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不必恶炒市长撞人
文:白马非马
4月10日21时38分,湖北东湖社区网悄然出现了一个标题为《惊爆!当阳市长公车私用撞死女童后被接走》的帖子。由于内容的敏感性,该帖子迅速被网民复制转帖到各个BBS,很快成为网民热议的新闻。各种声音一时大作,仿佛很多人一夜之间都变成了义愤填膺的正义化身。
不由地,笔者也打开了相关文章,可谓图文并茂。笔者看到,那位市长是一位相当年轻,长得也挺不错的年轻女士,不由心有所动,也便考虑替她申辩几句。
首先,中国是个大国,幅员未必辽阔,人口确实众多。经济高速发展的今天,车辆越来越多,司机素质相对却越来越低,车祸几乎每时每刻都在发生中,撞死个把人简直可以司空见惯。炒作市长撞人,不过因为,只有市长撞人,才够得上新闻而已。主体是市长,而不是撞人。这就似乎大可不必了,毕竟,市长也是个人,而且这位市长还是一位女人,一位挺好看的女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我们在反对市长拥有特权的同时,也不必不把市长当人看,当普通人看。
其次,从这位年轻漂亮的女市长对事件的处理上看,笔者看到了一种巨大的进步。相信网民们都没有忘记过那曾经轰动一时的宝马撞人案件,当时当地,肇事者的嚣张,现在想来依然历历在目。而这位市长,不光没有逃逸,也没有推卸责任或设法销毁证据,而是很诚恳地到遇难孩子的家里,很诚恳地赔付一笔钱财,甚至很诚恳地给死者家属下跪,对于一个大权在握的市长来说,这似乎是相当不容易做到的了。毕竟,我们仍然有敢于草菅人命的公仆在,凡是总需要权衡和对比,这位市长的表现,确实是一种某种程度上来说是可喜的进步。
第三,公车私驾问题,这似乎更不是什么问题了。这位女市长毕竟也持有驾照,不属于无证驾驶,这就说明,她这次驾车出行,不论是出于公事还是私事,都不构成违法驾车,至多属于违纪。据说,市长当时开的车叫丰田霸道,也有的说,已经不叫霸道了,而是改成了普拉多。笔者认为,太霸道了确实不好,而且,容易让人想起当年入侵中国的日本鬼子,所以,这名字改的还是很及时的。否则,"漂亮女市长开霸道撞死人命"可能会成为一个更吸引人眼球的标题。而且,笔者还看到一种说法,市长亲自驾车,是出于对司机的体谅,出于善良,笔者愿意相信这样的理由,尽管还是觉得这种解释或多或少有些牵强。
其四,悲剧发生了,我们也看到了,市长已经离职,接受调查处理。看来,程序一切都是正常的,下面的问题就是交通执法部门的事情的,我们完全可以拭目以待。只要不是出于强权软硬兼施,受害者家属如果妥协一下,也便无可厚非。毕竟,这种事情,在生活中也是经常碰到的,并不是没有先例,采用各种善后方式的都有,只要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又不超出法律框架,也大可不必因为一方是市长就一定要大肆炒作。在笔者看来,遇难者家属对记者冷淡,其实也很正常,一次一次重述自己锥心的痛苦,对他们而言当然是一种无法忍受的折磨。
最让人感到痛心的,当然不是市长的政治生命是否因此结束,而是那活泼可爱的年仅十一岁的小学生的生命的结束。无论是市长也好,还是普通人,不管你开公车也好,还是私家车,增加一点责任心,增加一点对生命的关爱,不要过于自信自己的驾驶技术,更谨慎一点点,让马路上每天发生的悲剧降低到最少,这才是我们所需要的。从这个意义上讲,炒作这一事件,提请所有驾车人增强责任感,也许还有一些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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