,明明白白。
     以后会陆续写一些日记,这些是有关我们切身利益的法律知识,希望大家都能从中受益,都不再活得那么迷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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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楼]  作者:dream_梦儿  发表时间: 2008/08/06 21:54 

增加法律意识
很有必要

※※※※※※
在静静的书柜的陪伴下,在寂寞中,于乳白色的台灯光晕里,铺上雪白的稿笺,在上面涂抹着淡蓝色的梦……
 [3楼]  作者:长河拾尘  发表时间: 2008/08/06 22:08 

这是违法的:

单位中还有工作近两年,还没有和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一个月就发2000元,其他什么都没有,没有住房公积金,没有意外伤害保险,没有失业保险,没有养老金等等,他们也就这样稀里糊涂在用人单位干了。工程一结束,没活了,就打包滚蛋,文明点说叫遣退,实际就是炒鱿鱼。工作根本没有保障

※※※※※※
信仰第一,别人第二,我第三。

 [4楼]  作者:梦里思雨  发表时间: 2008/08/06 23:01 

新的<<劳动合同法>>已经出台
上面有明文细则的规定的,可以好好学习一下!

※※※※※※
http://ltx.it-pc.com/dszx/lxp2/qingfeng/siyu.gif
 [5楼]  作者:gzsokokok  发表时间: 2009/02/19 23:34 

这就是现实。社会是一所人生的大学校,象你们这样的年轻人可能只是1、2年级的小学生。没有付出,就没有回报。如果你想承担未来家庭、社会的责任,还是很好的锻炼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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