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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印尼事件发生后,在国际舆论纷纷用“野蛮”、“惨无人道”来描述这一事件时,《人民日报》评论员却只轻描淡写地说“掠人财产、奸人妻女”,仿佛是个别道德品行不良的流氓所为似的。假如真的是“掠人财产、奸人妻女”这么简单轻松,我们中国人现在就不会如此地愤怒莫名了。印尼暴徒到底是怎样“掠人财产、奸人妻女”的呢?他们把华人砍得半死,倒提着腿从大街上拖过,又绑在树上,活活把人大卸八块,用锯把头锯下来,搁在汽油桶上观赏,他们在公共汽车上当着几十名乘客轮奸华人女学生,在大街上,在几百人围观下轮奸华人妇女,他们冲进华人的家里,当着丈夫的面强奸妻子,当着父母的面强奸女儿,还逼迫父亲猥亵自己的女儿,在强奸之后还不满足,还要用铁器捅进华人妇女的下体,用刀把华人妇女砍得遍身血肉模糊而死去或用钝器把华人妇女的头击成烂泥,象丢垃圾死老鼠一样把华人男女残缺不全的尸体丢在路边,还有一对华人姐妹被推进火里活活烧死的。如果看到那一幕幕比炼狱还惨痛酷烈的景象,不要说是一个人,就是天上的神都会恐惧得心胆俱裂,发尽上指,可是我们的人民日报评论员只用了八个字就把这一切轻松地囊括其中,的确佩服他运用汉语文字的高妙技巧。也正是他的技巧误导了中国的民众,对印尼惨案至今如雾里看花,死难者的灵魂至今得不到安慰,震怒和怨愤的情绪在民间渐渐弥散,由此看来,这位尊敬的评论员先生的确是新闻道德沦丧,良知泯灭的典范,不要说作为人人尊敬的无冕之王——国家新闻工作者,就是作为一个人也很难够格。不必谈该不该追究他的法律责任了,不谈中国民间的因果报应冤魂索命之类了,让他自己爬上耻辱柱,往身上敲钉子去吧。
※※※※※※ 我没有忘记1998年发生在印尼的兽行,因为我是炎黄子孙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