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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習慣于臨屏寫貼文的朋友,應有意識地養成這樣一個習慣···
[楼主] 作者:开心&乐乐  发表时间:2004/10/17 13:13
点击:264次

    剛才,在他處看到有朋友說,臨屏寫完的文字經常丟失,所以,想到了給新手個建議:

    只要是臨屏寫完的帖子,在“發送提交”前,一定先複製再提交,即在按動“提交”按鈕前,先刷黑文字部分,再在鍵盤上按“Ctrl + Alt + C”鍵 —— 複製,然後在“開始”→“程序”→“附件”菜單中,打開“記事本”,按“Ctrl + Alt + V ”鍵 —— 粘貼(建議將“記事本”發送“快捷方式”到桌面或窗口的工具欄,因爲對玩BBS的朋友,“記事本”是使用最頻繁的程序。另:如果你想複製網葉或打開的其他界面的文字,請先按“Ctrl + Alt + A”鍵 —— 全選,再按“Ctrl + Alt + C”鍵,然後打開“記事本”或 “WORD”再按“Ctrl + Alt + V ”鍵)。


    這樣做,在很多時候是多餘的,卻不會再發生令你遺憾、痛心的丟失文字的情況了!


    在西陸,只要我臨屏寫哪怕是幾個字,也會這樣做的 —— 因爲我很懶 !

本帖地址:http://club.xilu.com/deichun/msgview-10363-78673.html[复制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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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楼]  作者:单纯女人  发表时间: 2004/10/17 13:39 

如此以来,我是最听乐乐的了,呵呵

 

我几乎每次都有复制,也是丢失怕了。 :)

现在我习惯往写字板粘贴,因为记事本遭病毒的时候被我删得不能用了。我有时先直接复制到已经回复过或者打开的帖子的写回复处。

反正不能偷懒,呵呵

 



※※※※※※
我手写我心,我歌咏我情
我梦抒我爱,我情言我志 一代天骄>、

我是一朝被蛇咬十年怕锦绳....

一直都是先写好再粘贴的,其实也很麻烦

哥哥的法子不错,该推广!



※※※※※※



┈不要對我放電ヽo我有来電顯示"`┈ 頰備﹎ .開始ミ 石頭....翦刀....布﹏ò伱輸了﹎..╭. 罚伱愛我①辈孓
 [4楼]  作者:鹰男  发表时间: 2004/10/17 19:41 

谢乐乐!

很实用的方法  :)

 



※※※※※※
飞翔需要体魄和毅力



 [5楼]  作者:夜晚疼痛  发表时间: 2004/10/17 22:43 

先学了,我就经常丢文字,

乐乐谢谢你~~~

天骄因你而精彩~~



※※※※※※



死亡是生存的唯一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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