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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慢见义勇为 几年前,笔者读过一篇报道,说的是一见义勇为者被歹徒刺死后,其家属四处奔走,要求政府有关部门为死者行为定性,希望以此获得相应的救济,一来告慰死者在天之灵,二来企盼通过那点微薄的抚血金,稍稍缓解一下人死后给家庭带来的巨大的生活危机。结果是,英雄没评上,抚血金更是毫无分文。有关方面的解释是,死者行为不够典型,不算见义勇为。死者家属只得背负起沉重的经济负担,终日以泪洗面,无言面对亡灵。对此,笔者愤怒之余,只留下一声叹息。 昨天,笔者又读到一则报道:《重庆农民勇救19名落水者,染重病无钱医治去世》,不禁瞠目结舌,再次愤怒之后,还是一声叹息! 2004年10月23日上午,一辆满载19名乘客的中巴客车,在行至开县丰乐镇乌杨村一堰塘边时,突然遭遇险情,驾驶员跳车逃走,失控的汽车载着19名乘客一头栽进深达5米的堰塘中,瞬间被淹没。危急关头,闻声赶来的村民金有树抓起一块石头,奋不顾身扑进冰冷刺骨的深水中,砸开客车尾部玻璃,摸索着把19名乘客一个接一个救了上来。被救者中,有70岁的老人,有孕妇,还有婴儿。由于在寒冷的水中浸泡时间过长,金有树在救人的当晚就开始咳嗽发烧,从此疾病缠身。今年1月18日,金有树到开县中医院进行检查,结果出乎意料:肺结核加血气胸。显然,是救人诱发了肺病;因为救人前,金有树一直在开县一家幼儿园做厨师,每次体检均为健康。金有树万万没有想到,他救了别人的命,却会要了自己的命。
金有树就是在这个堰塘救了19人 金有树更是万万没有想到,他那鲜为人知的壮举所闪耀出的人性光芒,照见的却是一个不堪的结局! 在县医院治疗了10多天,没有什么起色,金有树的病情越来越严重。大年初五(2月13日),妻子刘先桂开始到处借钱,把丈夫送到西南医院进一步治疗。 正月初十,金有树给开县主要领导写了一封求助信。是这样写的:尊敬的陈县长,我救了十九人的生命,求县长救我的命……
金有树仿佛在说:我救了19个人的命,谁来救我呢? 信中,金有树第一次向外界详细讲述了他救人的经过,以及他遭遇的巨大困难。 23日元宵节,到处都沉浸在新年的欢乐中,而在西南医院焦急万分的刘先桂却被医生告知:经确诊,金有树患的是肺癌,而且,已经是晚期。 这个时候,金有树的治疗费已经花掉4万8千元,这些钱,全都是借来的。四处帮忙借钱的一个亲戚沮丧地说,再也借不到了,已经欠了那么多,哪个还敢借? 还有一线希望,那就是政府的救助。然而10天过去了,对于金有树的求助信,开县县政府没有丝毫的回音,开县其他相关部门也没有消息。存折上只剩下回家的路费了,举债无门,交不起治疗费,这院肯定是住不下去。28日,绝望的刘先桂吞吞吐吐地和金有树商量:回家吧,这院咱住不起了!
给县长的求救信 3月1日下午3点,金有树不舍地离开了西南医院。下午6点,离开重庆。晚上11:30,金有树回到他那寒碜的家里,躺在那张简陋的床上。在这张床上,金有树度过了他生命中最后的10天。 刘先桂流着泪对人说:我看得出来,他不想出院啊。他对我说,回去不就是等死吗?没办法啊,为治病已经欠了几万块钱,如果他不在了,光靠我和儿子,不知多少年才能还清。 回到家中的金有树病情加速恶化,疼痛加剧,先后多次出现神志不清。3月10日凌晨4点,金有树异常清醒,对妻子说:我死后,一定要把借别人的钱还清,不能对不住人。7点46分,金有树去世。
金有树家人悲痛欲绝 刘先桂悲痛欲绝。她说:从头天晚上到去世,他一直在流泪。他才45岁,他舍不得走啊。 除了陪着刘先桂一起流泪,我们还能说些什么呢? 记者先后寻找到被金有树救起来的几个乘客,这些乘客中,只有一人认识金有树,其他几个,只知道有人砸破车玻璃把他们救出来,却不知道这个人是谁,事后,也没有一个人去追问。当记者告诉他们金有树的死讯,多数人只是“哦”了一声。
获救母子不知恩人已逝 更有甚者,被人救起,事后不但不思感恩,反而说救人者是为了得奖金,不知道金有树在九泉之下会作何感想!
获救者之一 为防止类似金有树这样的悲剧发生,在这里,我想对那些正在见义勇为或者是即将见义勇为的人一个忠告:且慢见义勇为!见义勇为前,你必须先做以下事情: 一、考虑好有无性命之虞; 二、权衡清楚事后会落下怎样的名声; 三、向当事人亮明身份,以备事后有据可依; 四、去政府和有关部门问明白,一旦发生不幸,他们管还是不管,妻儿老小谁来抚养? 五、最好是先去保险公司买一份人身保险。 六、…… 我个人的认为,先进行了以上各项的落实,你再出手都不迟!
村民为金有树送葬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