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老大所言,中肯深刻,褒贬适度,笔触所及皆有感触!
我上网七年了,七年中,对网恋从极度厌恶反感到茫然,从默认最终走向认同其存在的必然性与合理性。但我要说,所谓的网恋,只是就恋爱形式的不同而言,既他是以网络为媒介,以扩大了的接触范围为机遇的一种恋爱形式,如果说我认同网恋的话,那么我首先要否定现在所谓的网恋中的99%,即:这99%没有资格称之为“恋”。理由是:网恋为什么产生的这么容易,那是因为当事的双方根本在:一没有思想准备,二没有责任感的情况下产生的。所以,我们不妨把这样的“恋”,称为:“感情游戏”。
我以为,既然可以叫恋了,哪怕对方远在地球的另一端,哪怕今生今世都没有见面的机会,也有个责任在里面,因为往往给人心灵留下致命伤害的就是感情,如果真的恋爱的,那做为当事的双方都应当有一种责任感,既为对方为你付出的感情负责——这才可以称为网恋,也可以说这才是我认同的那种叫网恋的事物! |