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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人王兴江 王兴江死了,他活到九十三岁。 九月一天,我们驱车近两百公里去看望他,敬老院的人对我们说。我和女儿就近採了一大棒野菊花放在他的坟头上,又把给他带去的泸州大曲洒在他的坟前。 王兴江是我当知青时的邻居。我的房子和王兴江的房子呈直角,我们两家的对面,分别是大队会计李万山的堂屋和猪圈。我们三户还有猪圈就成了一个很规则的四合小院。只是李家的地基用石条垫了起来,比我们两家的都高,一溜土砖青瓦房——连猪圈也是。而我们却是用麦杆盖的草房。因此,尽管我们都有没在他房檐下,却都有在他房檐下的感觉。 王兴江是个孤老头,在王家排行老幺,村子里都是他的亲戚,因为穷没人理会他。听说他也娶过一个带孩子的寡妇。灾荒年间,那女人带着女儿,背了家里仅有的一点米跑了。我们刚去时他还带着白袖套,生产队长告诉我们他是坏分子,也有说是兵痞。他自己对我们解释,说是“民国二十七年,被拉去当过两年兵,在四川的内江、江津驻过防。” 那时他已六十出头,个不高,也不瘦,酒糟鼻子,翘下巴,牙掉了,瘪着嘴,眼睛笑不笑都眯缝着。爱戴一顶褐色人造革的垮了檐的帽。围一条油光光的不知用什么布做的围裙。他笑起来显得善良,很有点契诃夫笔下那快乐的吸着鼻烟的老头儿。他爱管闲事,生气时下巴翘得更凶。也爱咋呼,可谁也不怕他,对门李家的媳妇总爱叽叽咕咕地骂他,骂得最多的自然是“老龟儿子”“断子绝孙”之类的。连生产队长有时也会朝他大吼:“怪物行头!” 我与他的交情什么时候开始记不清了,只记得从住进那院子就没把他放在眼里,只记得他着实看不惯我们的一些作派:比如把吃不完的饭乱倒,借他的锄头不还,摘他没长成的青橘子疙瘩……,不过他只能在背后叽叽咕咕,顶多横眉冷对。而我们常常报之以肆无忌惮的大笑。于是,他也就只能悻悻然,叽叽咕咕地转回他黑洞洞的屋里去了。 以后,同来的伙伴们都走了,只剩下我和三间草房为伴,他才爱到我这里来。我喜欢吃他做的咸菜。看见我有滋有味地用他端来的菜下饭,就喜滋滋地坐在我的门槛上,吧达着他的旱烟。再后来,我不吃饭时他也爱坐在我的门槛上。冬天,他爱在我的灶膛里夹几块红红的木炭放进他的烘笼里,再把烘笼放在他的黑围裙下,惬意地靠着门框,看我烧火煮饭,写字看书,弹琴唱歌……。我不十分介意他这样陪着我,因为用不着应酬,高兴了有一句无一句地和他瞎聊,不想说话也可以不理他。这时他仍然坐在门槛上,衔着他的烟杆,一句话也不说。 柴禾被雨淋湿了,点不着。他不声不响地回家拿几把干豆杆,“起来”他说。就坐到我让出来的小板凳上,掏几下灶膛把那豆杆丢进去,再帮我把湿柴挽成一个个松松的小草结丢进灶膛,火就呼呼地从里面窜出来。于是他就笑了。他从来不在我那里吃饭,只是看着我吃。邀请他,他就说:“我从来不宵夜,吃饱了,睡不着觉。”不过,有时我煮肉,偶尔想起他,盛一碗干饭,夹几块肉给他端去,他还是满喜欢,虽然有时他嘴巴上说:“这咋好呢?” 因为是钢丝做的弦,他把我的秦琴叫“钢琴”。他喜欢听。这种时候他总是似睡非睡地坐在门槛上,半闭着眼。有时跟着节奏,摇晃着脑袋。有一次我无意间弹起岳飞的《满江红》,他一下兴奋地睁开眼睛,用沙哑的声音,有腔有调地唱起来。我很惊讶。他唱完,我弹完,半天我俩一句话也没说。后来他才有点不好意思地说:“我当兵的时候,全排的兄弟都会唱……。你一弹,我就都记起了,他们——”话没说完,就不说话了。后来,我弹琴时,只要他在,我都会弹《满江红》,只是他再也不唱了,只是闭着眼听,什么也不说。 因为他爱管闲事队长就让他去守库房边的两亩桔林,——那是一桩既得罪人,又管不好的苦差。桔子还是青疙瘩的时候,他就没日没夜地去守着。结果人们不怕他,桔子还没红,树上挂的果子就所剩无几了。队长扣他的工分,说他不尽心。 一天晚上,我插门要睡觉时,他把我的门敲开,一声不响地走进屋来,从口袋里摸出几个大大的泛红的桔子,放在我的小方桌上。“吃,只有你和我还没吃,再不吃就偷光了。……龟儿子刘明辉(队长),当着我的面都在摘,还好意思扣我工分”我笑着拿一个大的给他,他说:“你吃,专门给你摘的。我牙不行了,吃了这,明天连泡菜都会咬不动了。”我吃着。他看着我,眯缝着眼笑:“——我看着都酸!”说着,朝地上吐了一口口水。 三月的一天,他邀我到他家“宵夜”。他是从来不宵夜的,我知道可能有什么事,就煮了一锅干饭,盛在盆里给他端去。他桌上摆了一个酒瓶,一只海碗盛满了厚厚的、大块大块的肥肉。我抬头,看见他过年剩下的那块吊在灶前的“前胛缝”没有了。 “我要跟你商量件事。”他说。他知道我不喝酒,给我夹了一大块忽闪闪的大肥肉搁在我碗里,才给自己倒了一杯酒。喝一口,又夹了一块没皮的肉在嘴里“磨”。我等着,想听他说什么。 “四队的张家兴想要我这口‘老衣’”。他扬了一下下巴,示意床边放着的那口柏木棺材。“对门这李家又想要我这房子”。他又抿了一口酒。“这年头,要啥没啥,你看我这衣服穿了十几年了,……。要断顿了,我想总要卖一样,才过得去。你看我卖啥好?”他不看我,又夹一块肥肉送进嘴里。我呆了。原来也预感他有求于我,却没想到是这事。一阵心酸,我觉得嗓子发梗。 “我想你是文墨人,灵性,……没人帮我拿主意啊,和你打个商量。”他紧盯着我。“不卖不行?” “除了这房,这老衣,我还有啥?不卖,吃啥?”“我借你呀!”我冲口而出。他裂开没牙的嘴笑了:“还有两三个月才打麦子,借给我,你吃啥?”的确,我的粮食也不够,还在靠在城里的父母“补助”。 “这房,李家说可以给我一百元,他说等到我死了才要房子;老衣,张家答应给我一百斤米,这两样只卖一样就够了。” 长这么大,还没给谁拿过这么大的主意——在我看来这老衣和这房子对这年界古稀的老人都不重要,但王兴江却把这两样东西看得比他的生命还重。老衣,是王兴江的命根子,这里的老人,再穷也有一口老衣在那儿备着,更不用说王兴江,他孤人一个,这会儿都有人说他死了没人端灵牌,那老衣是他留给自己的唯一的归宿;李家心凶,他们是看我在这里呆不长久,房子买下来,等王兴江一死,这四合院就是他们的了。 “你想呢?”我试探着。“这破房一百元也合算,反正我也活不了几年了,只是我怕没等我死,李家就给我气受。” 这是肯定的。房子是人家的就要由人家摆布。李会计倒不会怎样,他媳妇却不是一个厚道的人,不高兴了上房拆椽掀瓦她是做得出来的。看着王兴江可怜巴巴地望着我。我就横着心讲如果是我该怎么办:“幺爷,卖老衣吧!”王兴江很紧张,却又无可奈何,望了我一眼不说话。 “你把老衣卖了,把这几个月度过再说。真到那一天,你还怕没人管吗?你先找一个保人立一个字据,把这房子卖给生产队,不说别的单这块地皮还不值一口老衣?队长肯定会答应的。”王兴江有些犹豫。“如果你卖了房,现在就要受气,人活着都顾不了,还管死后?”我由着性子说着真实的想法。王兴江仍然不说话。 第二天,王兴江的老衣被张家兴叫人抬走了。李家媳妇说:“这个老龟儿子,缺德事做多了,死了连安生的‘塌塌’也没有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