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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看来,婚姻有这样几种:美满的、和睦的、平淡的、糟糕的。美满婚姻所需要的条件过于苛刻,它有三要素--经济是基础,感情是保障,身体是根本。而和睦的呢,最起码需要两人都得理智,互相理解、关怀对方。这也不是容易达到的。所以,更多的婚姻就是很平淡的。如果再遇上一方或者是两方都有这样或那样的问题、毛病,毫无疑问,婚姻生活就会很糟糕。婚姻应该是动态的,必须要通过不断地努力才能够维持它的动态平衡。我历来不赞成凡是婚姻不幸就一定得找出一个人来指责,通常,这都是两个人的事情,都有责任。这个责任也许来自于当初的草率结婚!那么,不愿意维持下去怎么办?无外乎两种--离婚、分居。 关于感情。男女之间大致有这样几种感情:爱情、友情、亲情。亲情是建立在血缘关系上的或者是长期共同生活而形成的,友情是朋友之间、同事和同学、战友等的一种情义,那么爱情呢?爱情是彼此相爱的男女之间的一种倾慕、欣赏,也是最经受不起时间考验的一种东西,非常不幸的是,爱情与婚姻是一对天敌!男女因为爱情而结婚,但同时又由于婚姻而毁掉爱情!许多人以为一旦结婚了对方就完全属于自己了,于是想说就说、想闹就闹,对配偶的管多于爱,同时,又不注重自身素质的提高,不注意保持自己在配偶面前的形象。(其实,夫妻间的交往主要是谈话而不是性爱。如果一方讨厌的无病呻吟,就只能使另一方越来越多地用沉默作答,因为沉默可以盖过声音!)更忘记了婚姻生活中还有一条非常重要的游戏规则--那就是离婚。 只有当她们不幸地走到了这一步的时候,才慢慢地有所省悟(还有一些甚至还不知道问题到底是出在什么地方),已经悔之晚矣!女人越来越重视人生的感觉,对不满意的婚姻,她们会反抗。什么是爱?爱,有广义和狭义之分。狭义的爱,其实质是一种极端的自私。而真正意义上的爱,则应该是:不论她(他)做什么事,只要她觉得幸福和愉悦,即使是她与别的人上床,都应该理解和认同甚至是鼓励!一夫一妻作为一种婚姻制度,本质上体现的是一种财产关系和生产关系!所以。对婚姻寄予过大的幻想是一种幼稚。爱情只是存在于婚姻之外、只是在婚前起作用!我甚至认为:婚内无爱情、没激情、只有亲情! 最后,回到主题上。男女异性之间的关系,以层次、境界的高低,我做了以下的分类:知己、情人、好朋友、性伴侣、同事同学......等。知己是有情无欲、有爱无性的,很难遇上,可遇不可求的。真正的情人应该是有情有爱有性的彼此关心、挂念的。性伴侣是建立在相互喜欢、欣赏、吸引、需求(也可以说是给予)上的,最显著的特征就是:关系可以很亲密,在一起的时候可以做任何事情,不妄想独占对方,不干涉对方的喜好和原有的生活方式,从而尽量避免给对方带来负面影响。于是,知己带给人的是艳丽和惬意,情人是美好和心累,性伴侣是愉悦和舒畅。也许我比喻的不确切,但我的确是如此认为的。至于好朋友,人人都喜欢拥有,而且越多越好。你说说,我会(更愿意)选择哪样关系的朋友呢?答案已经很明白了。 所谓一夜情、一夜性,只是性伴侣的一种。这就是结论。这也是许多活明白了的成熟男女的理智的选择。我同意这样的观点:"人类始终是进步的,女人随人类的进步而改变自己的性对象是天经地义的事。""反对艳遇的人有时是变态的,同时他们也最虚伪。这些人骨子里存在着比常人更多的艳遇渴求,但又要像太监那样假装正经。大家可以在生活中去审视一下周围的人,凡是表面上坚持反对艳遇的人,一定或多或少有些变态和虚伪。""生命的存在是一种价值,艳遇是使这种价值闪光的精彩形式。" 也许要详尽的论述下去会写成厚厚的一本书。大家生活在一起,还是多一些宽容少一些责难吧。别人想做什么、怎么做,那是别人的自由与权利,只要他没有给社会带来灾害(通常,小人物们也不可能造成什么可以算得上是灾难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