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古寒食话沧桑(一)
寒食节与端午节,为我国古代两大著名的纪念性节日。
寒食节,又称禁烟节、熟食节、冷节、祀祖节,源于古代山西并州地区,是春秋时期晋文公为纪念烧死绵山的介子推,而特定的节日。因节日期间,不许生火煮食,只能吃备好的熟食、冷食而得名,后成为影响力极大的全国性民俗节日。南朝梁宗懔《荆楚岁时记》第十四条“禁火寒食、追悼子推”载:“去冬节一百五日,即有疾风甚雨,谓之寒食。禁火三日。据历合在清明前二日,亦有去冬至一百六日者”,寒食节期为清明前两天或一天,因禁火三天,节期包含清明日(冬至后第106天)。今北方部分地区,犹称清明节为“寒食节”。
因种种原因,宋代之后,寒食扫墓之俗逐渐移到清明之中;明朝以后,寒食节及其禁烟习俗渐于民间消失,但其祭祀、扫墓、食俗等节日内涵,因保留在清明节俗中,而得以流传下来。如果没有寒食节的影响,清明节很难从一个单纯的农业节气,上升为重要的民俗大节日。
一、寒食节与介子推。
(一)寒食节的起源。
寒食节,在中国沿袭了二千多年,对中国古代伦理思想和文化,产生了深刻而巨大的影响。
1、寒食节与介子推的传说。
介子推(?一前636年),亦称介子,周晋(今山西介休)人。为晋文公重耳复国前的辅臣之一,也是我国历史上著名的高洁之士。
诸多史料文献,如《左传》、《吕氏春秋》等,均载有介子推奉公子重耳出亡的事迹。
春秋时期,晋国宫廷发生内乱。晋献公嬖骊姬,晋太子重耳的同父异母兄弟和后母骊姬都想除掉他,夺其王位,史称“骊姬之乱”。重耳避难奔逃狄国,随行的贤士有五人,介子推即为其中之一。在外颠沛流离的19年间,介之推与狐偃、赵衰等一批忠臣,与重耳患难与共,坚贞不二,无怨无悔。《韩诗外传》载,重耳逃亡时,头须(一作里凫须)偷光了重耳的资粮,逃入深山。重耳无粮饥饿难忍时,介之推曾割下自己大腿上的肉让重耳充饥。
公元前636年,62岁的重耳在秦国帮助下,复国成功,史称晋文公,后成为著名的春秋五霸之一。在重赏功臣时,晋文公却忘了介之推。介之推淡泊名利,未象壶叔(一名陶叔狐)般主动请赏,背着老娘隐居深山,过着清贫的生活。后晋文公想起介之推的功劳,十分惭愧,便派人寻找介之推母子。打听许久方知介子推隐居在介休绵山,多次派人请其出山。介子推不为利禄所动,坚辞不出,并隐入山林深处。晋文公知道介之推是个孝子,无奈之下,便下令放火烧山,想逼迫介之推带着母亲出来。熊熊大火中,介之推拒不下山,坚贞不屈,最后与母亲紧抱着一棵大柳树,被焚烧而死。事后,晋文公后悔万分,放声大哭,令厚葬介之推,改绵山为介山,以示追悼,并亲自为介之推扫墓。
山西介休县志引《山堂肆考》云,文公为哀悼介子推,曾下令全国,三月五日为火禁日,家家户户禁烟火,吃三天寒食。民间传说火禁不严,就会有风电之变,这便是寒食节的由来。晋国百姓为纪念介之推,将介子被焚日定为寒食节。
介子推的传说,成为寒食节俗形成的主要成因。
2、介子推被焚之说的真伪。
介子推被焚之说,首载于西汉刘向的《新序》中:“子推怨于无爵耻,去而之介山之上,文公待之,不肯出。以谓焚其山宜出,遂不出而焚死”;东汉蔡邑的《琴操》云:““晋文公与介子俱亡,子推作蛇之龙歌而隐。文公求之,不肯出,乃燔左右木,子抱木而死。文公哀之”。正是在此基础上,介之推焚死烈火中的凄凉而悲壮的传说,为后人所接受和喜爱,使寒食节在民众中的影响日深。
千古以来,介之推是否死于火中,一直争议不休。《左传》和《史记》,均无介子推被焚之记载。如司马迁的《史记》,载有文公在介子隐居后,深悔自己的过失,封山西绵山为其田,名为介山,“以记吾过,且旌善人”的故事,并无文公火烧绵山之说;《左传》僖公二十三、二十四年也无火焚记载。晋文公作为一代贤君,使用愚蠢的烧山之法,也实难令人相信。
《史记•晋世家第九》录有介子推归隐前与母亲的一段对话,表达了对介子推的无比敬重:介子推说:“晋献公九子,只有重耳得以当政,这是天意。却非不自量力的个别小人所能作为的。偷窃他人东西即是盗贼。那贪天之功的小人又是什么呢?”介母问:“你为什么不和他们对质呢?”子推回答说:“我要再与他们争辩,罪孽更重。我不愿享受厚禄”。介母又问:“为什么不把你的思维告诉他们呢?”介子推答:“语言,是心志的外衣。既然我一心想归隐,何必用语言来表述呢?穿上美丽的外衣,只是为了卖弄。”介母说:“难得你有如此境界,我与你一起去隐居”。于是母子俩同上介山,至死没有再露面。
这是春秋时期最为动人的一段君臣故事。从离去的介子推身上,晋文公得出了君王三赏的原则:辅佐君王行施仁义、智慧、恩德的人,得上赏;辅佐君王实现宏图大业者,得次赏;辅佐君王时排矢石之难,有汗马之劳的人,得下赏。这是晋文公的深刻感悟,也是以后开国立业的历代帝王,在封赏功臣时,论功行赏的总则。
介子推的言行与性格,混杂着忠贞、迂腐等多重成份,但他对祖国赤诚的爱恋,对功名利禄的鄙弃,对奸伪欺罔、人世谬举的愤懑,以及敢于割股与君食、勇于“舍身赴义”的牺牲精神,使其成为中国历史上轻生死、重名节,轻功利、重义节,轻物欲、重气节等价值观念的典范。其精神孕育和造就了中国历史上无数的仁人志士,为中国传统观念中大丈夫精神的渊源。
屈原高度赞赏介子推“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的高洁品格,在《九章》中为其哀哭:“介子忠而立枯兮,文君寤而追求。封介山为之禁兮,报大德之优游。思久故之亲身兮,因缟素而哭之”。
今山西绵山介子推庙,留有一付古代楹联:“主辱臣忧,当在外从亡,一饭已经肝胆碎;功成身退,问诸侯食禄,千秋留得姓名无?”为介子推高风亮节的生动写照。
3、寒食节与周朝禁火习俗,
《荆楚岁时记》引《周礼•秋官•司煊氏》:“司煊氏,掌以夫隧取明火于日……仲春以木铎循火禁于国中。军旅,修火禁”;其注解云:“‘为季春将出火也’。今寒食准节气是仲春之末。清明是三月之初,然则禁火盖周之旧制”。“夫隧”又称“阳隧”,为金属凹镜,置于阳光下,聚焦可以取火。木铎,大铃,为古代宣布政教法令时或有战事时使用的工具。“修火禁”,并不是“禁火”,即不是禁绝一切火种和火的使用,而是加强火的管理及相关措施,把火种及火的使用,限制在一定的范围之内,旨在严防火灾发生。
《礼记•郊特牲第十一》:“季春出火,为焚也。”周朝周代承袭远古火崇拜的部分习俗,为便于田猎,在春季火烧田间杂草,给举行“出火”的宗教仪式作准备。出火是一项神圣的盛典,《周礼•夏官•司》载:“司掌行火之法令。……季春出火,民咸从之”。全民出动放火烧荒,隆重进行春祭,宣告新年春耕生产的开始(详见拙著(《话说重阳》上篇)。“出火”烧荒,与介子被火焚的传说,有着密切的联系。
古代三月“修火禁”间,专管取火和检点火烛的官员司煊氏,摇着木铃,行走于街道等处,提醒人们执行禁火令。禁火期间,人们只能食用冷食,渐成固定风俗。春秋以后,“修火禁”和出火之俗与介子推的传说相联系,融入寒食节中。因此,周朝“修火禁”的寒食习俗,才是寒食节的真正起源。
推究禁火寒食的实质,当为一种禁忌。其形成原因,一是古代火崇拜习俗的传承;二是因介子推的事迹的传播,使其成为民众心中崇拜的“神灵”;此神灵“不乐举火”的禁忌,亦成为春季禁火寒食的巨大动力。
(二)寒食节俗的历史演变。
并州,为我国古代著名的九州之一,其范围大致包括山西大部分地区以及陕西、内蒙古、河北的一部分。西汉武帝时期,为“十三刺史部”之一。唐朝时期,该地以出产著名的利器“并刀”(今称剪刀),而驰名天下。并州所辖的太原郡,为介子推故事的原产地。
寒食节俗,形成于山西并州,寒食时间为一个月,且是隆冬期间。《汝南先贤传》记:“太原旧俗,以介于推焚骸,一月寒食”;《后汉书•左周黄列传•周举传》第51卷载:周举迁并州刺史,太原郡有祭祀介子推的禁忌。在其亡月内,因为神灵不喜欢生烟点火,人民在隆冬一月内寒食,老小不堪忍受,,每年有很多人死亡。周举考虑到寒食月余,会伤害身体,就到子推庙吊唁,说明盛冬不生火,损伤人民生命,不是贤者的本来意愿,请子推告诉人民。于是民众改变了原来的风俗。注①
寒食节最早被明确载于文献,见于两汉之际桓谭(约公元前23一公元50年)的《新论•离事》卷11:“太原郡民以隆冬不火食五日,虽有疾病缓急,犹不敢犯,为介子推故也”。此为西汉时期的风俗,与周举传中的东汉并州所存的一月寒食习俗,大为矛盾。
从蔡邑《琴操》“文公令人五月五日不得举火”记载中,可知东汉后期,因周举的移俗之举,寒食节期移至农历五月,大大减小了对人民身体的危害。
三国时期,寒食节俗在冬至后105天左右,寒食时间也被大大缩短。但曹操因“闻太原、上党、西河、雁门冬至后百五日皆绝火寒食”,大为震怒。出于政治需要和保证民众健康等诸多原因,曹操在《明罚令》中采取杜绝此俗的态度,下令“人不得寒食。若犯者,家长半岁刑,主吏百日刑,令长夺一月俸。”但此令未能被认真执行,不过冬至后105天的寒食节俗,却开始走出并州地区,引起全国注目。
晋朝,寒食节俗屡费屡复,《晋书•载记第五》云后赵建平年间,雹起西河介山。中书令徐光将之原因归结于“去年禁寒食”,引得“群神怨憾”而“怒动上帝”,于是统治者石勒只得“允并州得寒食如初”。晋代陆[岁羽]《邺中记》云:“并州俗,冬至后一百五日,为子推断火,冷食三日。”晋代禁火寒食之俗,主要流行在山西并州等地区。
南北朝时期,风俗专著《荆楚岁时记》所载资料,表明寒食节俗已成为荆楚地区,乃至全国性的普遍节俗。
文献资料表明,西汉末年至魏晋时期,寒食节尚为单一性和地方性的民间节日,节俗活动也以单调的禁火寒食活动为主,晋地为主要流传区域。南北朝以后,寒食节俗活动才跳出单一的禁火寒食,转向娱乐。
唐朝,社会安定富强,物质生活丰富,盛唐气象带来了寒食节的鼎盛。因唐统治者与太原之间的特殊关系,唐玄宗时立寒食为祀祖节,寒食节缩减为三至两天,是尽情娱乐和宣扬伦理为主的全国性节日。
唐朝的寒食节,普天之下一律禁火,只能吃冷食,唯有皇帝特许,皇宫御苑才允许保留火种,朝廷特赐蜡烛给诸侯之家。“初届寒食一百六,店舍无烟宫树绿”(元稹《连昌宫词》)。唐时官府执行寒食命令非常严格,在检查炉灶温度时,将一根羽毛插入炉灰中,如果羽毛变焦,就论犯死罪。三天后即清明节晚上,从宫内传出火炬,“内官初赐清明火”(韦庄),“以榆柳之火赐近臣”,让火种散布天下,诚如韩翃《寒食》“日暮汉宫传蜡烛,轻烟散入五侯家”诗中所云。清明结束后新燃的炉火称“新火”,又称“新烟”。如杜甫《清明二首》诗云“朝来新火起新烟,湖色春光净客船”、柳公权《阊门即事》“试上吴门看郡郭,清明几处有新烟”等。
唐朝首次将寒食节与娱乐相结合。《开元天宝遗事》载:“天宝宫中至寒食节,竞立竖秋千。令宫嫔辈戏笑,以为宴乐。帝呼为半仙之戏。都中士民相与仿之”。
宋朝,统治者沿袭唐法,朝廷于寒食前后出祭,民间也以娱乐性为主。《干淳岁时记》载:“清明前三日为寒食节,都城人家皆插柳满檐,大家则加枣于柳上,然多取之湖堤,有诗云:‘莫把青青都折尽,明朝更有出城人。’朝廷遣台臣中使宫人车马朝饷诸陵原庙……而野祭者尤多。如大昭庆九曲等处,妇人淡装素衣,提携儿女,酒壶肴垒,村店山家分馂,游息至暮,则花柳土仪随车而归。若玉津富景御园包家山之桃,关东青门之菜市,东西马塍尼庵道院,寻芳讨胜,极意纵游,随处各有买卖赶趁等人,野果山花别有幽趣,盖辇下骄民无日不在春风歌舞中,而游手末技为尤盛也”。
元朝仍然肯定了寒食节。至元元年(1264年),元世祖对官员休假日作如下规定:“若遇天寿、冬至,各给假二日;元正、寒食,各三日……” 熊梦祥《析津志辑佚•风俗》载,大都城内,“清明寒食,宫廷于是节最为富丽”,“上至内苑,中至宰执,下至士庶,俱立秋千架,日以嬉游为乐”、“起立彩索秋千架,自有戏蹴秋千之服。金绣衣襦,香囊结带,双双对蹴。绮筵杂进,珍馔甲于常筵。中贵之家,其乐不减于宫闼。达官贵人,豪华第宅,悉以此为除祓散怀之乐事”。
明朝时期,寒食节及其冷食风俗,渐于民间消失;至清代,寒食节已经彻底消失。一如潘荣陛《帝京岁时纪胜•燕京岁时记》中所载:“清明即寒食,又曰禁烟节。古人最重之,今人不为节。”
注①《后汉书•左周黄列传•周举传》第51卷载:“举稍迁并州刺史。太原一郡,旧俗以介子推焚骸,有龙忌之禁。至其亡月,咸言神灵不乐举火,由是士民每冬中辄一月寒食,莫敢烟爨,老小不堪,岁多死者。举既到州,乃作吊书以置子推之庙,言盛冬去火,残损民命,非贤者之意,以宣示愚民,使还温食。于是众惑稍解,风俗颇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